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作分享:《橡树街221号乙》...(2/5)
起居室外面隐约传来门房应门的声音。
片刻之后,麦克白推开了起居室的橡木大门,他的呢子大衣上积了一层薄薄的水珠,看样子今早的雾比往常要大上许多。
艾玛赶过去接过麦克白脱下的衣服和帽子。
“够呛的早晨。”
警官坐到我对面的沙发上,他看着我面前盘子里的西红柿,“依文小姐早上就吃这点东西?”
“吃得多只会徒增无聊的赘肉。”
麦克白表情看起来有些尴尬,他轻咳一声,在极短的时间内重整旗鼓,正色道:“昨天的事件……”
“法院无法给圣西门公爵定罪,对吧?”
我一边说,一边将第三个西红柿整个塞进嘴里——我喜欢这样处理个头比较小的孩子。
我的举动让在场的男士不约而同的皱起眉头,只有那只狗熊还在兴致勃勃的拆信,完全没有看这边。
我接过艾玛递过来的手帕,擦拭着嘴角漏出来的红色汁液。
“呃……”
麦克白挑了挑眉毛,我猜这个“呃”
之后短暂的沉默是由于他在犹豫是否要提醒我注意淑女风范,“呃,是这样,依文小姐。
在本案的侦破过程中您使用的很多方法不……不太科学,陪审团很可能以证据不足为由拒绝为公爵定罪,也不会取消圣西门家的世袭爵位。”
我对这个结果一点都不意外。
“背后一定有很多贝镑在流动。”
对于我的话,苏格兰场的警探只是尴尬的笑笑。
“魔法部对昨晚的结果可是相当的满意,我们很久没有回收这么有价值的宝贝了。”
衣架先生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到了我左手边的沙发上,手里拿着摊开的泰晤士报,“当然,我猜部里还从圣西门家获得了一笔‘赞助’。”
“人类就是这样,威胁消失之后,剩下的就是利益,一切都可以妥协。”
我吃下最后一个西红柿,开始咕嘟咕嘟的喝着牛奶,两位男士则对视了一眼,尴尬的沉默着。
狗熊非常豪爽的打破了起居室里沉闷的气氛。
“嘿,伙计们,猜猜谁给我们来信了。”
狗熊从桌子后面站了起来,伸出粗短的手,举起一只烫着金边的信封向我们晃了晃,“是女王陛下!
女王陛下邀请我们去参加‘水晶宫’的开馆仪式!
水晶宫的!”
我扫了眼兴高采烈的狗熊,将手里还有半杯热牛奶的杯子放到茶几上的同时甩了句:“我有一匹马,也叫女王。”
“依文,你不应该在皇家雇员面前公然调侃女王。”
我不理会衣架先生的说教,冲艾玛做了个手势,于是我的女仆将信封和信纸一起从狗熊手里抢下,送到了我面前。
“嗯,薰衣草的香味,大贝尔德的女王还蛮有少女情怀的嘛。”
我一面爽快的表达着内心的看法,一面展开信纸,那是一封用打字机打出来的请柬,里面满是公式化的社交辞令,所以我飞快的跳过了正文,目光只在关键的那几个字眼上稍作停留。
这些字眼让我不自觉的皱起眉头。
“今天下午就要举办的活动,早上才把请柬送来,女王陛下就这么确定我的日程表上刚好会有空闲?”
我的抱怨让衣架发出爽朗的笑声:“看来,我们的公主觉得自己被怠慢了。”
我抓起桌上装牛奶的杯子,向衣架扔了过去,却很遗憾的没能命中目标。
杯子碎裂的声音落下后,我站起来,对艾玛下令道:“上周订做的裙子应该到了吧?
我要穿,还有,给我雇一辆四轮马车,今天我不想再忍受双轮马车的颠簸了。”
在我离开客厅的时候,有着巨大甲虫外形的机器从走廊的拐角转了出来,一边喷吐着蒸汽发出齿轮咬合不稳的老旧机械所特有的噪音,一边清扫起地上的茶杯碎片和洒了一地的牛奶。
02 我可能需要一顶新帽子了。
现在这顶帽子和我的新洋装一点不不搭调,而且帽檐上的花边也已经跟不上今年的潮流了。
对着镜子烦恼了半天,我终于决定撑阳伞。
我整了整白色连身洋装上的蕾丝,拿上我的手提袋,就离开梳妆台,准备出门。
门外已经停着一辆小巧的四轮马车,艾伯站在马车边上,手里推着一部一前一后安装着两个轮子的奇怪机械。
“那是什么?”
