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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钦差驾到(1/6)

第七章“钦差”

驾到 姑娘家的脚不能轻易给男人看的,若是香瓜在场,定会阻止。

但雪梨这丫头本来就缺根弦,现在玩得兴起,就没想那么多。

唐天远倒是想到了,可也不知怎的,他此时竟有些紧张,平时的杀伐果敢劲儿突然就荡然无存了,反应也慢下来,像个多年未用的老旧水车。

他踯躅着,终于张口打算阻止雪梨。

可是这时候雪梨早已经干脆利落地脱了谭铃音的鞋,除了她的袜。

谭铃音的一只脚便露出来。

那玉足十分小巧玲珑,足踝纤细匀称,足上肌肤白皙如玉,润泽如脂。

五个脚趾不长不短,形状漂亮,趾上一排圆润指甲,像是五片粉白色的小小花瓣。

因太过紧张,谭铃音不自觉地扭动着脚踝,脚趾乱动,像是一溜挣扎着的嫩笋尖儿,笋尖儿上的小花瓣便瑟瑟抖着。

唐天远心口募地翻腾起一阵热浪。

对于他们这种变态来说,看到女人光着脚时所受到的刺激,同平常男人看到姑娘半裸着搔首弄姿时也差不多了。

若是看到一般的也就罢了,关键还是这么漂亮的,唐天远于风月场上十分青涩,此刻受不住这样强烈的感官刺激,无法控制地心潮澎湃起来。

他也就忘了男女之大防,两眼发直地看着谭铃音的纤足。

幸好谭铃音和雪梨此刻一个吓疯了一个玩疯了,都未注意到他。

可苦了他怀里的糖糖,被他抱得越来越紧,难受地呜呜叫着,却无人理会。

雪梨抓着谭铃音的脚踝,欢快地在她脚心上抓起来。

谭铃音:“哈哈哈哈哈!”

雪梨:“哈哈哈哈哈!”

两人的笑声交织着在院中回荡,鼓动着唐天远的耳膜。

但此刻唐天远的世界里没有听觉,没有感觉,甚至没有思考的能力,唯余双眼。

因所有的注意力都在这上面,那画面的刺激便被最大限度地放大。

谭铃音本能地蜷起脚趾,紧绷,试图消解足心的奇痒。

唐天远不自觉地吞了一下口水。

雪梨突然回头说道:“大人,她还是不从,怎么办?”

唐天远这时候也无心管什么从不从的问题了,他心虚地转身,丢下一句话,“交给你了。”

说着便快速离开现场,逃命一般。

直到回了住处,唐天远的心跳还未平复。

他讨厌谭铃音,但身体的反应并不会因理智上的反感而停歇,反而,有时候,越是讨厌,越是无法摆脱。

对于一个自制力很强、习惯于掌控的人来说,这种失控的感觉有些可怕。

生平第一次,唐天远对自己的癖好感到厌恶。

香瓜看到少爷回来了,怀里抱着个小东西。

那小东西她也认得,是谭师爷的狗。

她便了然,笑问道:“少爷刚从谭师爷那儿过来?

怪道找您不见。”

唐天远皱眉,“好好的提她做什么?”

香瓜的语气里带上几分嘲讽和酸意,“奴婢原本也不想提她,只是看到少爷竟把人家的狗捎上了,才觉奇怪。”

唐天远这时才发现,他竟然把糖糖抱回来了。

这个时候,他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去南书房了,便这样抱着糖糖回了卧室,同时不许香瓜跟过来伺候。

