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钦差驾到(1/6)
第七章“钦差”
驾到 姑娘家的脚不能轻易给男人看的,若是香瓜在场,定会阻止。
但雪梨这丫头本来就缺根弦,现在玩得兴起,就没想那么多。
唐天远倒是想到了,可也不知怎的,他此时竟有些紧张,平时的杀伐果敢劲儿突然就荡然无存了,反应也慢下来,像个多年未用的老旧水车。
他踯躅着,终于张口打算阻止雪梨。
可是这时候雪梨早已经干脆利落地脱了谭铃音的鞋,除了她的袜。
谭铃音的一只脚便露出来。
那玉足十分小巧玲珑,足踝纤细匀称,足上肌肤白皙如玉,润泽如脂。
五个脚趾不长不短,形状漂亮,趾上一排圆润指甲,像是五片粉白色的小小花瓣。
因太过紧张,谭铃音不自觉地扭动着脚踝,脚趾乱动,像是一溜挣扎着的嫩笋尖儿,笋尖儿上的小花瓣便瑟瑟抖着。
唐天远心口募地翻腾起一阵热浪。
对于他们这种变态来说,看到女人光着脚时所受到的刺激,同平常男人看到姑娘半裸着搔首弄姿时也差不多了。
若是看到一般的也就罢了,关键还是这么漂亮的,唐天远于风月场上十分青涩,此刻受不住这样强烈的感官刺激,无法控制地心潮澎湃起来。
他也就忘了男女之大防,两眼发直地看着谭铃音的纤足。
幸好谭铃音和雪梨此刻一个吓疯了一个玩疯了,都未注意到他。
可苦了他怀里的糖糖,被他抱得越来越紧,难受地呜呜叫着,却无人理会。
雪梨抓着谭铃音的脚踝,欢快地在她脚心上抓起来。
谭铃音:“哈哈哈哈哈!”
雪梨:“哈哈哈哈哈!”
两人的笑声交织着在院中回荡,鼓动着唐天远的耳膜。
但此刻唐天远的世界里没有听觉,没有感觉,甚至没有思考的能力,唯余双眼。
因所有的注意力都在这上面,那画面的刺激便被最大限度地放大。
谭铃音本能地蜷起脚趾,紧绷,试图消解足心的奇痒。
唐天远不自觉地吞了一下口水。
雪梨突然回头说道:“大人,她还是不从,怎么办?”
唐天远这时候也无心管什么从不从的问题了,他心虚地转身,丢下一句话,“交给你了。”
说着便快速离开现场,逃命一般。
直到回了住处,唐天远的心跳还未平复。
他讨厌谭铃音,但身体的反应并不会因理智上的反感而停歇,反而,有时候,越是讨厌,越是无法摆脱。
对于一个自制力很强、习惯于掌控的人来说,这种失控的感觉有些可怕。
生平第一次,唐天远对自己的癖好感到厌恶。
香瓜看到少爷回来了,怀里抱着个小东西。
那小东西她也认得,是谭师爷的狗。
她便了然,笑问道:“少爷刚从谭师爷那儿过来?
怪道找您不见。”
唐天远皱眉,“好好的提她做什么?”
香瓜的语气里带上几分嘲讽和酸意,“奴婢原本也不想提她,只是看到少爷竟把人家的狗捎上了,才觉奇怪。”
唐天远这时才发现,他竟然把糖糖抱回来了。
这个时候,他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去南书房了,便这样抱着糖糖回了卧室,同时不许香瓜跟过来伺候。
香瓜便有些心寒。
弄成这样,少爷连解释一下都懒得,可见她在他心中的分量多有限。
唐天远回了卧室,坐在桌旁,抱着糖糖发呆。
他不想再回忆方才那一幕,可是那香艳的画面却鬼魅一般如影随形,使他无法摆脱。
而且,同谭铃音待久了,他也被传染了她的脑补精神,一不小心自创出一些更刺激的画面。
想着想着,两管鼻血从鼻端流出,越过嘴唇,顺着下巴滴下去,滴到衣襟上。
糖糖探过小脑袋,闻了闻那血迹,舔了一口,回味了一下,觉得不错,又扒着他的衣襟,仰头舔他的下巴。
雪梨不辱使命,终于逼着谭铃音交出一千四百九十两银子,这才放过她。
谭铃音看着陡然空下去的小金库,她的心在滴血。
谭铃音又一次把满腔悲愤化为灵感,她找到之前的手稿,继续奋笔疾书,酣畅淋漓地续写唐飞龙被妖怪凌辱的故事。
她写罢重重一掷笔,怒气也为之消散了不少。
搞得好像那个叫唐飞龙的果真遭遇了这般对待。
这就是脑补能力强大的好处了。
第二天,唐天远已经恢复正常,不过再看到谭铃音,还是有些尴尬。
谭铃音一直看着他,冷笑。
唐天远知道她是心疼银子,不过做赝品骗人这种事情本就为人所不齿,让她丢点钱,也算是个深刻教训。
他便不打算把钱还给她,于是淡定地移开眼神不和她对视,说道:“你还有什么不服的?”
“等着吧,有你哭的那一天。”
谭铃音试图挽回颜面。
很神奇地,唐天远从她得意的语气中一下子想到此人的可怕之处:胡编乱造,毁人清誉。
他冷下脸问道:“你又想拿我的名字胡写什么?”
谭铃音笑,“我写的是唐天远,你不用自作多情。”
“唐天远也不愿被你胡编排。”
谭铃音不屑,“你又不是唐天远,你怎么知道。”
“你又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
谭铃音把脖子一梗,“总之,除非唐天远亲口阻止我,否则,我做什么不关你事。”
谭铃音觉得,唐天远又不知道她正在写什么,肯定不会千里迢迢地跑来阻止,所以这话根本就是个伪命题。
“谭铃音,你会后悔的。”
“呵呵。”
这几天谭铃音早晚饭后遛糖糖渐渐成了常态。
糖糖是只聪明的狗,已经被谭铃音训练得基本不随地大小便了。
偌大一个县衙,就这么一条狗,所以糖糖虽然丑了一点,人气依然很高,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都挺喜欢它,只除了香瓜对它一如既往地厌恶。
偏偏糖糖因之前去过一两次县令大人的宅院,便记下来,于是常常去那边玩儿。
这狗的出现频率远远超过谭铃音,也就暂时超越它的主人,一跃成为香瓜的第一眼中钉。
只不过香瓜表面上不太敢表现出来,因为少爷还挺喜欢这丑狗的。
唐天远自己也觉得奇怪,他以前并不喜欢小动物,他有个好朋友因喜欢玩小鸟,还被他嘲笑玩物丧志。
可是眼前这丑丑的小狗竟让他丝毫不觉得厌烦。
糖糖随了它的主人,精神亢奋,没一刻安生。
刨坑,玩虫子,追小鸟,啃这啃那。
幸好它不长牙,什么都啃不坏。
它累了就随便找个地方眯一会儿,偶尔也会撒娇,抱着唐天远的脚想要往他怀里爬。
这种时候,唐天远十有八九不会拒绝它,当然了,表情是一贯的嫌弃且不情愿。
如果此时唐天远坐在椅子上,糖糖就会待在他腿上,它能安生睡觉也就罢了,有时候偏偏又精神得很,在他腿上踩来踩去,一不小心就踩到重点部位。
唐天远脸一黑,把糖糖拎起来扔下去。
左右看看,幸好无人。
唐天远心虚地喝了一大口茶压惊,他低头看了一眼糖糖,它正仰着小脑袋,好奇地看他,眼神十分纯洁无辜。
“走开。”
唐天远有些恼。
糖糖便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