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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村民误解(1/2)

丁义珍正拎着一沓宣传单从村委会出来,一眼就看见那几位老哥围在一块,脸色不太好看,还时不时朝他这边瞅两眼。

“这普法活动搞了几天了,咱也没拦着,可你说这天天闹得鸡飞狗跳的,图啥?”

一个姓李的老头率先开腔,“咱们又不是不讲理的人,用得着你教我们怎么说话?”

旁边几个村民也跟着点头:“就是啊,大中午的不吃饭也不睡觉,搁这儿听你们念条文,谁有那个闲工夫?”

这话一出,围观的人多了起来,几个抱着娃的媳妇、骑在自行车上的汉子都停下了脚步,看热闹似的围成一圈。

丁义珍笑了笑,把宣传单往边上一放,走到人群中间,搓了搓手说:“叔伯婶娘们,我理解你们的想法。

咱农村人嘛,确实不爱听那些‘法’啊‘律’啊的,总觉得那是城里人的玩意儿。”

“可不是嘛!”

李老头翻了个白眼,“我活了六十多年,也没见哪个村支书是靠背法条当上的。”

“可您知道吗?”

丁义珍不急不恼,继续说道,“前两天镇上有个案子,张三跟李四因为一块菜地打了起来,张三被打了住院,李四被抓进去了。

结果法院判下来,张三还得赔李四医药费。”

“啥?”

有人惊讶地叫了出来,“被人打了还要赔钱?”

“对啊。”

丁义珍点头,“因为张三先动手,而且下手重,李四属于正当防卫。

这不是讲不讲理的事,这是法律。”

人群开始骚动,几个原本站在外围的年轻后生也挤了进来。

“那照你这么说,以后要是谁欺负我,我还不能还手了?”

一个戴草帽的年轻人问。

“当然能还手,但得讲究方式方法。”

丁义珍笑着解释,“就像做饭一样,火候不到不行,火太大也会糊锅。

法律就是那个火候。”

这一比喻逗得大家笑出了声。

“那你说,我家那口子总骂我,我能告她不?”

人群中有人起哄。

“你要是真想告,可以去法院起诉家庭暴力。”

丁义珍一本正经地说,“不过建议你先回家洗个碗,说不定比走法律程序更管用。”

全场爆笑。

笑声过后,气氛缓和了不少。

“其实吧,”

丁义珍趁机说道,“咱们学点法律知识,不是为了吵架,也不是为了找茬,是为了以后遇到事心里有底。

别到时候吃了亏还不知道为啥吃亏。”

李老头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冒出一句:“当年我侄子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

“哦?”

丁义珍不动声色地接话,“能说说吗?”

“也没什么好说的。”

李老头摆摆手,“就是当年家里分地,文书签错了字,后来地没了,官司也输了。”

“那就是典型的不懂法。”

丁义珍点头,“如果当时他了解一点合同法,或者请个懂行的人看看,可能就不会这样。”

这话一出,不少人都低头琢磨起来。

“要不这样。”

丁义珍趁热打铁,“咱们下午搞一场法律知识竞赛,答对了还有奖品。

你们一家来一组,谁家孩子成绩好,还能当答题主力。”

“啥奖品?”

有人问。

“毛巾、肥皂、还有小本子。”

丁义珍拿出几个样品展示,“都是新的,保证干净。”

“那咋个答法?”

又有村民好奇。

“很简单。”

丁义珍说,“比如我问:‘邻居偷了你家鸡,你怎么处理?

’你们可以抢答,也可以举牌,谁答得快又准,谁就能拿奖。”

“听起来好像也不难。”

有人嘀咕。

“那就这么定了。”

丁义珍拍了拍手,“下午三点,村委会会议室,欢迎大家参加。”

说完,他就转身回了村委会,留下一群还在议论纷纷的村民。

--- 到了下午,会议室里稀稀落落只来了两户人家。

丁义珍一看,有点失望,但还是热情招呼他们坐下。

“各位乡亲,我知道今天来的人不多。”

他说,“但我还是准备了一场示范赛,让大家先看看比赛流程。”

他拉上村支书和两个村干部,临时组成了“示范队”

,自己当主持人,一边答题一边讲解规则。

“比如这个问题:‘你家的猪跑丢了,别人捡走了,算不算侵占?

’”

“算!”

村支书抢答。

“对,算。”

丁义珍点头,“因为对方明知是你的财产却拒不归还,这就是侵占行为。

这时候你可以报警,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那我要是直接冲过去抢回来呢?”

村支书问。

“那你可能就成了抢劫。”

丁义珍笑着说,“所以学法很重要。”

现场响起一阵笑声。

这时,门口探进来一个小脑袋——是村小学的学生,刚才听说有比赛,偷偷溜来看热闹。

丁义珍看见了,灵机一动:“小朋友,要不要来当裁判助理?”

小男孩点点头,蹦蹦跳跳地跑了进来。

“来,你负责发牌子,提醒参赛者举手答题。”

丁义珍给他安排任务。

有了孩子参与,气氛一下子活跃起来。

接着,他又让孩子们给家长打电话,说村里有比赛,答得好还有奖品。

不一会儿,陆陆续续有人进了门。

“王大娘来了!”

有人喊了一声。

丁义珍抬头一看,是村里最精明的一位老太太。

“听说你们在讲邻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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