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本公子也喜爱得很(2/3)
emmm……今日不宜登门,还是回家吧。
回家之前,还可以先转去虎头家跟太婆和姑婆问个安。
太婆和姑婆一起坐在门口亮堂的地方对着阳光挑绣线,旁边,郑云蔓拿着个绣绷专注的刺绣,偶尔能见着一丝极细的亮光闪过。
郑七巧撸着丝线说道:“真是许多年没跟您一起挑绣线了,现在坐在这儿,却是没挑一会儿就头晕眼花的,怕是反倒给蔓儿添了麻烦。”
老太太闻言抬头看了她一眼,“早跟你说过不可一味的做活,免得坏了眼睛,你现在能怨谁?”
郑七巧无奈道:“娘,不是所有人都能跟您似的,这么大年纪了还眼明心亮。
人到了年纪,自然而然的就会花了眼。”
老太太撇嘴不以为然,转头看到从外头进来的两人,当即就笑眯眯的问道:“小萝啊,你咋过来了?”
云萝转个身背对着她们,“太婆,我捡了只小野猪,嫩得很,给你炖了吃。”
连云蔓都停下绣花针探头来看,看到那个小小的背篓里被紧巴巴的塞了只小野猪,模样甚是可怜。
老太太看了眼,没啥兴趣的摆摆手,“作孽哦,还这样小呢,你拿去换银子吧。”
郑七巧也笑着说道:“这可是稀罕东西呢,拿去酒楼里换,比上百斤的大野猪还值钱。”
云萝顺势就想到了烤乳猪,顿时嘴里直泛口水,将背篓解下来,盯着灰突突的肉团子,更舍不得把它给卖了。
“我听说有一道菜叫烤乳猪,可好吃了!”
郑七巧点点头,“是有这么一道菜,可那都是有秘方的,寻常人可做不出来。”
我会!
唔,我知道该怎么做啊!
虎头听了这么一会儿,不在意的说道:“不就是整只的烤着吃嘛,试试不就晓得了?”
赵老太太轻轻的拍打了他一下,“可没你这么糟蹋东西的!
这只野猪崽子能换好几两银子呢。”
车轮辘辘停在大门外,金公子从马车上跳了下来,尚未进门就喊道:“又有啥好东西了?”
虎头转头一脸嫌弃,“你咋又来了?
不是说在书院里读书,咋天天看到你在外头晃呢?”
话未说完,就又被太婆拍了一下。
金公子倒是不在意,进来就围着篓子里的那只小野猪转了,嘴里不住的说着:“这可是好东西,我就吃过一回野猪做的烤乳猪,那滋味真是……嘶~比家养的乳猪可好吃多了。”
云萝将篓子往自己跟前拉,“这个不卖。”
金公子顿时跳脚,张开了五根手指头说道:“我出五两银子!”
云萝默默的翻一个白眼,本姑娘现在不缺这三两五两的银子,就想尝尝那烤乳猪的味道。
金公子于是转而换成了绕着云萝转圈圈,满脸的恨铁不成钢,“你自己又不会做,做了也未必好吃,这不是暴殄天物吗?
换了五两银子,你想买啥吃的不能?
大不了,大不了等做好之后,我回送你一条腿!”
一条腿?
别闹,这小野猪总共也没几斤肉,一条腿顶个啥用?
还没尝出滋味就只剩骨头了!
任凭金公子好说歹说,云萝最后硬是拎着篓子将小野猪带走了,还跟虎头说定了午后就把小野猪宰了做烤乳猪吃!
她相信,凭着虎头的手艺,加上她的指导,最后烤出的乳猪就算比不上她曾吃过的,也差不到哪里去。
带着一鸡一猪回到家,家里只有文彬在捧着书读,看到云萝带回来的两只猎物,他忍不住放下书本凑过来多看了两眼,“三姐,咋还有只小猪呢?”
吴氏也抱着郑小一走出来,说道:“这小野猪还没多少野性,在家里养上几个月能养出许多肉来呢。”
那不是反而不值钱了?
