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君乎明君乎 ——孟昶形象问题的史源学思考(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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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君乎明君乎 ----孟昶形象问题的史源学思考 张邦炜 摘要:在北宋前期的两种历史文本中,后蜀后主孟昶有昏君和明君两种不同的形象。
这两种不同的历史文本分别由北宋官方和蜀地士人书写,体现了北宋朝廷和蜀地民众的不同利益、不同意愿和不同感情。
孟昶的昏君形象逐渐压倒明君形象反映了蜀地民众对北宋朝廷从对立到认同的历史过程。
关键词:后蜀北宋孟昶昏君明君史源学 后蜀偏霸蜀地一隅,前后仅32年而已。
其后主孟昶(919-965)在位竟达31年(934-965)之久,他在五代十国史和四川地方史上无疑是个相当重要的历史人物。
受亡国之君即昏君这一思维定势的影响,孟昶长期以来被视为“著名的荒淫之君”
。
[1]其实在北宋文献中,他有难得的明君和典型的昏君两种截然相反的形象。
近20多年来,研究者们或以功过论,或阶段论加以解释,于是主张孟昶功大于过或前明后昏的论著相继问世。
[2]其实,对于孟昶的形象问题,还可从史源学的角度作些思考。
众所周知,陈垣先生所倡导的史源学以“找寻史源,正其讹误”
为目的,其要旨为“二句金言”
,即“毋信人之言。
人实诳汝。”
[3]本文就从“七宝溺器”
之说是否可信说起。
一、“七宝溺器”
可信否 称孟昶为昏君,的确事出有因,其典型例证莫过于“七宝溺器”
。
可是在北宋特别是其前期,此事仅见于体现宋朝朝廷立场的官方或半官方著述,并不见于反映蜀地民众意志的地方史乘。
官方著述从其利益与需要出发,夸大其辞乃至无中生有的事例实在是太常见。
人们完全有理由怀疑七宝溺器之说的真实性。
对于此事,有以下四点值得注意。
第一,查现存各种史籍,七宝溺器一事较早见于石介、欧阳修的著述。
石介《三朝圣政录·宝装溺器》曰:“太祖平伪蜀,阅孟昶宫中物,有宝装溺器,遽命碎之,曰:‘以此奉身,不亡何待!
’”
[1]欧阳修《新五代史·后蜀世家》云:后蜀“君臣务为奢侈以自娱,至于溺器,皆以七宝装之。”
[2]《三朝圣政录》、《新五代史》虽非官修正史,而是私人著述,但体现宋朝朝廷立场,实可称为半官方文献。
《三朝圣政录》系石介于宝元元年(1038)任嘉州(治今四川乐山)军事判官时,“撮取太祖、太宗、真宗三圣之政为书”
。
[3]他曾按照右司谏韩琦的意见修改。
韩琦《三朝圣政录序》称赞此书“上以述列圣之美,次以达一人之听。”
[4]《三朝圣政录》很大程度上是部歌功颂德之作,石介《序》云:“若太祖之英武,太宗之神圣,真宗之文明,授受承承,以兴太平,可谓跨唐而逾汉,驾商、周而登虞、夏者也。”
[5]难怪此书“上之,仁宗嘉纳焉。”
[6]宋仁宗如此肯定此书,足见此书的半官方性质。
欧阳修主张:“史者,国家之典法也。”
认为:史书应当记述“君臣善恶、功过,与其百事之废置。”
目的在于“垂劝戒,示后世。”
[7]其实,这亦是其《新五代史》的出发点。
《宋史·欧阳修传》载:欧阳修“奉诏修《唐书》纪、志、表,自撰《五代史记》,法严词约,多取《春秋》遗旨。”
[8]很清楚,《唐书》即《新唐书》系官修正史,而《五代史记》即《新五代史》则是私人著述。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正史类·五代史记》称:“欧阳修永叔以薛居正史繁猥失实,重加修定,藏于家。
永叔没后,朝廷闻之,取以付国子监刊行。
《国史》称其可以继班固、刘向,人不以为过。”
[9]从朝廷的态度及《国史》的评价看,《新五代史》分明反映官方立场。
除七宝溺器一事而外,《新五代史》还称:“(孟)昶好打球走马,又为方士*,多采良家子以充后宫”
,“年少不亲政事”
。
[10]凡此种种都使得孟昶的昏君形象进一步加深。
第二,其实最早记载此事的是大中祥符九年(1016)二月完成的宋太祖、太宗《两朝国史》。
[11]《宋史·太祖本纪三》载:太祖“见孟昶宝装溺器,摏而碎之,曰:‘汝以七宝饰此,当以何器贮食?
