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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1章 侠客行(85)(1/3)

唐朝贞元是德宗的年号,从公元七八五年到八〇五年,共二十年,年号却算到贞元二十一年。

德宗的曾祖父是唐玄宗(明皇),祖父是肃宗,父亲是代宗。

德宗统治的时候,唐朝经安史之乱后,藩镇跋扈,河北、河南、山东一带都为武人所割据,朝廷所能统治的范围已大为缩小。

魏博在今河北省南部,山东济南、淄博以西,河南安阳以东,节度使田承嗣兵力强盛,占有七州之地,不奉朝廷的命令。

贞元后期,陈许节度使是刘昌裔,此人较有策略,是个比较有头脑的军阀,本来是带兵的大将,地位大概与聂隐娘的父亲聂锋相当,后来立了几次战功,又与朝廷的命令配合,升为节度使。

他所管辖的河南陈州、蔡州一带,后来给反叛朝廷的吴少诚、吴元济父子并了去。

宪宗派宰相裴度攻克蔡州,擒了吴元济,大将李愬雪夜入蔡州,是唐代有名的一场战役。

(当时刘悟是昭义节度使,统治山西长治一带。

) 宪宗皇帝图谋收藩时,宰相武之衡给藩镇派刺客暗杀而死。

〈聂隐娘传〉中所述精精儿、空空儿等与聂隐娘暗杀及反暗杀的斗争,也反映了当时政界的实况。

这个时候,在日本是奈良时期到平安时期,在欧洲是“神圣罗马帝国”

初建,也都是动荡不安的时期。

附录:聂隐娘 聂隐娘者,贞元中魏博大将聂锋之女也。

年方十岁,有尼乞食于锋舍,见隐娘,悦之,云:“问押衙乞取此女教。”

锋大怒,叱尼。

尼曰:“任押衙铁柜中盛,亦须偷去矣。”

及夜,果失隐娘所向。

锋大惊骇,令人搜寻,曾无影响。

父母每思之,相对涕泣而已。

后五年,尼送隐娘归,告锋曰:“教已成矣,子却领取。”

尼欻亦不见。

一家悲喜,问其所学。

曰:“初但读经念咒,余无他也。”

锋不信,恳诘。

隐娘曰:“真说又恐不信,如何?”

锋曰:“但真说之。”

曰:“隐娘初被尼挈,不知行几里。

及明,至大石穴,嵌空数十步,寂无居人。

猿狖极多,松萝益邃。

已有二女,亦各十岁。

皆聪明婉丽,不食,能于峭壁上飞走,若捷猱登木,无有蹶失。

尼与我药一粒,兼令长执宝剑一口,长二尺许,锋利。

吹毛令剸。

逐二女攀缘,渐觉身轻如风。

一年后,刺猿狖百无一失。

后刺虎豹,皆决其首而归。

三年后能飞,使刺鹰隼,无不中。

剑之刃渐减五寸,飞禽遇之,不知其来也。

至四年,留二女守穴。

挈我于都市,不知何处也。

指其人者,一一数其过,曰:‘为我刺其首来,无使知觉。

定其胆,若飞鸟之容易也。

’受以羊角匕,刀广三寸,遂白日刺其人于都市,人莫能见。

以首入囊,返主人舍,以药化之为水。

五年,又曰:‘某大僚有罪,无故害人若干,夜可入其室,决其首来。

’又携匕首入室,度其门隙无有障碍,伏之梁上。

至瞑,持得其首而归。

尼大怒曰:‘何太晚如是?

’某云:‘见前人戏弄一儿,可爱,未忍便下手。

’尼叱曰:‘已后遇此辈,先断其所爱,然后决之。

’某拜谢。

尼曰:‘吾为汝开脑后藏匕首,而无所伤。

用即抽之。

’曰:‘汝术已成,可归家。

’遂送还,云:‘后二十年,方可一见。

’”

锋闻语甚惧。

后遇夜即失踪,及明而返。

锋已不敢诘之,因兹亦不甚怜爱。

忽值磨镜少年及门,女曰:“此人可与我为夫。”

白父,父不敢不从,遂嫁之。

其夫但能淬镜,余无他能。

父乃给衣食甚丰。

外室而居。

数年后,父卒。

魏帅稍知其异,遂以金帛署为左右吏。

如此又数年,至元和间,魏帅与陈许节度使刘悟不协,使隐娘贼其首。

隐娘辞帅之许。

刘能神算,已知其来。

召衙将,令来日早至城北,候一丈夫一女子各跨白黑卫至门,遇有鹊前噪,丈夫以弓弹之不中。

妻夺夫弹,一丸而毙鹊者,揖之云:吾欲相见,故远相祗迎也。

衙将受约束,遇之。

隐娘夫妻曰:“刘仆射果神人。

不然者,何以洞吾也。

愿见刘公。”

刘劳之。

隐娘夫妻拜曰:“合负仆射万死。”

刘曰:“不然,各亲其主,人之常事。

魏今与许何异。

愿请留此,勿相疑也。”

隐娘谢曰:“仆射左右无人,愿舍彼而就此,服公神明也。”

知魏帅之不及刘。

刘问其所须。

曰:“每日只要钱二百文足矣。”

乃依所请。

忽不见二卫所之。

刘使人寻之,不知所向。

后潜于布囊中见二纸卫,一黑一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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