字体
关灯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番外(六十一)(1/2)

衣柜最上层还放着她的羽绒服,米白色的,袖口沾着块咖啡渍——是他去年打翻咖啡杯时溅上的,齐雪当时气得哭了鼻子,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件”

,却还是舍不得扔掉。

天色渐渐暗下来,谭越没开灯,坐在沙发上看着窗外的暮色漫进屋子。

对面楼的灯一盏盏亮起,有户人家的厨房里传来炒菜声,油烟味顺着风飘过来,带着酱油和葱姜的香气,像极了齐雪做的红烧肉。

他突然想起,今天还没吃饭,肚子饿得发慌,却没力气站起来找吃的。

手机在茶几上震动,是台里同事发来的消息:“谭哥,明天的策划会资料我放你桌上了。”

他盯着屏幕看了半天,才想起自己明天还要上班。

手指在屏幕上划着,不小心点开了相册,最新的一张照片是上个月拍的,齐雪穿着他的灰色毛衣,窝在沙发上笑,阳光落在她发梢,像镀了层金。

他的指尖在屏幕上轻轻摩挲着她的笑脸,眼泪突然就掉了下来,砸在手机壳上,发出细微的声响。

楼下传来收废品的吆喝声,带着悠长的尾音,“收旧冰箱旧电视——”



谭越走到窗边,看着收废品的三轮车慢悠悠地驶过,车斗里堆着的旧家具在暮色中像群沉默的怪兽。

他突然想把家里的东西都卖掉,卖掉那盏蒙着灰的吊灯,卖掉总滴水的水龙头,卖掉那只结着水垢的水壶,卖掉所有带着回忆的物件,或许这样,就能把齐雪彻底从心里也卖掉。

但他终究没那么做。

凌晨三点,谭越躺在床上,展转难眠。

旁边的枕头还保持着齐雪睡过的形状,上面沾着根她的头发,乌黑的,缠在枕套的花纹里。

他想起以前,齐雪总爱枕着他的胳膊睡,说“这样有安全感”

,结果每次他的胳膊都麻得失去知觉,却舍不得叫醒她。

窗外下起了雨,淅淅沥沥的,敲打着玻璃窗。

谭越起身走到窗边,看着雨水在玻璃上划出蜿蜒的痕迹,像幅流动的画。

想起齐雪最怕打雷,每次下雨都要钻进他怀里,紧紧攥着他的衣角,“有你在我就不怕了”



现在雨下得这么大,不知道她有没有害怕。

雨停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

谭越煮了碗面条,放了两个鸡蛋,是齐雪教他的做法,“水开了再下面,煮三分钟正好”



面条煮得有些软,鸡蛋也煎糊了,味道却和记忆里的很像,带着淡淡的烟火气。

他吃着吃着,眼泪就掉进了碗里,咸咸的,和面条的味道混在一起,说不出是苦还是涩。

同一时间,齐雪的公寓里,行李箱还放在玄关没打开。

她坐在沙发上,手里捏着那双粉色棉拖鞋,毛茸茸的绒毛蹭着掌心,带来熟悉的暖意。

这是她第一次在这个公寓过夜,装修是李姐找人设计的,极简风格,冷冰冰的,没有一点家的味道。

厨房的水龙头是全新的,打开时水流顺畅,没有一点铁锈味。

她接了杯水,却没喝,目光落在空荡荡的冰箱上——以前那个家里的冰箱,永远塞满了谭越买的水果,第一层是她爱吃的草莓,第二层是他爱吃的橘子,第三层是他们一起做的速冻饺子。

手机在茶几上震动,是李姐发来的行程表:“上午十点品牌方采访,下午两点杂志拍摄,晚上七点慈善晚宴。”

她看着那些密密麻麻的行程,突然觉得很累,比拍三天三夜的夜戏还累。

走到阳台,城市的霓虹灯在玻璃上投下斑斓的光影,像片虚假的星空。

她想起以前在那个老房子的阳台,谭越会搬个小马扎,陪她看星星,给她讲星座的故事。

“你看那个猎户座,”

他的手指划过夜空,“最亮的那颗是参宿四,就像你一样。”

打开行李箱,想把那双棉拖鞋拿出来,却看到压在下面的真丝衬衫,领口的珍珠纽扣在光线下闪着光。

她想起谭越穿着这件衬衫的样子,站在厨房门口看她做饭,阳光落在他身上,温柔得像幅画。

眼泪突然就掉了下来,砸在棉拖鞋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印记。

她拿起拖鞋,走到卧室,放在床脚,像在那个老房子里一样。

穿上拖鞋的瞬间,脚底板传来熟悉的柔软,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冬天,她穿着它在屋子里转圈,谭越从背后抱住她,下巴抵在她发顶,说“慢点走,别摔了”



