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第三节 完颜部政治制度的确立(2/3)
完颜阿骨打就曾经说过,我们部落中最让人快乐的时候,就是外出打猎的时候。
行军布阵,也是出于此。
外出打猎的时候,不论青壮老幼都要参加。
出猎的组织按什伍进位编制。
包括猛安(千夫长)、谋克(百夫长)、谋克之副蒲里衍(牌子头)、什长(执旗者)、伍长(击柝者)、士卒(正兵)、士卒之副阿里喜。
《金史.金国语解》称:“阿里喜,围猎也。”至于称谓的含义,《金史.兵志》讲述得颇为详细:“其部长日孛董,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
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
当时部落之间经常为了抢夺物资而相互征战,所以,开始用围猎编制设置常备军,也就产生了军事首领。
刚开始的猛安谋克制度完全是由于外出打猎产生的,后来逐渐演变成打猎和出战的双重组织。
女真部落还处于原始民主制时期,每个部落首领在打仗的时候都是军事统帅,平时又作为管理者。
再后来,猛安谋克就成为了固定的军事组织。
猛安谋克为四级编制,即万户、千户(猛安)、百户(谋克)五十户(蒲里衍)。
需要说明的是,猛安与谋克组织并非同时出现。
谋克组织大约产生于11世纪初的金昭祖石鲁或景祖乌古酋时期,而见诸史籍则是在世祖劾里钵与桓赦、散达兄弟的战争记事中——世祖乃“使欢都、冶诃以本部七谋克助之”。
猛安组织则大约出现在11世纪末至12世纪初,穆宗盈歌末年至阿骨打起兵反辽时期。
此际,史籍中尚未有千人以上参战的记载。
从猛安出现的时间推测,谋克组织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而猛安组织尽管受血缘关系影响,但多以地域为特征。
女真族没有建立政权之前,这种寓兵于农、兵农合的猛安谋克组织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既经研实效,又利于维持民族发展锐气。
公元1114年,也就是金国建立的前一年,完颜阿骨打,把猛安谋克制度重新做出调整,开始变得跟中原统治下的郡县制差不多。
完颜阿骨打把这一制度和村寨结合起来,把单纯的军事组织改组成为行政组织,这一改变可以说是一石二鸟。
不但打击了旧氏族势力,而且巩固和确立了新兴奴隶主势力,奠定了以地域和领户制为特点的国家基础。
完颜阿骨打建立金政权后,猛安谋克被沿袭下来。
此时猛安谋克仍然是暂时性的军事职务,还保留着与围猎的关系和部落残迹。
他们平时生产,仍以出猎作为训练武艺的重要手段,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女真民族的射猎风尚。
不仅如此,猛安谋克的首领与士卒间难分尊卑,无论大元帅、万户、百户,其衣食住行与着装穿戴都没有太大差别,且依然有“画灰议事”的传统。
其献策、赏功仍体现出原始军事民主精神。
宁江州战役获胜后,金的新占领区不断扩大,为镇守这些地区,一些猛安谋克便留下驻守。
史载“收国二年,分鸭挞、阿懒所迁谋克二干户,以银术可为谋克,屯宁江州”,在攻陷黄龙府后,“仍合诸谋克命娄至为万户,守黄龙府。
随着战争的进行,猛安谋克一路南徙,且突破了其构成仅为女真人的旧例,猛安谋克之职也分别授予汉、奚、契丹、渤海人。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出于战争需要,阿骨打要扩大队伍,招抚降民。
收国二年(116年),阿骨打下诏:现在契丹、奚、汉、渤海、系辽籍女直、室韦、达鲁古、兀惹、铁骊诸部官民,已经投降或被我俘获的、逃走又回来的,一律无罪,原来做酋长的仍然为官,“且使从宜居处,置猛安谋克一如本朝之制”。
占领辽东京(今辽宁辽阳)后,金即用猛安谋克改编辽军和新降服的各族百姓。
东京州县及南路系辽籍女真全部投降,全部按当朝之制来管理。
天辅五年(1121年),金军占领辽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中京(今宁城西)两道,对被征服的契丹、奚人也“依辽东京渤海例,置千户谋克”。
另外,对于那些投降的辽国得文武官员,也都酌情予以任用。
猛安谋克已经成为地方官职的爵位职称。
公元1123年,金国大军占领了辽西京和燕京,想在平州推行猛安谋克制度,但是遭到当地汉族人的强烈反抗。
金国无奈就在这一地区废除了猛安谋克制度,汉人是文明程度比较高的。
