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节 难处(2/2)
而其他的问题也在侦办人员的通力合作下,一个个的解决了。
“通过侦办,可以确定,在钢丝绳厂取得复工许可时,发生事故的4号车间还没有对发丝盘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导致盘丝散落的隐患仍然存在;同时对同班组人员的安全再教育也存在不到位,根据从钢丝绳厂的培训记录显示,在第一次事故发生后共有七十多人参与了再培训,但钢线分厂负责同样作业的拉丝工就有一百多人,而且第二起事故的死者还不在受训人员名单之中。
综上,虽然在当时具体的事故原因还没有得到事故调查组的确认,但上述这两项最直观的安全隐患都没有能够整改到位,犯罪嫌疑人就出具了复工通知书是存在渎职情形的。”
在案件的最终讨论会上,苏牧在做着案情汇报,“至于没有追究复工通知书上第二个执法人员的责任,是因为所有人的笔录都能证明,在安监系统,由于执法人员的不足,因此一般第二个人员的签名都是形式性,不一定参与检查,而且第二个人是经济开发区安监站的执法人员,在业务上要服从区局的安排,所以在本案中就没有追究。”
在所有人表决同意并决定将案件移交给公诉科进行处理后,所有人的心情再次轻松了起来。
后来在一次吃中饭的时候,苏牧正好和公诉科的科长坐在了一桌。
那位科长对着苏牧说了一句:“你们给了我们一个大麻烦啊,我第一次接到那么多区领导的电话,区里主要领导都有指示过来了,你们在侦办过程中是怎么顶住压力的啊?”
当时苏牧用一种看着白痴的眼神看着他,然后淡淡说了一句:“你不知道这个案件是市局全力推的吗?
侦办的时候区里那么多领导打招呼,院里都知道啊,你不清楚?”
“我知道有领导打招呼,但是我想你们都办下来,肯定是说服领导了,没想到啊,居然是现在这样的情形。”
公诉科科长摇摇头说道。
“我觉得要不是王处长一直在局里盯着,省里每周都要进展情况,这个案件应该不会到移送给你们那的地步。”
苏牧不由的笑了笑。
最终公诉科以相对不起诉的结果了结了此案。
苏牧听说秦仁最后被调到了另一个部门继续工作,对他的影响恐怕还是正面的,而反渎局也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指标,成功办理了一起渎职案件。
苏牧的消沉却是越来越明显了,甚至透着一股绝望的意味,可惜却无人发现,或者说除了父母也无人在意,而父母因为认知的局限一直被苏牧在他们面前的伪装而蒙蔽了,甚至谈起了为苏牧相亲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