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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章 排名第一(4k)(1/2)

 下午开会的时候,陆令和林文都参加了。

刑侦大队的领导针对目前案件的难点和已获得的证据进行了具体的分析,简单地来说,一方面继续核查胖子的身份信息,另一方面要从死者的家属、朋友等情况进行额外的分析。

目前的主流观念,是财杀。

这个说法也是有道理的,因为死者家里的保险柜里,钱都被拿走了。

从保险柜里一些痕迹上来看,这里面曾经有不少现金,现在却没有了。

命案里,最常见的就是仇杀和财杀,但是这个案子有蹊跷,死者家中并没有发现他人进入的痕迹,很显然钱财是死者自己拿出去的。

这更坐实了陆令之前的分析,这些人是要跑路,但是这位在路上被杀了。

“凶手的情况暂时尚不明确,我们的信息库里也识别不出此人的身份,接下来要抽调更多的力量,核查这个嫌疑人的情况。

一旦发现嫌疑人信息,第一时间报备。”

刑侦王队长说道。

...

王队布置了不少工作之后,看向大家:“谁还要其他需要补充的吗?”

所有人都不说话,王队布置的已经比较全面了。

这个案子能这么快核实到嫌疑人身份,并且查清楚这个公司的洗钱本质,有一半是王队的功劳。

“王队,”

陆令从后排的椅子上站了起来,“我有想法,方便说吗?”

警队的会议室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类似于课堂那种大会议室,上面几张桌子,下面十几排桌子,一般是开大会用的。

还有一种是这种圆桌、长桌式的,可以围坐十个人左右,后面可以再围着墙摆一圈椅子,又能坐十几个人。

陆令自然是坐在后面的,此刻要说话,站起来是很正常的事情。

“你是?”

王队有些疑惑,“哦,经侦的兄弟,你说。”

“我有些个人的想法。

死者穿的是名牌服装,而且经过海浪冲刷,鞋子都没有脱落,我个人怀疑凶手是故意给我们提供了线索,给尸体毁容只是故意为之。

考虑到死者是死后两天被冲上岸边,个人认为是凶手在距离海岸线有一定的距离处进行的抛尸,而凶手这样做,显然并不介意被我们知道死者的身份,所以我个人认为,凶手已经跑掉了,目前可能已经不在国内了,”

陆令道,“除此之外,这个胖子,作为嫌疑人,他本身暴露得太快,身份却又始终无法得知,这应该是一个黑户,或者曾经就是偷渡入境的人,这种抛头露面之人,显然也不是真正的主事人。”

陆令这么一说,虽然和王队的说法没有本质区别,但侦查方向就彻底变了。

按照陆令的说法,死者身边的情况已经没什么用,胖子也没必要找,目前当务之急是顺着账目往后查,看看有没有控制者。

这样的情况,案件主导就应该交给经侦队。

林文在一旁频频皱眉,他想打断陆令,却又不方便。

陆令的话,谁都能听明白什么意思,林文甚至觉得,陆令这是想把案子抢到经侦队的手里。

“这是经侦这边的意思吗?”

王队面色没什么变化,问道。

陆令一听,心里咯噔一下。

这句话可不好回答,自己虽然是外来的人,但身份特殊,一言一行是代表着经侦刘队长的。

如果说代表经侦,那就不好了,显得好像经侦要抢案子似的;如果说不代表经侦,那...

那陆令压根就没资格说这话。

“王队,我是站在案件侦破的角度上,分享一个思路。

具体怎么办,得看您这边安排。”

陆令回避了王队的问题。

一切为了公事,为了案件嘛。

听到这个,王队面色稍缓,他侦办刑事案件经验丰富,此时倒是觉得陆令分析的也有道理,于是道:“如你所说,这个案子是内斗,并不是财杀。”

“死者的家中没有被盗和搏斗的痕迹,考虑到死者的消费能力,我怀疑他的保险箱里,除了人民币外,可能还有黄金、珠宝等高价的财物。

既然如此,他全部带走,一点都没有留下,显然就是不打算回来了。

也就是说,死者本来也要跟着偷渡出去,但是在路上被杀。

这种情况,我们不得不考虑凶手也不打算回来了。”

这边的警队氛围还是不错的,陆令说话,大家也都在思考,并没有人急于反驳。

陆令说到这里,见大家都在听,接着说道:“本案中,我其实最不能理解的,就是凶手为什么要让死者漂回来被我们发现,按理说直接沉海最过于稳妥。”

“等会儿,你的意思是,凶手做这一切,都是故意的?”

有人插了一句话。

“这杀人犯还这么聪明?

这明显是没注意...

或者说,按照你说的,人都偷渡出去了,也不在乎这些,所以...”

另一人说了一半,一下子停了下来。

好多人都想到了一个问题。

如果说,凶手真的毫不在乎,杀完人就扔,那最好的办法,是推到海里去,让人直接淹死就行。

而不是勒死之后,还要用火焰给死者毁容。

“你说说你的想法。”

王队此刻也觉得逻辑上不太通顺,如果说凶手只是不太聪明,本案很好理解。

但如果是凶手已经出了国,目前的这些操作,确实是有问题。

“从很多份笔录里,我都能看得出来,胖子和死者,并不是明显的从属关系。

胖子更像是死者的朋友,这种配置,更像是一明一暗,也就是说,这个洗钱公司,胖子是暗处的,死者是明处的。

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说他俩谁都不是真正的老大,真正的老大应该是从未抛头露面的。

死掉的这个人,死亡原因可能很多,居于第一条的,一定是没有了利用价值,也就是说,出了国他就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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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很好理解,我们现在对死者很清楚,他确实就是国内有一些资源,出去之后就没用了。

第二,就是他有不少钱,如我刚才所说,可能是黄金珠宝等,要知道有的大克拉的钻石等还是非常昂贵的,可能死者身上就有,所以杀他可能也是为了钱。

这两个原因,应该是必然的,其他的就不知道,可能是因为仇,也可能是别的原因。”

“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杀人能理解,抛到大海里也能理解,唯一理解不了的,就是为什么这样处理尸体。

给我的感觉,就是凶手就是希望我们能查出来这起命案。

这里有一种可能,就是老大逼迫胖子永远都不要回国,可以好好跟着老大混。

但是这显然不符合逻辑,毕竟胖子本身就一定会听老大的话。”

陆令这般分析下来,大家也都没人说话了,毕竟从“凶手不是普通人”

这个角度推下来,案子就是这样的情况。

“所以你说了这么多,凶手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有人听了半天,越听越乱,问道。

“所以本案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摆在这里,到底谁是凶手?

到底是胖子,还是背后的老大?”

陆令问出了一个关键问题。

在开这个会之前,胖子嫌疑拉满,几乎每个人都觉得本案关键是抓胖子,陆令这么一说,谁都不敢给出答案了。

“如果胖子是从头到尾操作的,我实在是想不通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即便要出国了,谁能保证一辈子不回来呢?

再说,杀人犯是可以引渡的。

所以,个人考虑,如果是胖子杀的,那么他一定会把死者绑个铁块沉入海底,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不让我们发现尸体。

而如果是老大自己做的,道理也是一样的,没必要这样给我们留证据,”

陆令道,“所以我考虑,杀人和投海,并非一人所为。”

“胖子杀人、老大投海,自然是不会这样做;但反过来说,如果是老大杀的人,胖子去把尸体投海,就有动机这样做了。

老大这么轻而易举就杀了个人,胖子能不怕吗?

狡兔死走狗烹,他不傻,所以他可能要搞点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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