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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六章 花钱买情报(2/3)

陈益想起了天葬。

这是一种传统丧葬方式,在人死后将尸体运到指定地点,让秃鹫或者其他鸟类兽类吞食,当地人崇尚灵魂不灭和轮回往复的理论。

天葬其实和火葬在本质上没啥区别,都是表达对死者哀悼的方式,除此之外还有土葬、水葬,取决于当地独特的文化。

山葬,倒是第一次听说。

既然和山狼有关,那就是另一种形式的天葬呗?

但…警察管人家丧葬方式干吗?

闲的吗?

有点不对。

“什么是山葬?”

陈益问。

村妇解释:“把去世的人扔到葬谷,交给吉君吞食。”

陈益点头:“明白了,我觉得很正常啊,警察为什么要管?”

村妇张了张嘴没有马上说。

陈益保证:“我就当没听过,大姐放心。”

说完,他把钞票推了过去。

村妇收起钞票,声音小了下来:“有时候活人也要扔到葬谷。”

此话让在场所有人心中一惊。

活人?!

那不是故意杀人吗?

陈益皱起眉头,有些后悔刚才答应对方装作不知道。

“什么样的活人?”

他问。

村妇:“六十岁以上,长时间卧床不起的,对我们来说那是浪费粮食。”

陈益:“长时间是多长?”

村妇:“三个月吧。”

陈益:“强迫?”

村妇:“自愿啊。”

陈益:“呃…这种习俗持续多久了。”

村妇摇头:“不知道,很久很久了吧,我懂事的时候家里人就给说。”

陈益看着面前的女人,问:“等你六十岁的时候卧床不起,你能接受喂给山狼?”

村妇反应不大,也没生气::“能接受啊,我们村子都是这样的。”

听到这里夏岚忍不住了:“大姐,你不觉得可怕吗?”

村妇反问:“哪里可怕?”

夏岚被噎住:“被狼咬死很疼啊。”

村妇道:“不疼,没感觉的,下去之前会服草药,没有意识。”

夏岚不知道该如何往下聊。

从法律的角度这是协助自杀,会按照故意杀人罪起诉,但情节很轻,缓刑的概率很大。

以前有过案例,老人请求安乐死,亲人同意协助服毒,最终全被判了缓刑,没有坐牢。

“你们可别说出去啊。”

村妇提醒。

几人看向陈益,作为警察,当不知道恐怕不行。

陈益思索片刻,点头道:“好。”

这件事强压是没有用的只会引起反效果,他会和有关部门聊聊,对钟落村重点扶贫重点普法,用柔和的方式让村子回归现代正常生活。

这个过程会持续不短的时间。

谁都想过的更好,现在都什么年头了。

“大姐。”

陈益转移话题问起案件相关,“四年前有没有见过几个女孩来过村子?”

村妇回忆,摇头:“没有。”

陈益:“那…听过吗?

比如村子里发生了点事,牵扯到了几个外来的女孩。”

村妇:“没有。”

陈益:“是否听村民聊过在山上遇到过几个女孩。”

村妇:“也没有。”

她不是一个有城府的人,陈益判断这是实话。

多方考证,此刻可以确定何珊四人没来过钟落村,了解到这里,此案和钟落村存在关系的可能性越来越小。

“这几年村子还正常吧?

有没有发生过奇怪的事情?”

陈益准备告辞,临走前随口问了一句。

收了钱的村妇有问必答:“两个小青年找不着了。”

“哦?

找不着了?”

陈益深入了解,“找不着是什么意思,突然失踪了?”

村妇点头:“对,就是失踪了,挺突然的,到处都找不到,山上也没有,当时全村的人都去山上找过。”

陈益:“有没有可能自己下山了?”

村妇:“家里有父母啊,要是下山总得说一声吧。”

陈益:“没报警吗?”

“报警?”

村妇看着陈益,眼神中包含一丝诧异,一丝茫然,仿佛人生字典中并没有报警两个字。

也许这就是偏远山村的落后吧,人丢了就找,找不到也没办法,不曾想过寻求外人的帮助。

村外有些地方山路崎岖陡峭,失足落下去也不无可能。

“什么时候的事?”

陈益问时间。

村妇想了想,回答:“得有两三年了吧。”

陈益:“名字能告诉我吗?

等下山了我可以帮忙托人问问。”

村妇:“那就太好了,一个叫刘首乌,一个叫刘针茅。”

陈益听着怪怪的:“这名字很像药材啊。”

村妇解释:“就是药材,我们没什么文化,有时候取名直接用药材名,也挺好听的。”

陈益:“都姓刘,这俩是兄弟啊?

还有那个刘麻。”

村妇:“村里姓刘的不少,刘首乌和刘针茅是堂兄弟,刘麻和他们不是亲戚。”

陈益微微点头:“除了老王家,其他选择离开村子的人多吗?”

村妇:“还好,每年都有那么几个,都是年轻人。”

聊到这里话题终止,陈益告辞离开。

也不是没有收获,至少确定了何珊四人是真的没有进过钟落村,既然没有进来,那就不会引发麻烦。

江丽丽她们也说从未在登山时候遇到不相干的人,看来是没有和村民遭遇过,至少她们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离开村妇的家,陈益带着三人往回走,找到了刘麻所在的房屋。

很巧,有个男的正在门口整理毛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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