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页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中国历史上的奴隶制(11/12)

其限额远高于西汉,而这还仅是指生产奴仆,不包括家内奴婢。

崇祯11年冬至12年春,清军在畿辅、山东一带掠去汉民46万2300余人,崇祯十五年冬至十六年夏,清军又“俘获人民36万9千人”

(《清太宗实录》)。

顺治二年八月辛巳日谕兵部“俘获人口,照例给赏登城被伤之人”

(《清世祖实录》)。

汉人奴隶遭受非人的虐待,大量自杀。

康熙初年,“八旗家丁每岁以自尽报部者不下二千人”

(《清史稿》),由此推算,仅自杀的汉人,在满清入关前后几十年间,就不下10万人。

被虐待致死的,更不在少数。

由于满清的疯狂虐待,大量汉人奴隶逃亡,“只此数月之间,逃人已几数万。”

顺治皇帝颁布命令,“有隐匿逃人者斩,其邻佑及十家长、百家长不行举首,地方官不能觉察者,俱为连坐”



顺治六年又改为“隐匿逃人者免死,流徙”

、“再行申饬,自此谕颁发之日为始,凡章奏中再有干涉逃人者,定置重罪,决不轻恕”

(《清世祖实录》)甚至投靠满清的大汉奸靖南王耿仲明,由于收留了逃亡汉人奴隶,也被迫自杀。

清初最大量的奴婢是皇庄和贵族庄园中的“壮丁”



他们被严格地束缚在土地上,从事极为繁重的农业劳动,备受虐待,毫无人身自由,壮丁反抗和逃亡甚多。

以1745年的畿辅皇庄为例,460余名庄头所辖16800余名壮丁,大部分不从事生产劳动,庄头能驱使年久有益农务的壮丁仅290余名。

清廷只好允许将各地皇庄上的壮丁交地方官“载入民籍”

,共16000民壮丁拨出为民,只留290余名保留农奴身份。

从雍正元年到八年,一系列的“除贱为民”

的谕旨废除了相当众人的“贱籍”

,但各地阳奉阴违,直到20世纪仍保留少部分的贱民。

直到1909年2月6日,清廷才颁布诏谕禁止奴隶制,规定“凡从前旗下家奴,概听赎身,放出为民”

,“其经放出及无力赎身者,以雇工人论”



清初平民思想家唐甄在康熙四十年说:“清兴五十余年矣。

四海之内,日益贫困:农空、工空、市空、仕空。

……故农民冻馁,百货皆死,丰年如凶,良贾无筹。

……吴中之民,多鬻男女于远方,男之美为优,恶者为奴。

女之美为妾,恶者为婢,遍满海内矣。”

乾隆朝诗人魏来朋的《鬻子行》写道:潍北邑当丁丑年,沿海村落少炊烟。

无麦无禾空赤地,家家真乃如磬悬。

膝下娇儿莫能蓄,百许铜钱即便鬻。

但令得主免饥饿,宁甘下贱为人仆。

交钱交儿说分明,钱交儿不随人行。

翁亦无奈强作色,驱之使去终不能。

望儿挥手频频打,旁观谁是解救者?

频打频来怀中藏,儿声长号翁如哑。

郑板桥的一首《逃荒行》,可看出在所谓“十全老人”

弘历领导下的社会悲惨画面:十日卖一儿,五日卖一妇。

来日剩一身,茫茫即长路。

长路迂以远,关山杂豺虎。

……嗟予皮发焦,骨断折腰臂。

见人目先瞪,得食咽反吐。

……道旁见弃婴,怜拾正担釜。

卖尽自家儿,反为他人抚。

……身安心转悲,天南渺何许。

万事不可言,临风泪如注。

马戛尔尼回程路上写的“纪事”

中强调:西方把汉族和鞑靼族混淆成了一个民族,可是清君却不这么看。

“在欧洲,不论是波旁王朝还是哈布斯堡王朝的人,登上那不勒斯或西班牙的王位都无关紧要;君王完全与西班牙人或那不勒斯人同化。

汉诺威人一旦掌握英国王权,他就不再是德国人了。

相反,亚洲的君王念念不忘自己的祖根”



“过去了一个半世纪也没有把乾隆变成一个汉人”



鞑靼人说笑话总以汉人为靶子。

“只要有人拿汉人说笑话,那些年轻的鞑靼王子就会兴高采烈。

在取笑女人裹脚时,他们拍手叫好;但听到把鞑靼妇女的木底鞋比作汉人的帆船时,他们就恼火。

地位最低的鞑靼人,在服从汉族官员时也会表现得十分勉强”



满清对一个奴隶的民族实行种族隔离是全面的,严禁不同种族间通婚,北京的整个北城都没有汉人,专供满人居住。

宫内女眷(包括奴婢在内)无论如何只要清一色的满人:要防止一切种族混杂的情况。

而宫内太监又毫不例外地全是汉人。

这多有象征意义呀!

让鞑靼人繁殖,让汉人绝种。

英国特使发现中国“遍地都是惊人的贫困”

,“大部分人全年只有一件衣服穿”

,“我怀疑以前传教士(指明末传教士)的传记都是编造的”



要知道乾隆特意让英国特使去参观当时中国最富地区呢。

马戛尔尼在日记中说:中国“自从北方或满洲鞑靼征服以来,至少在过去150年里,没有改善,没有前进,或者更确切地说反而倒退了;当我们每天都在艺术和科学领域前进时,他们实际上正在变成半野蛮人”



中国人生活“在最为卑鄙的暴政之下,生活在恐惧之中”



中国社会关系建立在一种愚蠢的形式主义基础上,所以人们“胆怯、肮脏并残酷”



这些在《停滞的帝国》一书中说得很详细。

马戛尔尼认为满清是衰败之世,没落之世,“最终它将重新堕落到野蛮和贫困的状态”

,这个国家掌握全部权力的是帝国中最卑鄙无耻的家伙。

一位聪明的道台对外国人说:“皇帝以下的所有官员都是坏蛋,全该杀掉,但杀了我们没用,下一任仍会和我们一样坏。”

自周初至清末,中国盛行家奴制。

买来的奴隶称为奴婢,主人有随意使唤、打骂转卖以至转赠之权;如无力赎身,则世代为奴。

统治者根本没有保护国民人身权的概念,民众因犯罪与债务沦为奴隶者比比皆是。

清朝各帝三令五申,主子对奴才可以任意殴打、赠送或出卖。

奴才无处逃避,因不堪痛苦,往往饮恨自尽;仅康熙一朝,报部自尽者,每年即达2000人。
上一页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