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7章 1.16 王者之政(1/2)
共入偏殿,更换朝服印绶。
演武诸将,入殿觐见。
中书令已命人,重列席位。
能在灵辉殿中,有一席之地。
于蓟人而言,足慰平生矣。
演武诸将,固然欣喜。
然王傅并幕府谋主之喜,不下诸将。
蓟国多为募兵制。
且所取更赋,皆用于养兵。
众所周知,更赋有三:“更卒”、“正卒”、“戍卒”。
循《汉律》。
凡我汉人,男子年二十三至五十六,皆需服役两年。
此外,每人每年在本郡服役一个月,唤做更役或卒役。
亲自服役,唤“践更”。
不亲自服役,每月出钱二千,由人代替,称“过更”。
每人每年还需戍边三天,不服役,可出三百钱过更。
《蓟法》既承《汉律》,又有改进。
除募兵外,蓟人皆无需践更。
只需足额缴纳更赋即可。
更卒、正卒、戍卒,三项相加,蓟男,年二十三自五十六,需年缴更赋,三千七百五十五钱。
蓟国有民千六百万口。
年二十三至五十六岁之男,约五百七十余万。
年缴更赋,约二百一十五亿。
什长领百石军俸。
月得二万三千钱。
白毦精卒,军俸与伍长、什长比同。
换言之,蓟国赋税,如田赋、刍稾税、算赋、口赋、市租、假税、海租、工税、赀赋、算缗、关税等,皆不论。
单更赋一项,便可养白毦精卒,近八万众。
白毦乃军中锐士,以一当五。
足可养兵卒,近四十万众。
蓟国轻徭薄赋,名目虽多,然税率极低。
譬如赀赋。
普通编户,以田一顷,宅一进、耕马一架,牛车一辆,猪羊一牢,农作机关器一套,诸如此类。
凡以一计,皆无需缴纳赀赋。
超出部分,则“赀十万钱,算百二十”。
须知汉时赀赋,“赀万钱,算百二十”。
不仅税率只是时下十分之一。
且还有家财保底。
超出方需缴税。
又譬如,刍稾税等同于田赋。
当刍稾变成青储饲料而贩卖时,则加收缗钱。
二税所出,亦不相同。
刍稾税、田赋,皆出农人。
缗钱则出商人。
且同一批货物,无论几经人手,整个流通环节,只征一次缗钱。
贩出如此,贩入亦如此。
正因“轻徭薄赋,与民休息”。
天下百姓,皆奔蓟国。
又说“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税赋,必不可少。
蓟王明以照奸,和光同尘。
论持家有道,蓟王舍孤其谁。
故从不与民争利。
凡有百官上疏,求增税赋之议,皆如临大敌。
论知蓟王至深。
右相耿雍,首屈一指。
百官难忘项背。
唯恐因噎废食。
故先易后难。
待君臣同殿餐毕,醒锣敲响。
这才持芴而跽,求开“客税”。
“右相,何不明言。”蓟王冠冕临朝,本为封赏。
如今遮面,却也极好。
“什一而税,王者之政。
何况主公,三十税一乎!”右相先为蓟王压惊,而后续言道:“今国中客庸,不下五百万众。
如楼桑、西林,几与蓟人等同。
且录入客籍,假以时日,便可为编户。
岂无税乎?”
“右相之言,老臣不敢苟同。”神仙打架,必是儒宗:“民爵二十等。
齐民之家,田一顷。
尚可自耕。
爵民之家,数顷乃至数十顷。
若无客庸,代为耕种,农时俱废,良田皆荒。
何来耕一余三,暖衣余食。
客庸为何?
助我者也。
是故‘天之所助者顺;人之所助者信。
履信思顺,又以尚贤。
天自佑之,吉无不利’。
何况,‘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此言一出。
蓟王暖意心生。
不愧儒宗。
先为客庸定性,乃是“助我者也”。
亦如儒宗所言。
普通齐民,尚可自耕。
爵民之家,断无可能。
尤其公大夫以上,公乘之家,足有良田二十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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