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第263章 绝地天通(1/3)

由于几人不相信,夏元也只得让他们拿来试试。

结果那根金属针头直接就断了!

“诺,我都说了你们用这些破不了我的防。”

这一幕看的众人双眼发直,眼珠子差点没掉出来。

“刀枪不入?”

“具体如何我也不知道,不过一般的刀枪的确无法对我造成什么伤害。”

夏元摇了摇头,他对自己防御力到底多强也没个准数。

但是早在肉身6点的时候,普通人拿刀就只能在他身上留下一道浅浅的伤痕了。

那还是在使用全力的情况下。

如此算的话,只要突破蜕凡二阶,那就算力气最大的人类用刀对着自己砍也不可能留下伤痕。

当然,不排除现代科技可以研制出某些特制的冷兵器。

毕竟夏元对科技了解的也不多。

但就算冷兵器再如何强,使用它的人力量不大的话,也没什么用。

以现在人类的力量而言,达到蜕凡二阶后,几乎可以排除被冷兵器伤害的可能。

至于枪的话,夏元还没有尝试过。

以往就算他想要实验也没那个条件弄到枪。

如今不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吗?

“这样吧张所长,待会用你们这里的枪实验一下,我也想看看现在的肉身防御力如何。”

“???”

不是吧,你来真的?

所有人面面相觑。

“不行,这太危险了!”

张所长也摇了摇头。

枪的威力和刀可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一旦出了什么事,这责任他可担待不起。

“放心吧张所长,我心里有数,要是子弹真的能对我造成伤害,那我恐怕就不会站在这里了!”

夏元笑了笑。

这话的确不假。

要是以他现在的实力,子弹还能造成伤害,那也没资格和九州管理局合作了!

哪怕研究所内真有什么威力非常巨大的枪,极限肉身也能抗住。

说白了再怎么说都只是枪而已。

退一万步说,哪怕单纯肉身扛不住,不是还有源能吗?

当然,这也就是夏元才能如此有恃无恐。

以他的估计,蜕凡一阶的超凡者应该还无法承受住子弹的威力。

怎么的肉身强度都得达到20点以上才能无伤接子弹。

这说的还只是普通手枪子弹。

要是那些威力比较大的狙击枪,20点以下的肉身应该是不够看的。

但只要不是被打中脑袋和心脏这些致命点,也不可能死亡。

不过一旦肉身超过20点,那心脏就会再次蜕变。

到那时心脏也不会成为致命点。

当然,刚才都只是说的硬抗子弹。

事实上,蜕凡二阶的超凡者已经蜕变为神魂。

不仅反应力极为惊人,同时还能探测周围环境。

就算只是刚刚蜕变为神魂,也能探查周围一百米的距离。

这种情况下,大部分的子弹其实都可以避开。

想要击中拥有神魂的超凡者,光凭一把狙击枪肯定是不够的。

除非封死他所有的退路,这样才有机会杀死一个刚进入蜕凡二阶的超凡者。

至于肉身和神魂都达到20点之上后,那人海战术恐怕也起不到多大作用。

那个层次的超凡者,再想用枪击中几乎已经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除非能把那个超凡者体力耗尽,然后再用重狙崩了脑袋。

“这件事我需要请示一下上面,我现在还不能给你答复。”

沉思片刻后,张所长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无论如何,对测试者使用武器都是被严令禁止的。

尽管这个要求是对方主动提出来的。

想要进行这个测试,他必须把情况汇报上去。

“不用那么麻烦,我直接打电话告诉谢部长就可以。”

夏元之所以想要测试一下。

并不完全是想了解自己身体的防御力。

毕竟他现在的实力,光凭枪肯定不能测试出来。

他就是想以后在学院准备用这种方式来测试其他人。

所以自己先体验一下,好在心里有个数。

“喂,帮我找一下谢部长。”

电话那头,依旧是昨天那个警卫接的电话。

今天他没敢直接把电话给谢部长。

毕竟昨天的事情还历历在目。

要是夏元再是什么买高铁票的事情,他都能想到谢部长的脸色了。

“夏先生,谢部长现在在修炼,您有什么事吗?”

“这样啊,那你帮我转告一下谢部长,我准备”

于是,夏元就把想要做实验的事情给警卫说了一下。

听到这次是如此重大的事情。

警卫脸色立马严肃起来。

“您稍等,我现在就去把电话给谢部长。”

“没事,不用着急,你让谢部长完事之后给我回个电话就行。”

挂断电话,夏元对着张所长说道: “这件事应该没问题,我们继续吧!”

听见这话,张所长点点头。

只要谢部长能够同意,那他也不会有任何意见。

事实上,其实他内心也有点期待。

只是这件事关系到人身安全,所以无法做出决定。

抛开思绪,张所长对着身边的研究员吩咐道: “快去拿采血管来!”

当采血管放在试验台上后,夏元伸出食指放在了瓶口处。

随后一道白色的光点出现在大拇指尖处。

他用大拇指一划,一滴殷红的血液就出现在食指的伤口处。

然而,当这滴血液出现的那一瞬间。

实验室内的温度猛地开始升高。

站在一旁的几个研究员立马感受到了一股热浪朝自己等人涌来。

不过片刻间的功夫,他们就察觉到了皮肤开始出现灼烧感。

“快退出去!”

张所长一声爆喝,所有人以最快的速度退出了玻璃墙外。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