所为如是,不亡何待!
’”
《宋史·西蜀孟氏世家》又载:“初,(孟)昶在蜀,专务奢靡,为七宝溺器,他物称是。”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23《宋史多国史原本》指出:“宋代《国史》,国亡时皆入于元。
元人修史时,大概祗就宋旧本稍为编次。”
《宋史》所载出自宋代《国史》,《国史》代表宋朝朝廷立场,不必多说。
按照《宋史》即宋代《国史》的记述,孟昶岂止“专务奢靡”
,而且“赋敛无度”
。
《宋史·五行志四》载:“时西川孟昶赋敛无度,射利之家配率尤甚,既乏缗钱,唯仰在质物。”
诸如此类的描述,其目的无非在于表明孟昶“不亡何待”
,宋朝攻打后蜀是以有道伐无道的正义战争。
第三,如果说《新五代史》虽然反映官方立场,但毕竟是私人著述,那么薛居正《旧五代史》则属于标准的官修正史,其成书年代又早于《两朝国史》。
史载,开宝六年(973)四月“戊申,诏参知政事薛居正监修梁、后唐、晋、汉、周《五代史》。”
七年闰十月“甲子,监修国史薛居正等上新修《五代史》百五十卷。”
[12]需要补充的是,薛居正在开宝六年九月,由参知政事升任同平章事。
然而经查在《旧五代史》中居然无孟昶七宝溺器一事。
至于其原因,无非三种可能。
一是《旧五代史》主要依据五代实录,对于十国史事记述很简略。
二是现存《旧五代史》并非其原貌,此事被遗漏。
三是所谓七宝溺器最初并无此说,是稍后才被“层累地造成”
的。
果真如此,其真实性则更令人置疑。
值得注意的是,《旧五代史》与《新五代史》、宋代《国史》的目标是一致的,均一味贬损后蜀。
如《旧五代史·周书·世宗纪二》显德二年(955)五月载,“秦、凤人户怨蜀之苛政,相次诣阙,乞举兵收复旧地。”
《旧五代史》的作者竭力歌颂北攻灭后蜀的战争:“及皇上(指宋太祖)之平蜀也,煦之以尧日,和之以舜风,故比户之民,悦而从化。”
[13]其语言十分夸张,甚至将宋太祖与尧、舜相提并论。
第四,与宋代《国史》等朝廷官方或半官方著述不同,北宋蜀籍士人张唐英《蜀梼杌》、句延庆《锦里耆旧传》等私人著述并无七宝溺器一事的记载。
《蜀梼杌》是张唐英早年的著述,完稿于宋仁宗嘉祐年间(1056-1063),写定于英宗治平年间(1064-1067)。
《四库全书总目》称:“其书本《前蜀开国记》、《后蜀实录》,仿荀悦《汉纪》体,编年排次,于王建、孟知祥据蜀事迹,颇为详备。”
[14]由于来源于西蜀官方史籍,其立场与北宋官方史籍有异乃至对立,自是情理中事。
王文才先生进一步指出:《蜀梼杌》“非专赖二书”
,“多据蜀史,故与中原载籍,时有出入。
复核其书,于蜀中官书私史外,更博采前代杂史,小说诗文。”
[15]可见,此书取材范围广泛,包括蜀中私史以及蜀地民间口述资料。
而这些资料难免体现蜀地民众的情感与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