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1章 侠客行(85)(1/3)
唐朝贞元是德宗的年号,从公元七八五年到八〇五年,共二十年,年号却算到贞元二十一年。
德宗的曾祖父是唐玄宗(明皇),祖父是肃宗,父亲是代宗。
德宗统治的时候,唐朝经安史之乱后,藩镇跋扈,河北、河南、山东一带都为武人所割据,朝廷所能统治的范围已大为缩小。
魏博在今河北省南部,山东济南、淄博以西,河南安阳以东,节度使田承嗣兵力强盛,占有七州之地,不奉朝廷的命令。
贞元后期,陈许节度使是刘昌裔,此人较有策略,是个比较有头脑的军阀,本来是带兵的大将,地位大概与聂隐娘的父亲聂锋相当,后来立了几次战功,又与朝廷的命令配合,升为节度使。
他所管辖的河南陈州、蔡州一带,后来给反叛朝廷的吴少诚、吴元济父子并了去。
宪宗派宰相裴度攻克蔡州,擒了吴元济,大将李愬雪夜入蔡州,是唐代有名的一场战役。
(当时刘悟是昭义节度使,统治山西长治一带。
) 宪宗皇帝图谋收藩时,宰相武之衡给藩镇派刺客暗杀而死。
〈聂隐娘传〉中所述精精儿、空空儿等与聂隐娘暗杀及反暗杀的斗争,也反映了当时政界的实况。
这个时候,在日本是奈良时期到平安时期,在欧洲是“神圣罗马帝国”
初建,也都是动荡不安的时期。
附录:聂隐娘 聂隐娘者,贞元中魏博大将聂锋之女也。
年方十岁,有尼乞食于锋舍,见隐娘,悦之,云:“问押衙乞取此女教。”
锋大怒,叱尼。
尼曰:“任押衙铁柜中盛,亦须偷去矣。”
及夜,果失隐娘所向。
锋大惊骇,令人搜寻,曾无影响。
父母每思之,相对涕泣而已。
后五年,尼送隐娘归,告锋曰:“教已成矣,子却领取。”
尼欻亦不见。
一家悲喜,问其所学。
曰:“初但读经念咒,余无他也。”
锋不信,恳诘。
隐娘曰:“真说又恐不信,如何?”
锋曰:“但真说之。”
曰:“隐娘初被尼挈,不知行几里。
及明,至大石穴,嵌空数十步,寂无居人。
猿狖极多,松萝益邃。
已有二女,亦各十岁。
皆聪明婉丽,不食,能于峭壁上飞走,若捷猱登木,无有蹶失。
尼与我药一粒,兼令长执宝剑一口,长二尺许,锋利。
吹毛令剸。
逐二女攀缘,渐觉身轻如风。
一年后,刺猿狖百无一失。
后刺虎豹,皆决其首而归。
三年后能飞,使刺鹰隼,无不中。
剑之刃渐减五寸,飞禽遇之,不知其来也。
至四年,留二女守穴。
挈我于都市,不知何处也。
指其人者,一一数其过,曰:‘为我刺其首来,无使知觉。
定其胆,若飞鸟之容易也。
’受以羊角匕,刀广三寸,遂白日刺其人于都市,人莫能见。
以首入囊,返主人舍,以药化之为水。
五年,又曰:‘某大僚有罪,无故害人若干,夜可入其室,决其首来。
’又携匕首入室,度其门隙无有障碍,伏之梁上。
至瞑,持得其首而归。
尼大怒曰:‘何太晚如是?
’某云:‘见前人戏弄一儿,可爱,未忍便下手。
’尼叱曰:‘已后遇此辈,先断其所爱,然后决之。
’某拜谢。
尼曰:‘吾为汝开脑后藏匕首,而无所伤。
用即抽之。
’曰:‘汝术已成,可归家。
’遂送还,云:‘后二十年,方可一见。
’”
锋闻语甚惧。
后遇夜即失踪,及明而返。
锋已不敢诘之,因兹亦不甚怜爱。
忽值磨镜少年及门,女曰:“此人可与我为夫。”
白父,父不敢不从,遂嫁之。
其夫但能淬镜,余无他能。
父乃给衣食甚丰。
外室而居。
数年后,父卒。
魏帅稍知其异,遂以金帛署为左右吏。
如此又数年,至元和间,魏帅与陈许节度使刘悟不协,使隐娘贼其首。
隐娘辞帅之许。
刘能神算,已知其来。
召衙将,令来日早至城北,候一丈夫一女子各跨白黑卫至门,遇有鹊前噪,丈夫以弓弹之不中。
妻夺夫弹,一丸而毙鹊者,揖之云:吾欲相见,故远相祗迎也。
衙将受约束,遇之。
隐娘夫妻曰:“刘仆射果神人。
不然者,何以洞吾也。
愿见刘公。”
刘劳之。
隐娘夫妻拜曰:“合负仆射万死。”
刘曰:“不然,各亲其主,人之常事。
魏今与许何异。
愿请留此,勿相疑也。”
隐娘谢曰:“仆射左右无人,愿舍彼而就此,服公神明也。”
知魏帅之不及刘。
刘问其所须。
曰:“每日只要钱二百文足矣。”
乃依所请。
忽不见二卫所之。
刘使人寻之,不知所向。
后潜于布囊中见二纸卫,一黑一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