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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三邪,自我反省(2/2)

凡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赶。

病死者已享尽天年,魂魄被无常鬼勾至阎罗王去,法术自然不能把他们的魂魄从鬼门关那里唤回来; 投河吊颈者的魂魄,是“被替代”

的缠去,而且他们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来,旧亡魂无以替代岂不影响旧魂灵的投生?

在冥罚中,阎罗王对不珍惜自已生命,故意轻生的人亦是厌恶.

即便他生时不作恶,一般不同意让他们立即转世。

而要等待有同样轻生经历的人替代,方可许他转世,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因雷打而亡者,皆属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烧死的往往皮肉不全,这同样不能赶。

按密宗说法,有二种人没有中阴身(死亡的过渡时期)。

一种是大善人,其灵魂即刻上天,列入仙班。

二是大恶人,其灵魂直堕入十八层地狱,身受诸苦,无有出期。

而横死之人,大多是宿世恶报,故术者亦无能为力。

还有赶尸匠对传人的选择,也是颇有讲究… 陈麒麟为了一探究竟,还特意花费了几个天道点,探查一番那赶尸匠,从对方身上探寻到赶尸术的种种秘闻。

今夜之所见,令他大开眼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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