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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还是得踏实做事(1/2)

请输入正文林迹看了看对方肿的和发面一样的蜷曲的腿,也用差不多的语句道:“你才真傻,真的。

我在六岁的时候就知道羽毛并不能让自己飞起来,所以就不玩这些了。

你现在这么大了还玩这个,你才是真傻。”

嘲笑别人的理想是激怒一个人最恶毒的方式。

林迹现在心情并不美丽,所以开口便是毒舌。

说完这些,旁边这个叫鹰的男人已经像激怒的公牛一般猛然喘息起来了,但林迹还是不太想放过他:“你才真傻,真的。

断了一条腿并不是就活不下去了。

而且也不是不能治,如果你昨晚愿意逃走,说不定你还有活下去的希望,可是你现在又饿了一天,脚也耽误了一天,活下去几率就更小了。

想必今晚你想跑也没力气跑了,你只能死在这了。”

鹰的胡子刚长出一点,面容也还很稚嫩,应该才二十岁左右。

他的身体也颇为精壮结实,身手应该不错。

他要从这吊着他的绳子里逃脱应该不难。

大姬没有将他烧死,而是将他吊着不管不顾,说不定便有让他逃走自生自灭的意思。

摔断了腿的人会成为部落的累赘,曾对部落有贡献的人直接弄死了则可能寒了其他男人的心,他自己走了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只是他可能因为自己摔断了腿,以为自己活不下去了,居然没有逃。

他逃出去未必能活多久,但不逃则死定了。

如果是林迹,无论如何也是会逃出去的。

“吼吼,你最好期望天黑前熊爪会出来把你杀了。

要不然晚上你会后悔的……我能吃一顿再走,照样能活下去。”

鹰被林迹刺激了一顿,忽然被激发了活下去的勇气,看着林迹眼睛像狼一样绿幽幽的。

不用说也知道晚上他会做什么。

林迹看到远处的孩子拿着鱼竿进了山洞,扭头一脸怜悯看着鹰道:“你真傻,真的。

你以为我会在这里吊到晚上?

你以为我真跟你一样傻?

……敢不敢跟我打个赌?

如果他们天黑之前放了我的话,你就不要跑了,你这个身体就归我了怎么样?”

“赫赫,赌就赌!

如果你还被绑着,你晚上最好就别大叫,你就归我了……”

“一言为定。”

得到了答案,林迹闭上了眼不再理身边这个还在发狂的男人。

他还是太年轻了,如果想活下去现在就应该闭嘴保持体力,他却想激怒林迹,让林迹陪他一起痛苦。

林迹不是真傻,一直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他在顶撞大姬的时候,告诉了她自己懂得捕鱼,而且自己也有钓鱼的成功案例。

但凡大姬不是愚不可及,没有失心疯的话,应该会明白这些都是能给部落带来更多食物的手段。

大姬最后哪怕心存怨气,可为了部落的利益着想,应该会放了他,让他去试试。

如果大姬这都不能接受,那表示这个部落或者这个时代的保守观念和比他想的要重,那他想的什么改变自己地位、救孩子之类的事情就可以作罢了。

他可能就要想办法从这个部落里逃出去,自己在荒野里生活了。

他有小城在手,找个山洞躲着,活个三五年应该不成问题。

三五年后他成年了,找个部落重新加入应该不难。

或者他可以直接收罗三五野人当手下,然后仗剑天涯,杀杀野兽,吃吃火锅什么的。

等这样走累了,再找个小岛老死。

死之前再把什么质能公式刻在石头上吓吓后人或者不错。

说不定这个过程里,他还能留下什么传说,成为三皇五帝一般的存在?

毕竟小城里的东西,随便拿出一件来都能编一个神话吧?

他还在想着拿什么东西出来的问题,山洞里的人又乌拉乌拉跑了出来。

几个和林迹一般大的半大孩子飞快将他从树上放了下来。

“大姬有没有说什么?”

林迹问。

“没说,就说把你放下来。”

最大的名为朱猴的孩子答道。

林迹知道,这是大姬在观望。

算是给他机会了。

至于能不能救下那四个孩子,便看后续他能不能弄来足够的食物了。

后面,林迹的母亲罗雀落后一步跑过来,拔出一根枯黄的蒲公英,带着泥土就放到嘴里大嚼。

嚼成糊糊后吐出来就往林迹耳朵上糊过去。

林迹耳朵上的血已经止住了,只是还热辣辣的疼。

看到罗雀的举动,林迹吓得退后两步:“我没事,我没事,我自己能处理。”

他这母亲有些憨。

包括林迹在内生了四个孩子,已经夭折了两个。

林迹如果不穿过来占据这个身体,估计就剩一个了。

看到她这种治伤的手法,林迹觉得自己这个身体能活到这个年纪算是生命力旺盛。

“我们去钓鱼了。”

林迹挥手告别自己不太高兴的母亲,带着孩子们往河边走去。

那团糊糊贴到耳朵上,原本不发炎的伤口也发炎了。

还是先躲开点吧。

鹰呆呆看着林迹被放下来,又看着林迹走掉,再次叫喊和挣扎起来。

但再没有人理会他。

…… 林迹等人走到河边,安排几个孩子去钓鱼,自己便独自向上游走去。

他这几天都会单独呆一会儿,孩子们也不怎么在意。

走到比平时更远些的地方,林迹在一棵大树后站定,看到四下没人后就地一蹲,消失在原地。

下一刻,他出现在一个小城的中心广场上。

这就是他居住的小县城。

地震中他看着小城陷落,现在整个小城却没有什么损伤。

小城的样子和他平时看到的相差无几。

除了没有活物。

小城被一种阴天般的蒙蒙白光笼罩着,这让小城到处都是明亮的,哪怕是以前要灯火照明的地方也一样有光线。

这种白光之下,小城里的时间似乎是凝固的。

已经过了十多天了,广场边的冰柜里,雪糕还是冻得硬邦邦的,超市里的蔬果依旧新鲜,餐厅里刚出锅的饭菜还是温热的。

在这种时间凝固的规则之下,小城里的各种机器停止了运转,四周显得安安静静的。

只有广场上的大钟会在林迹进来的时候开始行走。

林迹每天最多可以在这里待六个小时,六小时后就会被推出去。

另外,如果林迹每次进来的时间不超过五分钟就出去的话,外界人是发现不了他消失过的。

林迹把这个功能称为快闪。

林迹早已熟悉了这些,这次进来后,他直冲药店,从里面翻出双氧水棉签对着镜子给耳朵上的伤口消毒。

耳朵红肿一块,一条伤口像小蜈蚣般骇人。

药水上一沾上去,林迹痛得呲牙咧嘴。

咬着牙清洗完伤口,又吞了一片消炎药,林迹在走出药店后想起熊爪那可恶的嘴脸,终于怒气勃发:“老子从小到大没被人打过,王八蛋敢这么对我?

老子拿枪突突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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