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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别怪我没提醒你(1/2)

“好久不见。”

韩凌笑着打了声招呼。

身后,和伤者形影不离的张思磊看了看杨芮,猜测对方应该是韩凌的同学。

在一个城市里,警察和警察之间一般都是同学,或者学长学姐、学弟学妹的关系。

毕竟面向省内招生,而且招警的时候限制户籍,本省的出不去,外省的也进不来。

张思磊又羡慕了,后悔自己没有考警校。

韩凌视线转移,看向房间里的另一名女子,三十多岁的样子。

分局法医室四名法医,两男两女。

杨芮介绍,对方是她的师父,分局法医室主检法医。

女师父带女徒弟,合理。

“他就是伤者,需要我们出去吗?”

韩凌询问,并提交了伤情鉴定委托书。

杨芮接过。

主检法医走了过来:“不用,一会就好,伤者过来,坐这。”

检查开始,韩凌和张思磊在旁边等着。

十几分钟后。

“啥玩意?!

轻伤?

你搞没搞错啊!”

结果出来后,浩子情绪激动,指着自己的脑袋,“我被开瓢了!

耳朵也聋了!

十厘米的大口子啊!”

主检法医见怪不怪,淡定的去写报告,嘴里说道:“杨芮,你和他解释。”

杨芮点头,开口道:“颅骨轻微骨折,头皮创口七厘米不是十厘米,鼓膜外伤性穿孔需要六周以上方可自愈,其他部位无伤。

符合轻伤的标准,达不到重伤。”

09年,伤情鉴定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不存在一级二级,五年后才有分级。

韩凌对法医专业不是很懂,但寻常知识点还是清楚的。

“不是,你们……”

浩子不甘心,自己伤的越重,打人的就越惨。

杨芮道:“轻伤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对方需要负刑事责任。”

打印机开始工作,伤情鉴定书出来了,杨芮拿起来递给韩凌:“好了,刑侦大队在二楼。”

轻伤构成犯罪,正常情况下需要分局刑侦大队负责处理,她想着提前告知韩凌一声,省的问了。

不料主检法医批评道:“杨芮,做好自己的工作,其他的和你没关系。”

派出所的案子是否报给刑侦大队,要视情况而定,规定是规定,实际操作起来很灵活,怎么方便怎么来。

杨芮有些尴尬:“好的师父。”

韩凌告辞:“麻烦了,我出去打个电话,你们忙。”

说完,三人离开法医室。

走廊,韩凌拿出手机拨通朱跃的号码,告知对方伤情鉴定结果,询问是否要现在报给分局刑侦大队。

朱跃回复是不用。

案情简单,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只等伤情鉴定即可整理资料交给分局法制大队审查,而后移交检察院。

中间不用通过刑侦大队。

刑侦大队忙得很,没工夫理会这种已经办结的小案子。

至于谅解书的事,就看双方的态度了,在派出所签可以,去检察院再说也行。

“了解。”

韩凌挂掉电话。

正要走,身后响起喊声:“韩凌!”

韩凌回头,看到是孙玉杰后,便让张思磊带人先出去等等。

张思磊知道对方要和同学叙叙旧,点头后离开。

“什么情况,有案子?”

孙玉杰笑着来到韩凌面前,看到熟人亲切的很,辖区派出所和分局经常有业务往来,见到韩凌很正常。

韩凌微笑:“打人,轻伤,被打的也是违法嫌疑人,所以过来了。”

孙玉杰嗯了一声,在分局痕迹检验室能碰到的案子,可比派出所严重的多。

别说轻伤了,重伤也不少见,冷不丁还会冒出非正常死亡。

“刚才那位是辅警?

我看衣服像。”

他问。

韩凌点头:“对,辅警。”

孙玉杰惊讶:“在派出所干的不错啊,领导能让你一个实习警察带着辅警来分局,看来对你很信任,我现在做什么都有人教。”

韩凌笑道:“刑侦组缺人啊,只能把豆包当干粮用。”

“谦虚了啊。”

孙玉杰拍了拍韩凌胳膊,“望楼派出所上百人,怎么也能抽出一个正式民警,那是领导看重你。”

韩凌:“行,你把我拦住就是为了捧我。”

孙玉杰哈哈一笑:“咱俩在影视基地都是蓝方,共同打败了【敌人】

,现在又是一个辖区的同事,那不得好好亲近亲近。”

他说的没错,同届校友,同辖区,以后肯定少不了打交道,不出意外的话未来能成为很好的朋友。

韩凌刚要开口,此时法医室的门打开,杨芮走了出来,大概是听到了外面的谈话声。

看到杨芮,孙玉杰略微收敛笑容,变得正经了一些。

类似此般细节,都是韩凌判断孙玉杰喜欢杨芮的依据,正确率很高,应该错不了。

“韩凌,同学加同事,留个联系方式吧,方便联络。”

杨芮边走边拿出手机。

韩凌没有拒绝,伸手去掏兜。

“等会!!”

孙玉杰笑不出来了,突然一声大喝,把杨芮吓了一跳。

“要死啊你孙玉杰!

是不是有病?”

杨芮不满,“来来来,我给你做个检查。”

孙玉杰讪讪,借口和韩凌临时有私事说几句话,随即将韩凌拉到一边。

“韩凌,你想干吗?”

孙玉杰小声道。

韩凌佯装疑惑:“咋了?

我咋了?”

孙玉杰回头看了杨芮一眼,说道:“你加杨芮联系方式干吗?”

颜值上,他自认低于韩凌,能力上,韩凌又在影视基地干了波大事,现在工作又做的不错,潜意识中,这是一个很有威胁的竞争者。

韩凌奇怪:“我没加啊,是她加我。”

孙玉杰:“加你就同意?

我跟你说,你已经有林蓉了,校花啊,肯定小心眼,得避嫌。

这要是让林蓉知道了,别怪我没提醒你。”

韩凌无语:“我什么时候有林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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