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页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第161章 登基为王(2/3)

“经过连日内的事宜,相信大家已经很清楚,我们妖族的真正处境如何。”

话落,一众妖怪的神情都不由得浓重起来。

自从上次赵磊出关,万岁狐王命令他们找掩体躲藏好后。

在那之后,他们出行都是非常的小心谨慎。

只要暴露在阳光底下,都会戴上草帽,还有把自己的身体都包裹得严严实实。

一开始他们还有些抱怨,为什么会这么麻烦。

可在他们得知若是被天上的神仙发现他们的踪迹后,或许会招来灭顶之灾,他们就再也没有怨言。

“现在的我,还没有足够的实力庇护伱们,光明正大的活在阳光底下。

但我相信,这一天不会太远!”

“大王!”

“大王!”

妖怪们神色激动。

赵磊摆手:“能留在这里的,都是自己妖!

我也不跟你们打马虎眼!

想要达成这个梦想,光靠我一个不行!

在此之前,我还需要你们帮忙!

寅虎、熊山君、特处士!”

在这之前,赵磊还真没关注过这三个家伙叫什么名字。

在得知这里是西游后,赵磊才询问其他们的情况。

并且确认他们就是81难的其中一难。

然后才明白为什么系统当初会奖励他600属性点。

寅虎、熊山君、特处士站了出列,拱手道:“大王!”

“你们三个是来自一个叫巩州城的地方吧?”

寅虎、熊山君、特处士皆是一惊。

即便是穿山甲也不知道他们的地盘在哪里,大王怎么知道?

“是的,大王!”

“该怎么经营一座凡人城镇,你们在这里待了也有一段时间了。

相信你们也都有一定的了解吧?”

寅虎、熊山君、特处士三妖皆是一震:“大王,您的意思是……”

赵磊从龙椅上站起身,居高临下的俯视三妖,然后再扫视一众妖怪:“没错!

我要你们三个,回到你们所在的地盘,然后将那边的凡人城镇,打造成另一个轩阳城!

不止你们三个,其他妖也一样!

站在这里的,我都会把他当作自家妖!

接下来你们的任务,就是将我们神虎国的宗旨,还有我赵虎的理念,扩散到凡间的每一个角落!

要让那些凡人们知道,只有我赵虎,我们神虎国,才可以带给他们真正的幸福生活!”

哇——!

妖怪们纷纷交头接耳。

没想到赵磊竟然下着这么大的一盘棋。

而且他们还可以参与到其中。

寅虎、熊山君、特处士反应过来后,有些不可思议道:“大王,这样做的话……难道天庭不会管吗?”

赵磊中气十足道:“会!

天庭不止会管!

他们很可能还会提前派天兵天将来剿灭我们!

所以说,这是一条没有回头的路!

若是你们有谁不愿意的,大可现在就回去山林里,过回以前那种餐风露宿的生活!

但从此以后,你们与我赵虎就是陌路妖!

从此生死各安天命!

他日若是我赵虎成功逆天改命,你们也别指望我会提携你们。

而如果今天你们跟我一起选择这一条路。

那我赵虎今天在这里承诺,他日有我赵虎一口肉吃,也绝不会少你们一口汤喝!”

话落,不等众妖给出任何反应。

白鹿和黑羊就恼火的站起身:“大哥,我和三弟势必和你共同进退!”

更加恼火的还有小猪妖:“虎爷,当初如果不是您,又怎么会有我们现在?!

不管虎爷你要干什么,我也一定会追随到底!

还有你们这些忘恩负义的家伙!

难道你们忘了是因为谁,你们才有现在这种安逸的生活吗?

虎爷这样做只是为了自己吗?

还不是为了我们妖族的未来?!

你们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紧接着,就是小乌鸦、小蛤蟆、小兔子、小黄鼠狼一个接一个的站起,表示支持赵磊。

这些支持赵磊的妖怪,开始怒视还没有表态的家伙。

搞得气氛有点尴尬。

这时,回过神来寅虎、熊山君、特处士,才拱手苦笑道:“大王,您为妖族操心操肺,身为妖族一份子的我们,又怎么能置身事外呢?

况且……”

三妖对视一眼,继续说道:“实不相瞒,来轩阳城之前,我等三妖其实已经眼馋凡人们在城镇里的生活已旧。

听闻大王您在轩阳城的事迹后,我们才特意赶来请教的。

如今既然有机会让我们执掌一城,我们三妖自然求之不得,又怎么会拒绝?”

“我也愿意!”

“我愿意!”

“我也愿意!”

有了寅虎、熊山君、特处士的表态后。

其余还没有表态的家伙,也一个接一个的表态。

到最后,在场没有一只妖,是不愿意的。

赵磊满意的打量殿下一众妖怪:“很好!

既然你们愿意跟我共同进退!

那我赵虎在这里起誓,将来若我飞黄腾达,也必不会负了你们!

如有违此誓,必天诛地灭!

人来,备酒!”

一坛接一坛的酒,被小小妖端了上来。

直到每一位妖怪手中都有一碗酒后,大家就跟着赵磊一起发誓。

大略的意思就是,绝对不会背叛赵磊。

有违此誓,天诛地灭!

简单的仪式结束后,赵磊就让白鹿和黑羊,安排各个妖怪的去处,还有提醒他们需要注意的事项。

然后赵磊才将专注力落到玉面狐狸身上。

万岁狐王也很识趣:“为父去看看他们有什么疏漏,你们两个聊聊吧。”

等万岁狐王走后,赵磊对着玉面狐狸说道:“出去走走?”

玉面狐狸点点头。

…… 王城的街道上。
上一页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