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中国历史上的奴隶制(1/12)

.

真的勇士,敢于面对淋漓的鲜血,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元吉在查找历史资料的时候发现一篇讨论国朝奴隶制的文章,观点不敢妄加评论,但许多史料大家可以看看。

战国秦汉的极权奴隶制 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吴荣曾说:“在商和西周、春秋时期,由于村社制还未解体,农业劳动的主要承担者是村社成员,奴隶恐怕只起次要作用。

到战国时期,村社走向瓦解,社会上贫富分化加剧,长期居于统治地位的宗法贵族没落了,出现了新兴的富商和手工业者,还有数量很多的独立小农。

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于是富者大量地利用奴隶去从事物资生产,贫者则因破产而沦落为奴。

从这时起,奴隶制也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

当时,不但官府使用奴婢进行手工业生产,商人和作坊主也大量使用僮仆、佣工从事开矿、冶金、煮盐、制陶、丝织等等手工业生产。

当时劳动力的买卖已相当频繁,出现了固定的或常设的劳务市场,即所谓“佣肆”



至于奴仆的买卖,则往往“售于闾巷”

(《战国策.

秦策》)。

秦国的祖先非子,因养马得到周孝王的赏识,便由奴隶升迁为带有封土的子爵,封邑于秦。

他们的命运被决定于王的喜怒爱憎之间,任免升贬以至封爵杀头,均凭王及其亲信贵族的意志决定,秦国的宰相百里奚就是五张羊皮买来的奴隶。

公元前五世纪后期,魏国李悝变法,其《法经》规定:“盗符者诛,籍其家;盗玺者诛,议国法令者诛,籍其家及其妻氏”



“籍其家”

就是将其家人全部沦为奴隶。

此类法律为当时各国普遍采用,如云梦《秦律》中有关各式罪犯之家人籍为奴隶的条文不少。

前361年商鞅变法,“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将从事工商业或贫穷的民众都沦为奴隶,而官僚集团则按军功爵秩分配“臣妾”

(见《史记.

商君列传》、《商君书.

垦令篇》),说明官府是何等蛮横地侵犯着民众的人身权。

《商君书.

错法篇》载:“同列而相臣妾者,贫富之谓也。”

《战国策.

秦策四》谓当时各国“百姓不聊生,族类离散,流亡为臣妾,满海内矣”



裘锡圭详尽论证了当时奴隶数量很大,且在生产上普遍使用,应定性为奴隶制社会(裘锡圭:《古代文史研究新探》,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出版)。

总之,商鞅变法后,秦国的奴隶数量大增,使用更普遍,乃至秦汉两代成为中国历史上奴隶数量最多的时期。

一直到清代,统治者也根本没有保护本国民众基本人身权的概念,民众因犯罪与债务沦为奴隶者触目皆是,人们始终不懂什么是“人格权”



尉缭在秦国就直言不讳地说:如秦王“得志于天下,天下皆为虏矣”



统一后,秦始皇自己也说得很明白“六合之内,皇帝之土,人迹所至,无不臣者”



秦始皇在秦军攻下他少年时曾居住过的邯郸后,就下令将曾经欺侮过他的人全部“坑杀”



秦嬴政两次坑儒,活埋了1千多儒生。

嫪毐家童(奴隶)数千、舍人千余;嫪毐党一案,嫪本人被车裂,灭族,20几个党羽被枭首,4000余人被流放;政的母亲因此案被囚禁,政的2个异母弟被屠杀,27个劝谏释放太后的大臣被处死,吕不韦被赐自尽。

始皇36年,有一颗流星落下,有人在陨石上刻字:“始皇死土地分”



秦始皇就把陨石周围居住的人,全部杀了。

秦朝最高人口数是2000万,全国设置“县政”

约1000个,平均每县2万人。

秦始皇为了满足个人的欲望,在全国广修宫殿,宫殿数号称“关外三百,关内四百”

,尤其是阿房宫,占地几里,能容万人!

《史记.

秦本纪》记载:“始皇初即位穿治郦山,及并天下,天下徒70余万人”



这就是说:他在统一之前就开始了骊山秦始皇墓的工程,征用民工70万人!

始皇26年,“徒天下黔首三万户琅琊台下”



始皇28年南巡至湘山祠,遇大风,“大怒,使刑徒三千人皆伐湘山树,赭其山”

,始皇32年,“乃使蒙恬发兵30万人,北击胡,略取河南地”

,修长城役50万人。

始皇33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谪遣戊,”

集解:徐广曰:“50万人守五岭”



就是说,秦始皇用50万奴隶军队,征服了广东、广西和越南北部地区,并派兵留守驻防。

始皇35年,修绵延300里“阿房宫隐宫徒刑者70余万人”



“隐宫”

即宫刑。

另外,修驰道民夫30余万人。

还有那工程浩大的驰道网、规模惊人的徐福船队……这不是“国家权力只达到县一级”

能实现的。

无偿服奴隶式兵役和劳役的老百姓共270多万人,为上述军事和劳役大军运送粮草和装备的人以及在内地驻防的军人、夫役,估计还有250万人,两项相加约有520多万人。

当时,全国人口约2千万人,其中有劳动能力的壮年人(包括妇女),按1/3计算,不过6百余万,在6百余万劳力中有5百万人服奴隶式的兵役和劳役。

这就是大规模实行奴隶制的证据,以至于“丁男被甲,丁女转输,苦不聊生,自经于道树,死者相望”

(《汉书.

严安传》)。

始皇死后,太子扶苏、将军蒙恬等被秦二世害死;胡亥将自己的18个兄弟和堂兄弟斩首,并把10个姊妹统统车裂而死,其它连累致死者不计其数。

此后,李斯又被斩,三族被诛。

从云梦睡虎地秦墓的竹简中可知,秦国的赋税较之战国时的其他国家是相当重的。

农民除了缴纳田租外,还有军赋等其他名目,以及动辄赀甲赀盾一类变相军赋。

田租不但要收取禾稼(粮食),还要收取刍(牧草)、稿(禾杆)。

至于劳役更是农民的沉重负担,有所谓“傅”

的制度,即男子到一定年龄就须向官府登记服役,秦国的傅籍年龄为十七岁。

农民除了服劳役外,还要服兵役,并且要自备行装及费用;被征发修筑某项工程,要担保一年不坏,如未满一年就坏了,则须重修,并不计算服役时间。

对于工匠的剥削,则更是前所未有。

如:1)“隶臣、下吏、城旦与工从事者,冬作为矢程,赋之三日当夏之二日”



2)“冗隶妾二人当工一人,更隶妾四人当工一人,小隶臣妾可使者五人当工一人”



3)“新工初事工,一岁半其工,其后岁赋功与故等”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