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那个年月(7)(1/2)
那个年月(7)
秋收,即便累,也还是欢喜的。粮食归仓,代表这往后这半年,有了口粮,不会饿死。
这几天的餐桌也是丰盛的。
玉米地里的棒子,也不是所有的都一次性成熟的。
总有一些还嫩着呢。
掰棒子的人遇上这样的,少不得赶紧捡了鲜嫩的直接剥了皮,将那嫩玉米粒啃着吃了,然后吃出一嘴的白色的浆汁来。
支书和队长在地里吆喝,不许私下里偷着吃,要收起来,然后统一按户分配。
但人饿极了,哪里管得了这么多。
还不是该怎么吃还怎么吃。
但总能剩下一些,一家能分上两三个,搁在锅里用清水煮了,自有一股子清香。
林雨桐觉得现代的那些玉米,什么新品种,都没有这个滋味好。
听说那些新品种种出来是给牲口做饲料用的。
棒子很长,颗粒很多,但却远没有现在这样的颗粒饱满。
虽然看着小一些,但是好吃啊。
更是有那些孩子,将细嫩的玉米杆撅下来。这长得一节一节的东西,还带着甜丝丝的味道。孩子们一年到头没有什么甜嘴的东西,这玉米的嫩杆子,特别受欢迎。
是饲养场的骡子和马,都算是解馋了。这玉米杆子是最好的草料。
等大豆收了,天明显是已经冷了下来。四爷的冬衣带着的都只有绒衣,根本没有棉袄。
可空间里有棉花,有皮子,却没有时下用的布料。细棉布确实不少,但却都是白色了。
忙过这一阵,得在空间里将这些布染了。
好不容易淘换回来的布票做外面的衣服都不够。她又一次感觉兵团好了。至少衣服是按季节分发的。
如今这军大衣,是想要也没地方买去。
玉米,大豆,高粱,都是要交公粮的。真正轮到自家吃的,还得是红薯。
趁着粮食还在晒着,生产队开始分红薯了。这红薯的分法,是按着人头分。一个人多少米的垄子。然后各自给丈量好,自己挖自己的。
一年到头,这红薯的占大半年的口粮。从这时候要吃到明年春天。谁让这玩意产量高啊。
林雨桐和四爷分了半垄子。可这也有一千斤不止。刚从地里刨出来的都是湿的,特别重。
现在的红薯跟后世那些改良过的红薯还是不一样的。
改良过的红薯长得均匀,大部分都是细长条的。
但如今这红薯,都是圆疙瘩。
要是哪一窝红薯周围下雨积了水窝,那这一窝红薯长得格外的大。
一个个像是人的脑袋似得。
别以为这是占了便宜。
这样的红薯因为水多长的大了,但却不甜。
不光不甜,它还裂开大口子,露出里面的白肉来。
这样的红薯根本不能储存。
当天拿回去洗干净,得赶紧切成片,晒干。
等吃的时候,将红薯干磨成粉。
要是赶上天气不好晒不干,那算是白瞎了。
长了毛只能喂猪了。
正是因为红薯要储存要品相完整,不能有外伤。所以刨红薯不光是体力活,还是个技术活。
这技术上,显然四爷不过关。
一耙子下去,一窝子七个红薯都出来了。但是有四个带了伤。
林雨桐蹲在后面把这些红薯上的藤蔓摘了,上面的细根也得清除了,还有上面的泥土粘的多了运输的时候重。这么一抬头,看见四爷愣愣的盯着耙子上的还没下来的红薯出神。然后他弯下腰一掰,完蛋鸟!彻底成了两半了。
林雨桐:“……”得亏不靠着这个吃饭,否则真得饿死。
还是吴春来和李国芳两人帮忙,好歹才算是收回去了。
收到家里,还得将红薯摆在太阳下或是通风的地方,等水分蒸发了,才好储存。
程教授他们分的最少,光是红薯最多也是吃个半饱。林雨桐硬是要分一些给他们,人家只拿了那些外面破损,不能储存的,而且还是林雨桐肯定处理不过来的一部分。
一点别人的便宜都不愿意占,有骨气的很。
等将红薯都收到地窖里,早上出门,都有些冻脚了。
林雨桐收拾空间的箱笼,找能用的东西。竟然找到了一箱子劳保用品。最实用的是劳保鞋了。有棉的,也有单,防水,防滑,暖和,实用。
这样的天,这鞋即便是单鞋,也比胶鞋和布鞋暖和。
不过这手套也不错,还有防冻的帽子,遮挡的只露出一双眼睛来。
“我想上县城看看,买点布。”林雨桐往四爷怀里缩了缩,总得做两套外套吧。
四爷点点头,“明儿去。”布票跟粮票都已经换回来不少,换季的衣服肯定是足够了。“还有什么想要的?”
“没了。”林雨桐掰着手指头算,“想给咱们一人做一件羊皮大衣。羊皮咱们有上好的。买点毛线来,叫人知道咱们买了毛线了成了。”毛衣毛裤还是要有的。
四爷沉吟了半天,才道:“多准备一份。咱们过几天出一趟门。”
“去哪?”林雨桐问道。
“去一趟西北。”四爷低声道。
“看……印臻的父亲?”林雨桐问道。
“嗯。”四爷沉沉的应了一声,“这个印臻,这些年韩春霞一直想叫他改姓,这孩子死倔,打死也不改。也一直都偷偷的打探他父亲的消息。这大概是他放不下的。世上的事情,有因有果。占了人家的身子,也得尽到责任和义务。你也写一封信,明儿先寄回你家再说。”
还真是把这一码子事给忘了。
林雨桐一早起来写了一份简短的信,是报个平安。
这才赶紧做饭。饭才吃完,碗筷还没收拾。吴春来过来牵毛驴,“师傅,今儿进城的人不少,你们快点。”
这段时间,吴春来和李国芳跟在四爷和林雨桐身后,边干活,边受教,还真是学了不少东西。两人对这师傅都十分的恭敬。苦活累活都愿意搭把手。
冯老师道:“你们去吧。锅碗我给你收拾。”
这个社会也有它的闪光点,那是基本能做到夜不闭户,家家户户不锁门,也不见谁家丢东西。这在后世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林雨桐曾经听他的外公念叨过七十年代的旧事。
说他骑着单位的新自行车下乡,半路上遇到大雨。
路上都是泥,骑不了了。
除非扛着自行车走。
但当时他崴了脚,没法子抗,把自行车停在路边。
那个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
他自己先回城了。
自行车再贵重,也没人要紧吧。
他当时已经做好了这车子丢了的准备了。
打算买了辆配给单位。
所以,他没再去看。
结果等了半个月,脚好了,还得下乡继续工作。
走到半路上,看到自行车还原木原样的停在路边,没人动过。
上面都生锈了。
这路上一天来来往往多少人,却没人动过这样的歪心思。
那时候的自行车多贵重啊,顶的上现代一个小轿车了。
可也没丢。
搁在现代你试试,别说小车,是自行车不上锁停在路边十分钟还没丢,那真是得说运气好了。
林雨桐不锁门甩手走了,半点都不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