辽国统治时期,都不得不实行南北分治的策略,所以金国想全面推行猛安谋克制度显然有点不切实际。
后来,金国的猛安谋克制度就与郡县制并存。
公元1133年,金国开始了一场把猛安谋克制度大规模迁徙中原的运动。
到金熙宗和海陵王统治时期,又把大量的女真人和契丹人迁往中原地区,这其中包括很多上层贵族。
说明猛安谋克制度的内徙已经发展到高潮。
女真人的猛安谋克迁到中原以后,仍然保留着原来的称谓,女真的奴隶制和汉人的封建制并存,女真人和汉人都是国人。
作为地方行政组织,猛安谋克制度已经逐渐纳入了统一官制之下,和地方州县制并存。
其结构为:京(兵马都总管)——府(兵马总管府)——猛安(相当于防御州)——谋克(相当于县)——村寨(寨使)。
在属于地方军事系统的京府都总管和总管府之下,猛安谋克自成系统,与州、县无涉,猛安的地位在节镇之下,刺史之上,相当于防御使,谋克相当于县令,寨使相当于主首。
伴随金国封建制的完成,猛安的职责也逐渐扩大,包括管理军务,训练武艺,劝课农桑,防卫地方,预防盗贼。
把军事、政治、生产和治安融为一体,谋克的职责包括训练武艺、宣导教化,劝课农桑,审理案件,捕捉盗贼等等。
猛安谋克既是官称也是授予给女真贵族的尊称。
被授予这一职位的主要是王室和功臣,他们可以世袭这一职位。
如果猛安谋克犯罪的话,也会被撤销封号。
金国的平民阶层是金国的主要兵源。
猛安谋克平时主要负责侍卫、驻防。
除了一般的猛安谋克之外,还有很多特殊的猛安谋克。
比如合扎猛安谋克属于皇室直属军队,由皇室子弟或者有功勋的大臣担任。
行军猛安谋克是金国在出征的时候临时授予的职衔。
押军猛安谋克主要负责统押军兵和管押军兵,他们也是战时临时任命,后来演变成固定的专职官员。
还有一些猛安谋克就不具体说明了。
1114年之前,猛安谋克的数量没有定制。
金世宗的时候规定每个谋克不超过三百户,七到十个谋克为一个猛安。
根据公元1183年的统计,当时国内一共有202个猛安,1878个谋克,一共615624户人家。
猛安谋克下的户属有职责向国家服兵役和缴税。
到了公元1161年,猛安谋克制度已经非常混乱,到了崩溃的边缘。
迁徙到中原地区的这些猛安谋克都把自己看作是当地的统治者,丝毫不考虑当地老百姓的利益,对当地危害很大。
这些人只知道贪图享乐,整天饮酒作乐,不干正事,还公然强占民田。
金世宗开始对这一制度进行整顿,强迫他们亲自耕种,恢复之前骑射这些女真人的技艺,让濒临崩溃的蒙安谋克制度又回到了正轨。
到了金章宗年间,猛安谋克已经转变为屯田组织。
1204年,政府从法律上认可了蒙安谋克封建主自耕和出租田地的行为。
法律还允许猛安谋克百姓和汉人通婚,也允许他们考取进士,使得女真人文武兼备。
金宣宗以后,猛安谋克制度逐渐瓦解。
历经近千年的发展演变,女真民族终于在公元12世纪,趁辽国腐败、完颜部能人辈出的时候,成功崛起并入主中原。
关于金太宗,在这里做一个简单介绍。
金太宗完颜晟(1075年11月25日—1135年2月9日),女真名完颜吴乞买,金太祖完颜阿骨打的四弟,金朝第二代皇帝,1123年即位。
天会三年(1125年)十月,令谙班勃极烈、完颜斜也为都元帅,统领金军,兵分东、西两路,逼进北宋首都汴京,双方订“城下之盟”。
天会四年(1126年)八月,经过半年的休整,金太宗再次命宗望、宗翰两路军大举南伐,汴京再度被包围,破郭京“六甲法”,汴京城陷。
天会十三年(1135年)正月,太宗病死于明德宫,终年六十一岁。
遗体葬和陵。
其后代全被海陵王完颜亮所杀,海陵王迁都后,改葬于大房山,称恭陵。
死后谥号是体元应运世德昭功哲惠仁圣文烈皇帝,庙号太宗。
金太宗即位之初,尚沿用金太祖旧制。
天会二年(1124年),全部占领辽地后,仍令诸将遵守金太祖与宋订立的“海上盟约”,速将云州诸地交还宋朝。
但完颜宗翰、完颜宗望等重要统帅与原辽朝旧臣,力陈割云州之利弊,金太宗才决意毁约,并萌发灭宋的意图。
天会四年(1126年)灭北宋,金统治区扩展到黄河流域,金朝的旧政策已不适应形势,因而首先采取在汉族地区恢复原有封建制度,进而推动金政权封建化进程的改革方针。
如:天会元年十月,在燕云地区恢复科举制度,开科取士。
灭北宋后,实行“南北选”,用辽制取辽人,宋制取宋人,入选的封建士大夫被任命为汉区新恢复的州县官员。
同时,金太宗对太祖原来实行“南北面官”的设想付诸实施并加以改革。
天会四年,将元帅府发展为统辖中原地区最高军政机关,下设燕、云二枢密院,实行封建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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