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章

外篇之:齐树民游侠列传

作者:tccoolwind

齐某树民者,云城郊楚侯乡野人也。

其父以惯盗,开埠时诛死,树民观刑,心下愤之,遂立宏志,欲起于山野之间。

少时,不喜诗书,不善稼穑,唯好发丘摸金之术,甚具搬山卸岭之能。

及弱冠,有见识,能辨古物之真伪,晓价值之几何。

今以观之,呜呼,叹其才乃得天授乎?

至而立,屡行盗事,几经牢狱,然则,其志愈坚,其性愈狡。

散金好施,闻名于绿林之间。

未几,聚枭众于草莽,拔匹夫于市井,以财货拢其心,以利益砺其性,遂得死士若干,计:仝孤山、薛建庭、郑奎胜、连刃等鸡鸣狗盗之辈,私蓄武备,以待时机。

时提辖杨公威者,识树民之能,晓其志,乃谴别宅妇唐氏小名曰授清者,以**之。

相熟,告欲行大事。

约之以死士盗国之珍宝,贩于境外,所得财货,乃分之。

树民闻之,称善,乃遣建庭等行案,谋公差曾公讳国伟者于车中,胁衙役乔氏名小波者于事后。

以此为之,乃立富,迁徙户口于狄夷,逍遥自得于化外。

曾公受戮,谋事者公威,行事者树民,一为公贼,一为私盗,无廉耻之心,以为禽兽。

公威事后乃谴心腹晓众人曰:此等大事,皆国伟所谋,其人已遁,珍宝亦失。

呜呼!

天理何存,曾公者,良家子,祖遗珍宝,尽捐于国,为奸人所害,致清誉蒙尘,留孤女而不得养,有祖宗而不能祀,命丧匹夫之手,埋身荒冢之中。

公威一党,反得财货以迁其位,显名望而升其职,扰行止几二十年,使国伟之沉冤不得雪,负恶名于其时。

竖子简凡(弱冠未立传),受提辖伍氏所求,得都头秦氏所请,以志明心,誓破此案。

其得奇人相助,计:衙差张杰、肖成钢、陈十环诸人等,又得曾公所遗孤女小名曰楠受公威外室唐氏良人名李威者,报之机密若干。

李威者,少为衙差,今之富户,知其妻行迹秽乱,与公威行苟且之事久矣,然其性甚密,隐而不发,甚或助其行事。

其不知廉耻呼?

非也!

乃有远谋,实欲一朝借势,雷霆手段,报私愤于公间。

故李威者,君子呼?

小人呼?

简凡得其助,幸乎?

悲呼?

简凡得报,乃思之,并效龙图,仿施公,以事及事,欲查其于微末之间。

未几,乃明,众甚恐,盖因树民者,少返中原,然其党已成,上有使相,下有匹夫,其势亦雄,掘冢摸金,经济流通。

友人谓简凡,不得查,不得查,查乃有祸,恐伤其身。

国之珍宝流失,公怒,曾公名讳不靖,私怨,简氏不屈,探以深究,吾阅之,如闻金鼓之声于纸上,发聩震聋,轰响天外,简氏所为,古之真侠士也!

行天地正气,乃:道之所存,虽千万人吾往矣!

简凡遂遣其众,行迂回之法,诱小波于闾里,捕建庭于市间,后得仝孤山、连刃者辈,拔树民之唇齿,断树民之臂膀。

及至关键,以身为饵,亲赴险地,折张杰于左右,中矢石于其间,然终获树民,以之归案。

树民受拘,自知无幸,然心甚坚,不为言动,不为利从,为何?

唯性格分裂,少时成型矣。

简凡见及,知其要害,遂赞其能,称其勇,复加以礼。

树民乃开心防,证简凡算无遗策矣!

树民者,获珍宝于冢间,此时也,以财货拢闾里,此势也。

天下唯简凡有能,得破此案呼?

非也!

故树民获捕,亦时也,其之丧身,亦势也。

予云,树民受死,庶民安得欢乐乎?

未得!

树民虽狡,私贼小道耳,珍宝虽重,不及名器,然名器操之于谁?

杨公威等辈也,此等公贼,华夏五千年而不能绝,为何?

神州少正气乎?

吾人无名教否?

胥吏少能者乎?

公差无勇辈否?

不然也,不然也!

以铜为镜,可正衣冠,以史为镜,可知兴替。

予问诸公:及至何时,以何为纲,升斗小民,方有立椎之地,九鼎中华,才是朗朗乾坤?

……………………………………………

……………………………………………

点评:吾常以幼读诗三百,长而阅史廿四自诩,然观此公之文,势起苍黄而磅礴,乃有古风;意如龙蛇而绵延,不让先贤;吾煌煌百万拙作,莫如此寥寥数语,愧哉,愧哉。
本章已完成!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章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