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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为战而生(2/2)

清点过名册,王使这便入城,赴长史府交接。

免夜长梦多。

此事无需刘备出面。

自有长史府主簿李儒殷勤接待不提。

多出的二万奴隶。

主簿李儒亦按价支付。

令王使颇多感激。

和刘备少时买马,要在马臀上烙上自己的名字类似。

贩出的奴隶,皆要烙上各自主人的独有徽记。

除非主人特别要求,才可免除。

若是二次贩卖,还需先把原主人的印记烙除,再烙上新主人的印记。

如此反复。

奴隶每卖出一次,便要多经受一次皮肉之苦。

同样。

奴隶身上的烙印,也是判断奴隶被贩卖几次的重要标志。

刘备的家徽,乃是形如五丈桑轮廓的赤鹿炎角。

也既是说。

这些被初次贩卖的奴隶,皆要烙上刘备的家徽。

世人皆知,刘备耻于蓄奴。

炮烙之刑,更是无法容忍。

然架不住众人纷纷苦谏。

贵霜王使亦说,这些奴隶一旦逃亡,身上若无烙印,便不好追捕。

思前想后。

刘备遂退而求其次。

改烙印为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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