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陈廷香只知道,这个顾永宁就是安琪尔北京商行的大东家——薛江,而之所以他知道这些(3/3)
眼里不揉沙子的陈督军火了!
他当面摔过辽宁省内务部总监石贤隆递过来的茶杯。
踢翻过石贤隆搬给他的凳子。
甚至还毫不客气的曾指着“小毛孩子”石贤隆(石贤隆虽然是石达开的族弟。
但一来他年纪本就小于陈廷香。
二来他又是陈督军在红军大学任职时的学兵。
所以。
陈督军把他当成是“小毛孩子”自然也是顺理成章一改正“潜心学习”着的儒将风度。
破口大骂了据说是好些好些的时间。
离了你张屠户。
难老子就必须的吃混毛猪不成?
陈大督军一怒之下。
不仅上书林委员长。
狠狠的告了石贤隆这个“完全不负责任的小毛孩子”一状。
还干脆抛了内务部们。
而直接要求自己手下的情报机构。
期破案。
说来也怪。
陈督军一发怒。
追逃的案子果然也就进展的是极其的顺利。
不到半年的时间。
陈督军就查到薛犯等人的下落。
。
原来不仅逃犯之一的张祖光早已经红红火火的在开城办起了自己的“同乐堂大药房”和“同乐药坊”。
就连薛犯本人也在鸭绿江东岸的义州(今新义州开设了一“义州安宁商社”。
还大摇大摆的跟他的贸易机构正互通有无呢。
当然。
更为巧合的是。
揭开薛江等人“面纱”的告密者。
也不是别人。
恰恰就是现在坐陈督军对面的这个兴宣大院君。
那时候还仅仅是兴宣君的“破落户”李应。
至于李应之所以能认识薛江。
那是纯属正常。
李应曾团到过光复后的北京。
自然也就去过“同仁堂”。
吃过“裕丰楼”涮羊肉。
为了赚钱。
当然还倒腾过安琪尔的香烟等等。
善于交际的李应变着法去巴结巴结薛江和张祖光。
也是可想而知的事情。
所以。
关于这一切就放下不去细说。
总之。
陈廷香查到了天朝要犯的实际踪迹之后。
马上就至书实际控制着朝鲜军政大权的金左根。
要求对方立即无条件将薛江等一干天朝要犯解送沈阳。
陈廷香原以为只要他这封信一到。
金左根就会马乖的照办。
他也就为天朝了结了一起大案。
但他没到的是。
那个-根居然根本不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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