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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差评如水,赚钱如火(2/2)

这件事是苏何主动提出来的,而胡静也早就看着苏何几首经典歌曲爆火而眼红不已,所以一拍即合。

只不过胡静还需要询问上司的意见,所以才会有这条消息。

登上qq后,苏何便看到胡静传来的消息。

“这是我们公司和你初步拟定的歌曲推广合同,你看一看,有什么问题可以告诉我。”

消息之后,是一份推广合同的电子文档。

苏何打开文档留言过后,嘴角便露出了一丝笑容。

前一次苏何和胡静签订的网站音乐人合同中,苏何在风云音乐网上传歌曲,网站负责帮她做一定的推荐,而歌曲下载所得,只在一般分成上收取推荐的广告费。

这算是相当优惠了,算是风云音乐网和苏何打好关系的手段。

这次则不同,推广歌曲所得,风云娱乐公司要要与苏何三七分成——苏何三,风云娱乐七。

这就是苏何微笑的原因,通过之前系统的知识灌顶,苏何对这方面的市场情况是有所了解的,知道风云娱乐并没有在分成上占自己便宜。

不过,后面其他的附加条件里却布了不少陷阱。

比如说,今后苏何制作唱片发型歌曲,只能交由风云娱乐制作发行等。

这说明风云娱乐对苏何看的很重,想要将她死死抓在手里。

不过苏何并不是太在意,因为她仍旧不是风云娱乐的艺人,而且她的主要目的在于赚钱。

赚钱,是苏何实行“捷径计划”

的最关键的因素之一。

她想将《笑傲江湖》拍成电视剧,就要有人投资。

然而,如果是别人投资,必将会对电视剧的制作指手画脚,甚至是直接更改其中的剧情。

所以,苏何想拍出自己想要的那种融入了变文元素的《笑傲江湖》,最好是自己做这个投资人。

而拍电视剧,尤其是拍好电视剧,是非常烧钱的,所以苏何现在需要赚钱。

之前的几本书,《变身狂想》、《绝世》、《反串》已经让她转了上百万,可是这个并不够。

苏何预算的《笑傲江湖》拍摄资金是一千万,所以现在她还需要钱。

和风云娱乐合作,推广歌曲赚钱,也正是为了这个。

看完了合同,苏何便回复胡静:“胡主编,合同没什么问题,我同意了。”

胡静在线,很快回复道:“那好。

还有一个问题,这四首歌曲需要拍摄四个mv,你是自己做主演还是?”

一般而言,歌手录制mv都是自己做主演,不过苏何现在还不能泄露身份,所以胡静才会特此一问。

她想,如果苏何不做主演,就可以趁机推出一位风云娱乐的艺人。

【第二更,先感谢半月前“残雪揽月”

舵主的万赏。

其他书友的支持之后再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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