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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8章 叶明轩和夏若彤(1/2)

第2814章 叶明轩和夏若彤

老四终于回了军垦城,倒不是他凉薄,不孝顺,而是如今他地位特殊,无论去哪里,都会引人瞩目。

没办法,米国国会参议员,还是非常有名望的那个,就算用私人身份走亲访友,也会被聚焦。

因此,他的这次出行非常隐秘,如果不是要签证,谁都不会知道。

老三也和他一起回来了。

如今叶家几兄弟,老三和老四都是米国居民,老四是发展的好,必须定居。

而老三则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必须要有这个身份。

这个也没办法,战士集团虽然牛叉,但却不会狂妄到老子天下第一。

老三是发动机专家,这边还是有许多顶尖技术,没有掌握。

所以,他必须站在最前沿来吸收知识。

其实老四对于军垦城也是有感情的,虽然他在这里基本没有待过几年。

但是毕竟出生在这里。

而且他心里早就决定了,百年之后,肯定也要葬在这里。

这次之所以回来,是因为老妈那个电话,想想也确实该回来了,最起码让孩子见见妈妈和姥姥。

到了米国之后,老四就给儿子改名*叶明轩→ Mason Ye。

毕竟定居了就要融入,不然人家拼不出名字,也是尴尬。

叶明轩性子有些腼腆,原本到了米国之后,开始也是住在叶雨泽家里的,到了后来,他就坚决跟着老四住了。

说是住,其实他上的是寄宿学校,只能到假期,才回家。

这个孩子除了老四之外,似乎跟谁都不亲。

包括叶雨泽在米国的那些孩子们。

甚至,他一直把自己当成米国人,对于这些亲人们,隐隐都有些排斥。

这个问题老四不是没有发现,也试图纠正过,但是一直效果不大。

久了他也就懒得管了,反正这孩子以后肯定也不会回国了。

老四先带着孩子去了疗养院,见了父母和刘三女夫妇。

叶明轩对于梅花还是很亲的,对于别人都很冷淡,甚至面对把他搂在怀里抽泣的刘三女,甚至有些抗拒。

不过在老四的眼神杀里面,他还是没有挣脱,不过在姥爷习得和要抱他的时候,他还是避开了。

静静得到消息赶了过来,看见儿子就扑了过来,叶明轩本能的躲到了父亲身后。

在他的意识里,反而跟珍妮和艾米丽要亲近一些,她们毕竟是老爸的助手,也是老爸的女人。

而这个所谓的妈妈,在他的记忆里已经很陌生了。

静静看到儿子的反应,心中就是一疼,不过作为市长,她早就学会了控制情绪。

只是朝儿子笑笑:“想吃什么?

妈妈带你去吃。”

叶明轩缩在父亲身后,垂着眼帘盯着地面斑驳的光影。

军垦城五月的阳光穿透疗养院的玻璃窗,在瓷砖上切割出冷硬的几何图案,像极了他课本里那些复杂的微积分公式。

他听见母亲刻意轻快的声音,舌尖却泛起熟悉的苦涩——那是每当他被迫参加唐人街春节庆典时,甜腻的芝麻汤圆卡在喉咙里的感觉。

“不用了。

“他下意识用英语回答,余光瞥见父亲叶雨泽微微皱眉。

这句脱口而出的外语像块冰棱,瞬间让空气凝固。

静静脸上的笑容僵住,手指无意识地攥紧衣角,这个动作让叶明轩想起八岁那年,他在学校演讲比赛用中文朗诵《静夜思》失败后,母亲也是这样攥着他的校服领口。

刘三女急忙打破沉默,颤巍巍捧出一盘切好的哈密瓜:

