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断肠人在天涯(2/3)
两位老人都生病了,是姗姗把他们背到两人许久未开的车子里,自己开车送他们去医院。
他们的子女,一年到头都难得见上一面。
打那以后,二老真的把这个远道而来的中国姑娘当成自己的闺女。
“没有!”见被戳穿了心事。
姗姗赶紧摇头。
“姑娘啊,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约翰老人在外间大声笑着:“要不你给我当儿媳妇儿怎么样?
我小儿子约翰森,你见过的,是不是很帅?”
约翰森吗?
就是那个看过自己以后惊为天人的瘦高年轻人?
你还别说,那小子自从自己来后,看父母的频率增加了不少。
乐得二老合不拢嘴。
约翰说着话,吃力地走到门边。
“老爹,你就别起来了,坐在这儿。”姗姗连包都没来得及放下,两步出去把老人扶到沙发上坐下。
“别打岔,姗!”约翰有些恼火:“我都给你说几次了。
约翰森告诉我他自己也给你说过。”
“那是不可能的!”姗姗缓慢而又坚定地摇着头,她咬着嘴唇:“就像爱丽丝说过的那样,我有爱人了,我很爱他!”
“那他爱你吗?”爱丽丝退了出来,神色紧张地看着她。
他爱我吗?
姗姗凝神沉思了一会儿。
他爱我的!
然而。
唉!
为什么第一个遇到他的不是我?
他那么优秀的男人,谁第一个抓住他谁就赢了。
“闺女呀,男人呢,一定要有自己的事业!”看出了姗姗地迟疑,爱丽丝趁热打铁:“换句话说,一定要有钱养家糊口。”
“就是!”约翰听出了妻子的意思,在一旁说道:“就像我们家约翰森,年纪轻轻,已经是一个公司的副经理。
每个月几千块,足够一家人吃喝玩儿乐。”
“约翰森?”姗姗吃吃笑着:“在他面前,估计和叫花子差不多!”
什么?
老两口吃惊地睁大了眼睛。
“你说真的,姗?”爱丽丝声音急促地问。
“他很有钱!”姗姗肯定道:“我想,只要他愿意,城里的公司他都能收购过来!”
老两口的嘴巴成了o型,合不拢嘴。
“不过,姗,听老爹一句话,”约翰眼珠一转:“一个老头子,还有自己的妻子儿女,你确定对方会陪你到老?”
“对!”爱丽丝也意识到,这么有钱的人一定是个老男人。
“闺女呀,少年夫妻老来伴!”爱丽丝忙不迭点头:“你看看,我和你约翰老爹这么大的年龄了,在一起相依为命多好。”
“我也喜欢年轻漂亮的姑娘!”约翰趁热打铁:“不过只是看看。
老人因为身体的原因,某些机能不行了。”
“就是,闺女!”爱丽丝白了丈夫一眼接着话:“他找你为了显摆,当个花瓶而已。”
两口子你一言我一语,搞得姗姗都插不进去嘴。
“什么跟什么呀?”末了,她使劲跺着脚:“他比我都还小!”
啊?
老两口当场石化。
他们跟姗姗在一起有一段时间了,知道她不会撒谎。
无论在什么国度,人们都崇拜强者。
一个年少多金的人,值得尊敬。
而中国的钱都是国家的,这些年才改革开放。
这么年轻就那么有钱,一定是自己赚的。
再说那个没见面的年轻人的坏话,连他们自己都会鄙视自己。
“嗯,年轻人应该以事业为重!”约翰缓缓点着头,慢慢从沙发上撑起身来。
爱丽丝见状。
过去搀扶着自己的老伴儿走进卧室。
事业吗?
姗姗又咬起了嘴唇。
哼,我就不相信了!
她在心里暗暗发誓,要用自己学到的东西,做一番事业出来。
京城的秋老虎。
刚刚过去。
大街上的行人,已经迫不及待地穿上了秋衣秋裤。
哈斯琪琪格不怕冷,还是夏天的装束。
因为生了儿子曾念,她在休产假。
刚才,她去了巫山家,看望王璐和他们的双胞胎。
知道自己两口子是她老公的同事,璐璐打心眼儿里喜欢自己母子。
不得不说,曾应开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
或许,他找自己就因为自己是个寡妇,也没想到和自己结婚以前会有孩子。
由于失去了传宗接代的能力。
他觉得找个寡妇,今后再领养一个孩子也不错。
刚开始的时候,他知道她有了孩子,确实很愤怒。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对自己的感情日益加深。
对曾念也是喜爱有加,没有觉得不是自己的种有什么不好。
跟着梅勇去了樊城,他每天晚上都要打电话回来。
而每次打电话,都要儿子接电话,虽然他什么都还不会说。
想必,每次打完电话,他都会很满足。
对于曾应开。
哈斯琪琪格只有感激。
蒙族人对贞操观念还是很强的。
如果孩子没有父亲,今后她到任何地方去,都会遭受到人们的白眼。
在给孩子起名的时候,哈斯琪琪格坚持给儿子起名为曾念。
想念什么?
纪念什么?
曾应开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
他同意了妻子的意见,就犹豫了一瞬。
决定了儿子的名字。
儿子啊,你知道吗,你的父亲,不是他,是那个高大的年轻人。
巫山在家的时候。
她肯定不会去的。
而大大咧咧的王璐,丝毫没有察觉,经常把他的照片拿出来给自己看。
她经常在自己面前,自豪地说自己的男人多么优秀,在那方面有多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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