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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大胜统领,血掌出关(1/2)

擂台之上。

“好小子,来庄才不过数月,若无庞龙照料,任你有天大本领,怎能有今日地位?”

“你不知天高地厚,竟已这般飘了。欲挑战我权威,也好,今日且叫你尝尝我的厉害。”

华汉鹰眉头一皱,心中暗骂。决意不仅要胜,还要胜得威武。他知李仙擅使“四方拳”,唯以己之短,败敌之长,方才足够漂亮。

当即一招“东往西来”打来。

这招双拳齐出,如双龙探海,虚实变幻顺畅自然,抓左拿右,攻右擒左,双手双拳却能打出四手四拳之妙用。

李仙哑然失笑,见华汉鹰拳法粗鄙,不堪入眼,虽舞得赫赫生风,却多不实用。

他深谙四方拳法,知其利弊、优缺与各招漏洞。

此招“东往西来”,专攻左右二路,看似双手齐出攻守兼备,正面与人拆解打斗时,若敌手打来,也可及时回护前门。

实则中门大空。

李仙后退一步,巧妙将拳锋避尽,随后右手拍在刀鞘上,狭刀弹射出鞘,刀柄径直打向华汉鹰中门。

华汉鹰不以为意,本要伸手抓拿刀柄。欲夺刀之后,再施展“连环乱风刀”,一举将胜利拿下。

那知正要动时,却觉双手不听使唤。左右为难,手忙脚乱,中门难避…

“咚”一声,刀柄撞在华汉鹰胸口。直接他轰下擂台,摔得极惨。

这时冬天已经过去,地上再无雪毯。庄中地面多有青砖铺设,但总有些地方是黄泥土地。

华汉鹰恰好摔在泥地上。虽不疼,但极是侮辱,身上统领服顷刻污浊。

狭刀回弹,李仙又收刀归鞘,拱手道:“四等护院李仙,承让。”赢得无趣,转身欲走。

华汉鹰飞快起身,满脸污泥,羞愤难当。立刻扫众护院一眼,见众人先是目瞪口呆,不敢置信,随后神情精彩,幸灾乐祸,欲言又止。

他此前有意造势,最关键一环却是大败。众人虽不敢言语,但心中定会嗤笑。

念及此处,华汉鹰自傲且自卑,怎能容忍,只觉热血冲上头颅,非得立刻找回场子不可。

“再来!”

华汉鹰跳上擂台,一蹦两丈之高,有如苍鹰一般。顷刻施展“火鹰爪”中,杀势极强的“猎鹰扑虎”。

李仙回身一避,笑问道:“华统领,你不是输了么?”

“输个屁,不算!先败我火鹰爪再谈输赢!”华汉鹰爪势强猛,已不顾其他,每一爪必用全力,出爪时有“撕拉”之音。

“说好的一言千金呢?”李仙言语相激,从容避开。

华汉鹰大感蒙羞,索性不答,双爪朝李仙头颅爪去。此招名为“狂鹰碎颅”,当真是杀人恶招。

李仙不退反近,身子宛若清风,巧妙滑过爪击,侵入华汉鹰内圈,肩膀一撞。

“咚”一声传出,华汉鹰浑身一震,只觉欲要吐血。这一撞之下,两人内炁有如天地之别。

两人实力差距太大是其一;华汉鹰愤怒之余,只顾得狂攻,却不知防御是其二;这时便是三岁小儿,也看出败局已定。

李仙一脚踹开华汉鹰,顺势握刀出鞘。大罗刀大开大合,如狂风般卷袭而来。

霎那间出二十一刀,刀刀打中要害。

但只入皮三分。

三息之后,李仙合刀入鞘,转身行出大院。

华汉鹰呆呆愣神,自觉无碍。说道:“装神弄鬼,我还没输,看我…”内炁一运。

这时血液急流,破皮而出,只在顷刻便成了一尊血人。定晴一看,浑身刀痕密布,每一刀再深微毫,便足以取他性命。

偏偏…

刀刀恰到好处,点到为止。打人面皮,却不伤性命。

“二十一次…”

“他刚刚已足以,杀我二十一次!?”

华汉鹰全身陡冷,呆若木鸡。

众护院惊悚不已,如遇鬼神。赵寒等人更满目惊容。

“这大罗刀法…何以到他手中,便神乎其神?”有名也习大罗刀的乙等护院,百思不得其解。

……

……

出了庄口。

回黑河村途,李仙思衬方才打斗,总结经验。

“华汉鹰的火鹰爪确实不弱,凌空扑打,十分厉害。他方才挥爪打来,如有大火铺面,灼热难当,飞鹰扑脸,迅猛难言。”

“只是他心态失衡,急切取胜。在我眼中,自然而然破绽极多。我只需抓住其中一个,即便大罗刀只是‘精通’,也足以致胜。”

李仙习武数月。

生死险斗、擂台打杀…皆有。越发觉得,武学的运用十分重要。一合庄众等护院,武学运用一板一眼。

其中差别,与个人资质有关,也与有无良师指引有关。

李仙出了庄口,行至一处山腰,回首眺望。

天地间景色大有不同,银装化绿毯,微风吹拂,水汽铺面。河流宽阔,山川高耸。

这时刚好清晨。

远处霞光万道,美不胜收。看多了雪景,又见此刻的生机勃勃,感受全然不同。

眺望黑水河…

李仙莫名想起“初境”场景,虽有好奇,但并无探究之意。

“我如今有些武习在身。”

“对付华汉鹰之流,自是轻轻松松。然而先前所见的‘李海棠’、‘狐裘少女’、‘羊华宇’等人,年纪与我相差无二,却早已‘食精’。”

“与他等相比,实力相差甚远。”

李仙望着沿途绿树风景。鸟儿叼木做巢,却无人驱赶,可比人痛快自在。

“庄中等级森严,若有实力,独自在外闯荡,即便危险些许,也总归好些。”

“但离了庄子,武学自难获取。武人的门门道道,我如何去弄清?”

“我先且在村中静修,诸门武学,够我练得一年半载。到时再做打算。”

李仙权衡利弊,但觉前路甚窄。留给他的抉择不多,江湖是吃人的江湖,庄子亦是吃人的庄子。

黑河村地处偏远,群山之间。若无山匪袭扰,实是清修圣地。

回到村中。

李仙长呼一气,割虎做羹,享用山野珍馐。忽见房中“射鹿弓”悬挂,近来经常使用,以致弓身微裂。

“射鹿弓乃巡猎之弓,逐渐不适合现在的我。”

“正巧上次进山,我见到一株黄柳木,不如再制一把新弓,将老朋友埋葬此地。”

李仙轻抚弓身。

此间情谊,旁人难以体会,但时境变迁,一味恋旧不可取。

当日下午,便将黄柳木伐来。黄柳木是珍稀木材,价值不低。此木坚韧轻盈,回弹性极佳。

且喜“吸油”。吸入兽油,可增加弓身韧度与弹性。李仙时常上山狩猎,兽油不少。

一遍一遍涂抹,酿晒……

再以“金豹筋”为弦。

如此这般,一段时间后,射鹿弓变为“金豹弓”,无论手感、力道都提升数倍不止。

李仙将射鹿弓身的兽毛、兽骨饰物,搬到金豹弓上。沾上自己气息,便冥冥中与弓有了联系。

山中的日子枯燥却充实,无甚好说的。

他心如一,深山潜修,天道酬勤,日日有进。

却说那庄子里,倒是风云变化,一刻不休。

……

……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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