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队长问题(1/2)
回到房间,发现梅菲斯已经回来了,“怎么样,”
琼恩随口问道:“那位小魔女没找你麻烦吧。”
“小魔女?”
梅菲斯怔了下,随即反应过来,“哦,没事,她能说什么,闹腾一会也就算了,后来我们继续逛街去了。”
琼恩有些无语,女孩子难道都这么喜欢逛街么,就连梅菲斯这种看起来比较刚硬的类型,似乎也对这项活动乐此不疲,昨天去了今天又去。
“那买了什么东西?”
他问,因为似乎没看到房间里新增加什么商品。
“哦,什么都没买,”
梅菲斯说,“该买的东西昨天都已经买完了,今天自然就不用了。”
“唔?
既然不用买东西,那去逛街做什么?”
“就是逛街啊。”
“但逛街不就是为了买东西吗?”
“谁说的,逛街是逛街,买东西是买东西,这完全是两码事吧,不要混为一谈啊。”
是两码事么……算了,不跟女孩子探讨这种概念问题。
琼恩把刚才王子说的事情向梅菲斯转述了一遍,却隐瞒了“凛可能是潜在敌人”
这点,暂时不想让她知道。
梅菲斯静静听完,沉思一会,“布雷纳斯殿下说得没错,阿格拉隆那边,确实除了欣布女王就再没什么著名的人才。
而且,如果说现在持有死月法珠的是个牧师地话……据我所知。
应该没有这么高明的角色才对。”
“你对阿格拉隆那边的教会情况很熟悉?”
“说不上熟悉,但知道一些,”
梅菲斯说,“密斯卓诺和阿格拉隆一样,以前都是精灵王国,这两地的教会,大量的信徒和牧师都是精灵、半精灵或者带精灵血统,两地来往是非常密切的。
我以前在教会。
多多少少总也了解些情况。”
“是这样啊。”
琼恩点点头。
“死月法珠我不清楚,但以常理来推测的话,这种邪恶神器,又是大奥术师所创造,肯定是专门为巫师而设计的,”
梅菲斯分析着。
“那么,要持有它而不被伤害,以巫师最为容易,以牧师等神职者最难。”
“是,”
琼恩赞同,“殿下也这么说,神职者按道理是不敢碰死月法珠地。
然而既然他敢碰,就只能说明力量强得已经可以压制住神器了。”
“这很难,”
梅菲斯摇头,“你和凛都是巫师。
造诣也不差,运用死月法珠的力量估计做不到。
短暂持有应该是不会被伤害的。
但能做到这点的神职者……我想这世界上没有多少。
至少阿格拉隆那边的几个教会,就算是最高阶的牧师也应该办不到。”
“可能是什么邪神地地下教会成员。”
琼恩说。
梅菲斯依旧摇头,“阿格拉隆那边没什么邪神教会,就算有,也肯定不成气候,”
她解释,“在打击邪神教会这点上,欣布女王从来是不遗余力的。”
那就不知道怎么回事了——话说回来,正因为按照常理推测不出这个持有死月法珠的家伙到底是谁。
所以才需要派人亲自过去找吧。
不管了,反正只要面对的是神术施法者。
无论牧师也好,德鲁依也罢,琼恩都还是有几分信心的,毕竟他有天生的神术免疫能力。
说起来,这也算是一种天赋异能了。
“要是以后遇上的对手全是牧师就好了。”
他有些不切实际地想。
此后三天时间里,琼恩埋头研读王子送过来的那一堆资料。
必须说,布雷纳斯王子果然是干考古的,资料收集工作做得极其详细,历史地理风土人情无所不包,把琼恩看得晕头转向,简直都要怀疑王子才是阿格拉隆的统治者,而不是那位欣布女王了。
大体来说,阿格拉隆这块地方以前是精灵王国,并无人类居住。
后来随着著名地“精灵大撤退”
,此地的大部分精灵都迁徙到了海外地永聚岛,也有小部分精灵不愿意离开故土,依旧固守定居。
再到后来,人类王国开始崛起,大量的人类进入此地,与精灵族杂居、通婚,诞生了很多半精灵。
人类、精灵和半精灵相安无事地和平共处了三百年左右,矛盾终于爆发了。
起因是人类不断繁衍、扩展,需要更多地定居地和资源,于是开始大量砍伐森林,这惹怒了视森林为神圣之地的精灵族,最终一场种族大战爆发,被称之为“英达尔之臂战役”
。
战争的结果是和平,一个新的国家诞生了,由人类和精灵共掌权力,而国王则世世代代由半精灵担任,这就是“阿格拉隆王国”
。
不过王位传到这一代,却不再是由半精灵担任了。
上一代的国王丽奥内选择了她的弟子“欣布”
来继承王位。
欣布是魔法女神的选民,同时也是著名的大巫师,自从担任国王以来,屡次率领阿格拉隆人民打退了塞尔红袍巫师会地入侵,因此声望极高,在国内几乎是人人崇拜的偶像。
正如王子和梅菲斯所说,阿格拉隆国力不盛,内部并无什么杰出人才,而且大部分地区都排斥魔法地力量,无论是神术还是奥术。
半精灵们不喜欢魔法,认为魔法是邪恶之徒腐化他人的工具,而红袍法师就是最好的证明——当然,他们也承认少数特例,比如他们的统治者欣布女王,总是用魔法保护着他们。
阿格拉隆人普遍信仰神圣的力量,但教会却也并不发达,整个王国只有很少的几座大型神殿,牧师也很稀缺。
这次的目的地叫做“瑞卡之足”
,是阿格拉隆的一座小城,人口不过五千,大部分都是半精灵,四面森林环绕。
根据王子和雅菲尔女士的预言魔法,以及其他各种资料的推测,死月法珠应该就是落到了这个地方。
至于具体被谁得到,那就只能慢慢去找了。
三天时间很快过去,在出发之前,琼恩通过王子,从红袍巫师会开的商店里弄到了上百张魔法卷轴。
他原本是考虑要几根魔杖之类,或者弄几个魔法装备,但最终还是放弃了这种想法。
魔杖和装备虽然好,终究用途太单一,不能应付各种千变万化的局面。
卷轴虽然是一次性消耗品,胜在种类繁多,遇上什么麻烦都有办法对付。
这上百张魔法卷轴,市场价值大约超过几万金币,就算是论成本价应该也有上千了,琼恩还是第一次这么奢侈,反正红袍巫师会付账,这便宜不占白不占。
梅菲斯没什么可准备的,红袍巫师会制造的那些东西她大多用不了,也不喜欢用。
至于凛,则是一口气索要了十根火球魔杖,把琼恩都给吓到了,“你要这么多火球魔杖做什么?”
“准备用来打架啊,多准备点又不是坏事。”
“不是,我是说,你为什么只要这一种。”
“因为我就喜欢这一种,你有意见啊。”
“……没有。”
十根火球魔杖,每根能发射五十发火球术,无需准备无需诵咒,已经属于非常昂贵的魔法物品,其价格只怕还超过琼恩那上百张卷轴,这小魔女果然贪心得很。
凛同样也有次元袋,直接把十根火球魔杖都丢了进去,她这次没再穿那身超短裙,上身是浅红色衬衫,下身黑色长裤,外面套着一件红色大衣。
这身打扮让琼恩颇觉惊讶,因为现在已经是夏天了,气候炎热,她穿这么多难道不觉得热么。
“没事,别管她,她是冷血动物,没有冷热概念地。”
梅菲斯在旁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