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章 放过(2/2)
琳达道。
“不会。”
常威笑了笑:“他不会上法庭。”
琳达瞪大了眼睛:“为什么?!”
“因为磨坊镇,因为杜克,因为大吉姆。”
常威道:“琳达,你做警察的时间比我长,为什么还这么年轻?”
琳达表情丰富,异彩斑斓。
离开警局,两人坐在车上不说话。
对于常威而言,揪出杀人凶手,走程序,是他唯一能为那两个死者做的事。
至于走程序敌不敌的过浅规则,那又是另说。
而且站在常威的角度,把朱尼尔送上法庭,然后因为证据等种种原因,只判罚他十年八年牢狱之灾,完全没有意义。
像朱尼尔这样的人,弄死他,才是最好的选择。
上了法庭,进了监狱,反倒失去了方便弄死他的机会。
当然,弄死朱尼尔,实际上与两个死者无关。
只因为朱尼尔对常威那怨毒的眼神。
两次,第一次是野炊前一天朱尼尔找上门警告常威远离安琪的那次。
第二次就是刚才,揍他的时候。
常威看的一清二楚,这小子是皮表光鲜内里一包狗屎的毒瘤。
这次他逃脱法律的惩罚,一定不会改过自新。
常威相信他一定会想方设法报复。
那就是机会。
等着他施手段,然后反击弄死他。
名正言顺。
所以说常威不是个合格的警察。
这样的想法,常威当然不会跟琳达说。
琳达此时非常矛盾,生气,但又觉得无可奈何。
她知道,以常威的暴力,是不介意把朱尼尔送到法庭判死刑的。
知道这一切,都是杜克的主意。
但她又怎么能去怪杜克呢?
杜克与她亦师亦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