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 先天优势(2/2)
,正因为如此,它就会形成一股势力,这是谁都知道的、但是属于不可公开的“秘密”
。
“潜规则”中的“合法伤害权”
吴思先生在《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书中提出了“合法伤害权”这个概念。这个概念提的很好、很妙、很高。
在这个“合法伤害权”
中有两个问题必须搞清:一是谁去执行这个“合法伤害”
?
二是谁是这个“合法伤害”
的承受者?
前者是“潜规则”
中的“既得利益获得者”
,有两部分人,一部分是“龙头老大式的人物”
,另一部分是“分食‘潜规则’利益的一群人,两自会自动形成一股若明若暗的、自觉的去维护这种“潜规则”
的恶势力,这股势力很厉害,看不见但让你感觉得到;后者则是试图破坏“潜规则”
的“破坏者”
(即一般所说的“改革者”
、“革新者”
),他们无法容许“潜规则”
的存在,认为只要它存在一天,社会就无法进步,无法发展,所以,只要有可能,就要想方设法去破坏、去改造这个“潜规则”
。
所以,“龙头老大式的人物”
和“分食‘潜规则’利益的一群人”
一旦发现有谁不遵循或是发现试图破坏“潜规则”
的“破坏者”
的存在,就会采取各种措施让“他们”
感觉到难受,让他们无法在这个圈子中生存下去。
若是这个“他们”
还“不识相”
,还要敢于与“潜规则”
抗衡或者破坏这个“潜规则”
,那么,就会制造某一“事件”
让你“难堪”
,甚至让你身败名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