“明轩尝尝,这是咱们农场新培育的品种,可甜了。



老人布满皱纹的手在颤抖,果肉上晶莹的汁水顺着瓷盘边缘滑下来,在桌布上晕开深色的痕迹。

叶明轩机械地接过瓜片,冰凉的触感让他想起波士顿冬天的暴风雪。

那时他蜷缩在寄宿学校的宿舍里,窗外的雪粒子敲打玻璃的声音,和此刻姥姥的殷切目光一样让他窒息。

晚餐时,叶明轩坐在餐桌最边缘的位置,看着亲人们用带着乡音的普通话热烈交谈。

他盯着碗里的拉条子,面条油亮的光泽倒映出周围人的笑脸,却像隔着毛玻璃般模糊不清。

三叔用带着口音的英语问他在MIT附中的课业,这个总在实验室里捣鼓机械零件的男人,此刻笨拙的发音让叶明轩想起学校里那些试图讨好他的亚裔同学。

“我选修了量子物理和机器人编程。



他简短作答,往嘴里塞了口凉拌皮牙子。

辛辣的味道刺激得眼眶发酸,他突然想起珍妮教他吃墨西哥辣椒时的场景,那个金发碧眼的女人总是笑着说:

“疼痛能让人更清醒。



饭后,姥爷习德合要带他去农场看新引进的灌溉系统。

老人拄着拐杖走在前面,背影佝偻却透着股执拗的劲儿,让叶明轩想起历史课上学到的拓荒者。

田埂上的泥土沾在运动鞋边,他本能地想要避开,却听见姥爷突然说:

“当年我和你爷爷他们,就是用这样的土块垒起了第一间土坯房。



月光洒在无垠的棉田里,叶明轩第一次注意到军垦城的夜晚如此寂静。

没有波士顿街头的车水马龙,没有公寓楼下便利店24小时不灭的霓虹灯,只有此起彼伏的虫鸣和远处隐约传来的火车汽笛声。

姥爷粗糙的手掌按在他肩膀上:“明轩啊,根扎得越深,树才能长得越壮。



这句话像颗石子投入深潭,在他心里激起细微的涟漪,却很快又被理智的堤坝拦住。

接下来的日子,叶明轩像个局外人般旁观着亲人们的热情。

母亲静静带他参观市政厅,指着墙上的城市规划图,眼中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刘三女姥姥每天变着花样做他小时候爱吃的油塔子,就连总板着脸的父亲,也特意抽出时间带他去看军垦博物馆。

那些泛黄的老照片、生锈的坎土曼,在他眼中不过是历史课本上的陈旧符号,却让亲人们热泪盈眶。

转折发生在某天清晨。

叶明轩早起散步,在农场的育苗棚里撞见正在嫁接果苗的三叔

男人戴着护目镜,专注地将嫩芽嵌入砧木,动作轻柔得像在进行精密的手术。

“过来搭把手。

“三叔头也不抬地说,递给他一把小剪刀。

叶明轩鬼使神差地接过工具,按照三叔的指导修剪多余的枝叶。

阳光透过塑料薄膜洒在掌心,沾着泥土的指尖微微发烫。

当第一株嫁接成功的果苗在晨风中轻轻摇曳时,三叔突然说:

“当年你爸在这插第一根滴灌带,手也这么抖。



这句话像把钥匙,打开了叶明轩记忆深处的暗格。

他忽然想起小时候,父亲每次回国都会带回农场的泥土,郑重其事地放进书房的玻璃罐。

那时他觉得可笑,此刻却突然理解了那些褐色颗粒里承载的重量。

叶明轩的年龄跟叶飞他们相仿,因此上,叶飞他们放学后,经常一起玩,他们之间倒不陌生。

还有韩叶这个自来熟,来军垦城快一年了,还是没有放下自己的优越感,只不过没人可以炫耀罢了。

遇到叶明轩觉得可算遇到了知己,老舅是参议员,和自己家一个档次,因此上对叶明轩极为热情。

叶明轩对于这个小胖子倒是也不抗拒,甚至很多话聊的都很投机,两个人竟然成了好朋友。

韩叶经常带着白莎莎和叶明轩一起去玩,还认识了很多朋友,其中一个竟然还是叶明轩的发小。

这个女孩儿叫夏若彤,是静静在炼厂工作时候的邻居,她和叶明轩也算得上青梅竹马了。

小时候妈妈忙,叶明轩经常去夏若彤家里,吃饭也在那,所以见面后,夏若彤马上认出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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