香瓜便有些心寒。

弄成这样,少爷连解释一下都懒得,可见她在他心中的分量多有限。

唐天远回了卧室,坐在桌旁,抱着糖糖发呆。

他不想再回忆方才那一幕,可是那香艳的画面却鬼魅一般如影随形,使他无法摆脱。

而且,同谭铃音待久了,他也被传染了她的脑补精神,一不小心自创出一些更刺激的画面。

想着想着,两管鼻血从鼻端流出,越过嘴唇,顺着下巴滴下去,滴到衣襟上。

糖糖探过小脑袋,闻了闻那血迹,舔了一口,回味了一下,觉得不错,又扒着他的衣襟,仰头舔他的下巴。

雪梨不辱使命,终于逼着谭铃音交出一千四百九十两银子,这才放过她。

谭铃音看着陡然空下去的小金库,她的心在滴血。

谭铃音又一次把满腔悲愤化为灵感,她找到之前的手稿,继续奋笔疾书,酣畅淋漓地续写唐飞龙被妖怪凌辱的故事。

她写罢重重一掷笔,怒气也为之消散了不少。

搞得好像那个叫唐飞龙的果真遭遇了这般对待。

这就是脑补能力强大的好处了。

第二天,唐天远已经恢复正常,不过再看到谭铃音,还是有些尴尬。

谭铃音一直看着他,冷笑。

唐天远知道她是心疼银子,不过做赝品骗人这种事情本就为人所不齿,让她丢点钱,也算是个深刻教训。

他便不打算把钱还给她,于是淡定地移开眼神不和她对视,说道:“你还有什么不服的?”

“等着吧,有你哭的那一天。”

谭铃音试图挽回颜面。

很神奇地,唐天远从她得意的语气中一下子想到此人的可怕之处:胡编乱造,毁人清誉。

他冷下脸问道:“你又想拿我的名字胡写什么?”

谭铃音笑,“我写的是唐天远,你不用自作多情。”

“唐天远也不愿被你胡编排。”

谭铃音不屑,“你又不是唐天远,你怎么知道。”

“你又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

谭铃音把脖子一梗,“总之,除非唐天远亲口阻止我,否则,我做什么不关你事。”

谭铃音觉得,唐天远又不知道她正在写什么,肯定不会千里迢迢地跑来阻止,所以这话根本就是个伪命题。

“谭铃音,你会后悔的。”

“呵呵。”

这几天谭铃音早晚饭后遛糖糖渐渐成了常态。

糖糖是只聪明的狗,已经被谭铃音训练得基本不随地大小便了。

偌大一个县衙,就这么一条狗,所以糖糖虽然丑了一点,人气依然很高,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都挺喜欢它,只除了香瓜对它一如既往地厌恶。

偏偏糖糖因之前去过一两次县令大人的宅院,便记下来,于是常常去那边玩儿。

这狗的出现频率远远超过谭铃音,也就暂时超越它的主人,一跃成为香瓜的第一眼中钉。

只不过香瓜表面上不太敢表现出来,因为少爷还挺喜欢这丑狗的。

唐天远自己也觉得奇怪,他以前并不喜欢小动物,他有个好朋友因喜欢玩小鸟,还被他嘲笑玩物丧志。

可是眼前这丑丑的小狗竟让他丝毫不觉得厌烦。

糖糖随了它的主人,精神亢奋,没一刻安生。

刨坑,玩虫子,追小鸟,啃这啃那。

幸好它不长牙,什么都啃不坏。

它累了就随便找个地方眯一会儿,偶尔也会撒娇,抱着唐天远的脚想要往他怀里爬。

这种时候,唐天远十有八九不会拒绝它,当然了,表情是一贯的嫌弃且不情愿。

如果此时唐天远坐在椅子上,糖糖就会待在他腿上,它能安生睡觉也就罢了,有时候偏偏又精神得很,在他腿上踩来踩去,一不小心就踩到重点部位。

唐天远脸一黑,把糖糖拎起来扔下去。

左右看看,幸好无人。

唐天远心虚地喝了一大口茶压惊,他低头看了一眼糖糖,它正仰着小脑袋,好奇地看他,眼神十分纯洁无辜。

“走开。”

唐天远有些恼。

糖糖便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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