床头柜上的手机屏幕亮着,是助理发来的消息:“齐姐,明天的晚宴礼服选好了,放在衣帽间了。”

齐雪没回,拿起手机,点开和谭越的对话框,最后一条消息还停留在她发的“我很累,别再发消息了”



她犹豫了很久,输入“拖鞋很舒服”

,又删掉,换成“谢谢你”

,最终还是锁了屏。

窗外的天快亮了,第一缕晨光透过窗帘缝隙照进来,落在床脚的棉拖鞋上,泛着毛茸茸的光。

齐雪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听着远处传来的第一班公交车的报站声,突然很想念那个老房子的晨雾,想念厨房里飘来的粥香,想念那个总爱开着玄关灯等她回家的人。

只是,有些想念,只能藏在心底,像那双舍不得扔掉的棉拖鞋,带着家的温度,却再也回不去了。

谭越把最后一口面条咽下去时,窗外的晨雾正慢慢散去。

他看着碗底残留的面汤,映出自己模糊的倒影,像幅失焦的画。

洗碗时,洗洁精泡沫沾到无名指的戒指上,泛起细小的白泡,他下意识地想把戒指摘下来,指尖却在碰到金属的瞬间停住——这枚戒指,齐雪曾在无数个清晨帮他戴过,指尖划过他指节的触感,比泡沫更清晰。

阳台的洗衣机发出嗡鸣,是他昨晚把那件真丝衬衫丢进去洗了。

烘干提示音响起时,他走过去拿出衬衫,领口的珍珠纽扣在阳光下闪着光,针脚处的线头松了两根,是齐雪亲手缝的痕迹。

他找出针线盒,里面的红线还是去年她绣兔子玩偶时剩下的,穿针时手指抖得厉害,线在针眼里钻了三次才穿过去。

缝到第三针时,针尖扎破了指尖,血珠滴在白色的衬衫上,像朵细小的红梅。

他想起齐雪以前总爱扎到手,每次都举着手指凑到他嘴边,眼睛亮晶晶的:“吹吹就不疼了。”

那时他会笑着把她的手指含在嘴里,尝到淡淡的护手霜味道,是她惯用的樱花味。

把衬衫挂回衣柜时,看到齐雪的羽绒服还挂在最上层,米白色的布料在晨光中泛着柔和的光。

他踮起脚把羽绒服取下来,袖口的咖啡渍已经变成了浅褐色,像片干枯的落叶。

这是她拍《冬日恋歌》时买的,戏里她穿着这件羽绒服在雪地里奔跑,戏外总抱怨“太沉了,跑不动”

,却在杀青那天抱着羽绒服说“这是今年最暖的礼物”



手机在裤兜里震动,是物业发来的通知:“今日将检修楼道灯,请注意配合。”

谭越盯着“楼道灯”

三个字发呆,想起齐雪总说“这灯太暗了,晚上回来害怕”

,他当时笑着说“有我呢,我接你”



现在灯要修亮了,接她回家的人却不在了。

他走到玄关,看着那盏暖黄色的小灯,开关上还留着齐雪的指纹——她总爱用食指按开关,说“这样最省力”



指尖覆上去时,温度恰好,像她的手指还停留在那里。

犹豫了很久,他还是按下了开关,暖光熄灭的瞬间,玄关突然暗得让人心慌,像被抽走了最后一点温度。

齐雪是被闹钟叫醒的,手机屏幕上显示着“上午十点品牌方采访”



她坐起身,脚底板碰到床脚的棉拖鞋,毛茸茸的触感顺着神经爬上来,像只温柔的手轻轻挠着心尖。

这双拖鞋的鞋底已经磨得很薄,走在公寓光滑的地板上会打滑,却比衣帽间里那些名牌拖鞋更让人安心。

洗漱时,镜子里的自己眼下乌青未褪,遮瑕膏盖了三层才勉强遮住。

她挤牙膏时,下意识地挤了两厘米——这是和谭越一起养成的习惯,他总说“挤太多浪费”

,却在她每次挤少了的时候偷偷再挤一点。

泡沫在嘴里泛着薄荷味,她却尝到了淡淡的草莓味,是昨晚梦里的味道。

衣帽间里挂着十几套礼服,李姐特意让人熨烫平整,标签还没拆掉。

齐雪选了套香槟色的鱼尾裙,拉链拉到一半时卡住了,她伸手去够背后的拉链,指尖划过脊椎的弧度,突然想起以前每次穿礼服,谭越都会站在她身后,手指轻轻捏着拉链头:“慢点,别夹到肉。”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