云萝也没有多说,在家里翻了一圈,最后只翻出一个挑担的大箩筐,把小野猪倒了进去,再在箩筐上面盖一个竹筛子,压上一块小石头,又透气又能防止它逃出来。
把箩筐靠着墙放在边上,她就领着文彬进屋开始今天新的读书识字。
期间,孙氏往这边来转了两圈,然后又骂骂咧咧的回去了。
云萝也没在意,不管外头的事只专心和文彬一起读书。
隔了这么多年,文字又是她不甚熟悉的繁体,随着一本本的书籍翻过去,她其实也读得不是很通透,常要打磕巴。
《千字文》也就罢了,读《蒙求》的时候就遇到了好些个不认识的字,只能暂且标出来,等栓子回家的时候就去问他。
而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她这样才是正常的,还劝她不用着急,小小年纪的自己学成这样还能教弟弟读书识字,已经十分厉害了。
每当这个时候,云萝都只能沉默以对。
将近中午,云萱从外面回来,站在门口说道:“咋把空箩筐放在这儿?”
云萝听着这话不由得一愣,然后忽的站了起来,跑出门外。
她靠墙放在门边的箩筐依然安静的待在那儿,压在上面的那块小石头却已不知去向。
云萱伸手将盖在上面的筛子掀开,又“咦”了一声,然后飞快的把筛子盖了回去。
云萝不明所以,伸手掀了筛子,低头就看见箩筐底下一块白花花的银锭子,约五两大小。
一瞬间她就全明白了,刹那间仿似有千万头神兽从心里呼啸着奔腾而过。
她明明就坐着屋里面,却竟连被人偷到门口来都没有发觉!
果然是身处安逸的环境,过久了安逸的生活就会失了警惕心,可谁能想到光天化日的,会有小偷光临到门口来偷小野猪呢?
那小野猪竟然还一声都没有叫唤!
云萝将银子捡起来,几乎捏到它变形。
金、多、多!
金公子正在不住嘴的夸奖他的小厮,“金子,做得好!
你真不愧是小爷的小厮,竟然真从胖丫头那儿把这小猪给带了出来。
听说那丫头精得很,老远就能听见林子里猎物走动的声音,又超凶,小爷真担心你会被逮住了让胖丫头给打死。”
那你还叫我去偷野猪?
你这是不把小厮的命当命啊!
金子嘴角一抽,斜着眼幽幽的说了句:“全赖公子看得起。”
金公子用力的拍了拍他肩膀,笑嘻嘻的说道:“好说好说,你好好的跟着小爷,定不会亏待了你。”
小厮金子耷拉着眼角,一副爱答不理的模样,眼角的余光却在这时忽然瞥见一抹异色。
猛的转头看过去,就见那路边停留着一位骑着黑马的红衣公子,在眼睛看到他之前,竟是半点也没有察觉到他的存在,也不知他是何时出现,又在那儿听了多久。
金子心中凛然,当即横移一步将金公子挡在了身后。
说起来长,但其实事情的发生不过是在瞬间,也是到这个时候,金子才终于看清了那位公子的模样,看清后就不由得一愣,“景公子?
您怎么会在此处?”
不是在半个多月前就随卫老夫人一起回府城了吗?
金公子这时候才发现路边有个人,定睛一看,不由得惊喜道:“景公子,真是好久不见,府城中事都已处置妥当了么?
此次过来庆安镇是打算住上多久?
住处可安排妥了?
不如还是住在我家中吧!”
此时,金子对于他家傻大胆的公子是服气的,面对这位景公子竟然还能闲话家常般的说上这么一串话,他却是汗毛也全都炸起了好吗!
别说他了,就是金老爷子在面对这位来历不明的景公子时都提着十二万分的小心,万不敢随意闲话。
总觉得他那一身的气势极为吓人,真不敢相信竟还只是个十二岁的少年郎。
景玥却连看都没看金公子一眼,只将目光落在了金子怀里那只被捏住了嘴巴和四肢,动弹不得的小野猪。
“这小猪不错,哪来的?”
金公子眉眼飞扬,所有的得意都显现在脸上,“这是花了五两银子跟胖丫头买的,正打算带回去让人做成烤乳猪,景公子若有兴致,不如一起去我家喝一杯?”
景玥看向他,目光微深,“我不喝酒。”阿萝说,十八岁之前不能喝酒,容易喝坏了脑子。
他虽然不明白这言论从何而来,但既然是阿萝说的,那自然是对的。
金公子就说:“不喝酒也行,咱主要还是品尝烤乳猪。”
“不巧,尚有要事。”
“是吗?
那还真是不凑巧。”
“是啊,真不巧。”他高居在马背上,握着缰绳的手隐秘的做了个手势,下一秒就有黑衣人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了金公子的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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