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第179章 隐逸村六(1/2)

江青没想到李四会突然对自己出手,急忙摧动混元功,手掌一翻地向前拍出,仓促间只能发挥出五六成的功力,与李四对拼在一起。

“嘭!”

一道车轮爆胎般的声音响起。

气劲四溢而出,让人心中一凛。

江青和李四同时一震,“噔噔”

地向后倒退了两步,在地面留下几道深深的脚印。

李四只是想给江青一个下马威,同样没有使出全力。

再加上他身份敏感,若非到了生死攸关的紧要关头,轻易不会施展出自己的看家功夫,因此才会造成如今这个“平分秋色”

的场面。

江青脸色一沉,默默摧动混元功,调动内力在体力搬运一周天,将反震的力道全部化解,同时凝神向李四看去。

李四的武功在祟庆七鹰中排名第二,仅次于老大凌中天,乃是不折不扣的一流高手,想当年在江湖上也是威名赫赫的人物,性情何等骄傲,见到一个后辈小子在自己的子侄面前逞威风,自然心中不忿,想要出手罚戒一下,打击他的气焰。

没想到竟然未能将其一举挫败,脸色顿时有些挂不住。

就在李四打算再度出手的时候,凌楚楚已经蹿了出来,挡在江青面前,怒气冲冲地道:“四叔,你做干什么,这是我的朋友!”

“哎!”

李四长长地叹了口气,道:“罢了,长江后浪推前浪。

想不到在老夫隐退的这些年,江湖上竟然出这么厉害的年轻高手,看来我们是真的老了!”

说罢,大袖一甩,转身离去。

以李四的骄傲,对一个年轻的后辈主动出手已是破例,结果竟然没有一举拿下,哪还有脸留在这里,直接甩手离开。

张三和朱六也深深地看了江青一眼,什么话都没说,转身跟上李四一同离开。

“呼……”

江青心里松了口气,如果单是李四一个人,他丝毫不惧。

但是这里并非只有李四,还有张三和朱六,若是以一敌三,江青连三成胜算都没有。

“江青,你没事吧?”

凌楚楚道。

“没事。”

江青道。

“李四叔也真是的,怎么不分青红皂白就动手。”

凌楚楚抱怨道。

江青只是笑了一下,什么话都没有说。

“就是,就是……”

包拯附和道。

“哼。”

凌楚楚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她的亲人,她自己可以吐糟,但别人绝对不能附和,否则就是脑子有病。

“莫名其妙。”

包拯小声嘀咕道,他智商过人,但情商绝对不在线。

之后,凌楚楚又带着江青和包拯在村子里转了一圈,然后回到了凌府。

晚上,三个人在房间里分析案情,琢磨好久,也没有找到任何头绪。

江青忽然说道:“楚楚,你们家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或者东西,也许会跟凌伯伯的失踪有关。”

“特别的东西?”

凌楚楚皱着眉头仔细回想,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轻呼一声,道:“啊,我想起来了,我记得在我小的时候,爹的书房里有一个紫檀木的盒子。

有一次二娘把那个盒子打开了,结果被我爹狠狠地骂了一顿,那也是我爹唯一一次跟我二娘生气。”

“紫檀木盒子?

里装的什么?”

包拯思索道。

“我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爹从来不让别人碰。

我也只见过一次,后来就再也没有见过了。”

凌楚楚摇头道。

包拯被她勾起了好奇心,道:“走,去看看!”

三人立刻来到书房,在房间里翻找起来。

“这里根本没有什么紫檀木盒子。”

江青道。

“我早就说过了,我也只见过一次,会不会是我爹把它给扔了?”

凌楚楚道。

“不会的,既然他那么看重它,说明里面有重要的东西,一定是放在什么秘密的地方了。”

包拯道。

“嗯。”

凌楚楚点了点头,道:“那会在哪里呢?”

“说不定这里会有什么秘室或者暗格。”

包拯道。

“如果是这样的话,这里应该有什么机关才对?”

江青道。

“嗯。”

凌楚楚和包拯在书房内翻找起来,试着移动视线里的每一件物品。

江青走到墙边,把墙上挂着的一把剑摘下,将其拔出。

下一刻,一阵“吱扎”

的机簧声响起,旁边的书架连同墙壁一起移动起来,露出了一个两尺宽的暗门。

“找到了。”

江青道。

“这个暗道通向哪儿?”

包拯举着油灯凑了过来。

“我从来没见过这个暗道。”

凌楚楚道。

“走,进去看看。”

包拯道。

“我走前面。”

江青从包拯手里接过油灯,沿着狭窄的暗道向里走去,穿过一个向下的台阶,来到一间十平米左右的密室里。

密室左边有一张方桌,上面放着一个和鞋盒大小差不多的紫檀木盒子。

江青拿油灯向前一照,道:“是不是这个盒子?”

“没错。”

凌楚楚道。

江青走过去,将盒子打开,从里面取出了一块绣着龙形图案的黄布,正方形,一米大小。

“只有一块黄布!”

这块黄布是“狸猫换太子”

案件中包裹着真命天子的那一块襁褓,上面用特殊的药水写着太子的生辰八字,用酒浸过后就能让字迹显形。

这是祟庆七鹰私藏下来的一个至关重要的证据。

单凭一块黄布,一般人也不会联想到这么多。

包拯将黄布接过来,仔细翻看了一下,没有任何发现,然后把它交给凌楚楚,自己则向旁边的一个木柜走去。

木柜有两尺宽,将近两米高,竖立在墙角上。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