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 为战而生(2/2)
清点过名册,王使这便入城,赴长史府交接。
免夜长梦多。
此事无需刘备出面。
自有长史府主簿李儒殷勤接待不提。
多出的二万奴隶。
主簿李儒亦按价支付。
令王使颇多感激。
和刘备少时买马,要在马臀上烙上自己的名字类似。
贩出的奴隶,皆要烙上各自主人的独有徽记。
除非主人特别要求,才可免除。
若是二次贩卖,还需先把原主人的印记烙除,再烙上新主人的印记。
如此反复。
奴隶每卖出一次,便要多经受一次皮肉之苦。
同样。
奴隶身上的烙印,也是判断奴隶被贩卖几次的重要标志。
刘备的家徽,乃是形如五丈桑轮廓的赤鹿炎角。
也既是说。
这些被初次贩卖的奴隶,皆要烙上刘备的家徽。
世人皆知,刘备耻于蓄奴。
炮烙之刑,更是无法容忍。
然架不住众人纷纷苦谏。
贵霜王使亦说,这些奴隶一旦逃亡,身上若无烙印,便不好追捕。
思前想后。
刘备遂退而求其次。
改烙印为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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