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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7章 斗大罗(2/2)

……



发生在第一分局的枪战,这件事闹的沸沸扬扬。



事情发生的第三天,各大报纸出炉。



自打发现自己的名字登报后,陈宜庚养成了看报纸的习惯。



《纽约日报》上的标题——纽约之王:我有幸目睹了整场战斗,实在令人叹为观止。陈宜庚是个冷血而专业的杀手,警察在他手下没有一合之敌。他能轻松的攀上屋顶,能在瓦砾之上如履平地。他的速度很快,通常只是一眨眼的瞬间,在警察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死了……



爱德华·汤森很擅长撰写此类文章,原本他是《太阳报》的记者,后来被《纽约日报》的老板威廉·伦道夫·赫斯特挖了过来。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他将当时的场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陈宜庚看的后背发凉。



他知道赵传薪厉害,却还是被赵传薪万军丛中来去自如的本领折服。



看完之后,他沉默了片刻,对司徒美堂道:“赵先生,真乃奇人。以前大佬你总对我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次我真的体会到了。”



“呵呵,是吧?”司徒美堂很欣慰。“以后行事不可鲁莽,三思而后行。”



“知道了。”陈宜庚皱眉:“大佬,市长和警察,你觉得他们会放过赵先生吗?”



“想什么呢?说这是血海深仇也不为过,怎么会轻易放过他呢?不过,我猜,在老虎没老没病之前,这些人会蛰伏,等待良机。”



……



赵传薪离开珍珠街,取了米山后,骑马去了伊斯特河洗了个凉水澡。



这个月份洗河水澡很酸爽,赵传薪瑟缩着身体,但嘴很硬,还吹着走调的口哨。



不吹哨的澡不是正经的澡。



威廉斯堡大桥上车水马龙。



天空多云,落日含羞带怯,偶露峥嵘。



赵传薪先是将自己清洗干净,然后又把刚毅套装里的弹头甩进河水里,打上肥皂来回搓洗了五六遍,依然有淡淡的红色。



他皱皱眉,看着战争之创皮子外褴褛的布料。



觉得这件甲需要重制了,否则会散架。



干脆也不洗了,直接收入囊中。



又拿出猪鬃刷,使劲的蹭靴子的表面。



就连靴子的外皮上,都有了不少破损,可见当时的枪战都多激烈。



但凡他当时裸露出一点肌肤,怕是就会受伤。



枪林弹雨可不是闹着玩的。



“哎,没了魔鬼水晶眼镜,以后不能那么浪了。”



赵传薪叹口气,是时候让怪人出山了。



他换了一身干爽的衣服,上岸,给米山喂了点水和清热解毒的萝卜,看着威廉斯堡大桥。



心说:亚伯拉罕·科恩就住附近,这个时间,他应当下班了,正好去探探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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