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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陈廷香只知道,这个顾永宁就是安琪尔北京商行的大东家——薛江,而之所以他知道这些(3/3)

眼里不揉沙子的陈督军火了!

他当面摔过辽宁省内务部总监石贤隆递过来的茶杯。

踢翻过石贤隆搬给他的凳子。

甚至还毫不客气的曾指着“小毛孩子”石贤隆(石贤隆虽然是石达开的族弟。

但一来他年纪本就小于陈廷香。

二来他又是陈督军在红军大学任职时的学兵。

所以。

陈督军把他当成是“小毛孩子”自然也是顺理成章一改正“潜心学习”着的儒将风度。

破口大骂了据说是好些好些的时间。

离了你张屠户。

难老子就必须的吃混毛猪不成?

陈大督军一怒之下。

不仅上书林委员长。

狠狠的告了石贤隆这个“完全不负责任的小毛孩子”一状。

还干脆抛了内务部们。

而直接要求自己手下的情报机构。

期破案。

说来也怪。

陈督军一发怒。

追逃的案子果然也就进展的是极其的顺利。

不到半年的时间。

陈督军就查到薛犯等人的下落。



原来不仅逃犯之一的张祖光早已经红红火火的在开城办起了自己的“同乐堂大药房”和“同乐药坊”。

就连薛犯本人也在鸭绿江东岸的义州(今新义州开设了一“义州安宁商社”。

还大摇大摆的跟他的贸易机构正互通有无呢。

当然。

更为巧合的是。

揭开薛江等人“面纱”的告密者。

也不是别人。

恰恰就是现在坐陈督军对面的这个兴宣大院君。

那时候还仅仅是兴宣君的“破落户”李应。

至于李应之所以能认识薛江。

那是纯属正常。

李应曾团到过光复后的北京。

自然也就去过“同仁堂”。

吃过“裕丰楼”涮羊肉。

为了赚钱。

当然还倒腾过安琪尔的香烟等等。

善于交际的李应变着法去巴结巴结薛江和张祖光。

也是可想而知的事情。

所以。

关于这一切就放下不去细说。

总之。

陈廷香查到了天朝要犯的实际踪迹之后。

马上就至书实际控制着朝鲜军政大权的金左根。

要求对方立即无条件将薛江等一干天朝要犯解送沈阳。

陈廷香原以为只要他这封信一到。

金左根就会马乖的照办。

他也就为天朝了结了一起大案。

但他没到的是。

那个-根居然根本不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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