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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五十四章 仙人板板(3/3)

受不了的不是“face-to-face”

的成立,而是自己竞拍下来的“facebook”

居然充满了“地雷”



林风的烙印已经深深的打在了“facebook”

身上。

林风旗下两家公司“魅影科技”

和“起点快餐店”

签约“facebook”

三年广告合同,而且是最显眼的位置,如果不是,“facebook”

必须十倍价格赔偿。

还有,“腾讯”

负责“facebook”

的即时聊天工具软件,拥有在即时聊天工具的自主广告权。

如果“facebook”

替换即时聊天工具,中止合作,可以,不过要赔偿10亿美元。

我日你个仙人板板!

林风,你也太无耻了点!

——拉里-佩奇怨毒的声音响彻整个“google”

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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