我直截了当的问。
“自行车。”
艾伯用快乐的语调回答,“这可是未来个人交通的一项创举!”
“你是说,这就是那种人骑上去以后要象鸭子划水一样不断登地的傻得可爱的发明吗?”
听到我的话艾伯就好像被人扇了一巴掌似的,露出尴尬无比的表情。
“那,那是之前的设计还不完善啊,现在我在它上面加上了跨时代的动力系统,你看,就在这里!”
我顺着艾伯的手指看了过去,发现两个轮子之间还真的多了某种东西,看起来象某些蒸汽动力装置,艾伯继续用得意的声音说道,“现在这个东西和以前相比可是脱胎换骨完全不可以同日而语啊……”
“可爱的艾伯先生,伟大的先哲告诉我们,话语越多,越会显得苍白无力。”
随着一听就让人觉得十分有道理的话语,衣架先生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出现在橡树街的石板地面上。
“依文,随便给一位绅士起绰号是不礼貌的行为哦。”
衣架苦笑着,“难道让你叫我一声‘乔’就那么困难吗?”
我没搭理他,只是径直登上了马车,反正也没有人会将穿着灰色长袍,戴着尖尖的帽子,手里抓着扫把的人当作绅士吧?
我关上车门,在车厢里坐好,然后拉开马车的前窗,示意车夫可以走了。
“可是,”
车夫似乎很惊奇,“那两位先生难道不一起走吗?”
“你不用理他们,虽然可能很快他们就不得不一起坐到车上来,但是现在还是让他们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车夫不再多问,挥动缰绳催马前进。
我把手提袋抱在胸前,拉开挡在车窗上的纱帘,小有兴致的准备观察树熊和衣架的表演。
衣架跨上扫把,用骑马时的动作踢了一下扫把头,扫把就用缓慢的速度升了起来。
“哦哦”
透过隔板隐约的传来前座上车夫的赞叹声。
此时的橡树街已经颇为热闹,但是路上来往匆匆的行人似乎对有个衣服架子在天上飞不以为意。
毕竟,如果自己住的街上住了个巫师的话,任谁都会习惯的吧。
而行人们似乎有意识的和艾伯保持距离。
我把这归结为长久以来形成的下意识的自我保护手段。
艾伯骑上那亮怪模怪样的自行车,先是猛蹬几下地面,让它缓缓的在石板地面上滑行,接着他双脚离开地面,撑着车头的左手扳动了一个看起来象是杠杆的东西,于是随着刺耳的尖啸声,车子的尾部向后喷出了一柱白色的蒸汽。
“看到没有,依文!
它采用的可是和你的背包一样的动力和原理!”
艾伯兴奋的大声喊着,随着蒸汽源源不断的喷出,车子越跑越快,就象是一匹发了狂的骏马,艾伯的头发在空气中狂乱的舞动着,就象个傻瓜,“它的时速可以达到30千米每小时,只要再改进一下,它甚至能够追赶火车了呢!”
就这样,艾伯和它那奇妙的发明就以30千米每小时的时速,冲进了街边转角的棺材铺里。
天上传来爽朗的笑声,衣架先生就这样一边在扫把上笑得前仰后合,一边骑着扫把在天上盘旋,然后毫不犹豫的撞进了路边一幢三层楼房的窗户里。
隔板那边出来车夫乍舌的声音。
“那两位先生不要紧吧?”
我叹了口气,算了,反正已经习惯了。
03 水晶宫是一栋非常蛋痛的建筑。
它全部由钢材和玻璃构成,在室内也能感受到阳光。
既然那么希望阳光普照,直接露天不就完了,老实说我难以理解设计者的“灵感”
。
我抵达的时候开馆典礼快要开始了,水晶宫的正厅里挤满了大贝尔德卡的社会名流,各路香水味儿在正厅那原本就已经够浑浊的空气中“争奇斗艳”
,实在是令人恶心。
“喜欢用香水的人一定都有狐臭。”
“依文……”
我的嘀咕显然被衣架先生听到了,这个瘦骨头那对顺风耳真是太讨厌了,所以我决定对他接下来的说教装作没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