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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六章 对话白宫(1/2)

哦,是我不对……嗯?

这不象是责怪,倒象是撒娇呀,美眉,我们很熟吗?

哦,对了,我们是很熟!

那天,我才真正了解了在小雨纯真的外表下,还有一颗外向的心,呵呵,这不就是女生外向嘛!

小雨!

周末我们去跳舞吧,好吗?

那天的天气,哈哈哈,那天舞厅的人,哈哈哈,那天的dj,那天的音乐,那天的灯光,哈哈哈,没办法,我是想向大家好好描述一下的,可我真的不记得了。

放心我不是也失忆了,在找小雨家的时候我已经证明过了我傲人的记忆力,可你不能指望我把当时就没有放在眼里的东西还能记得起来吧?

记忆就象电脑调资料一样,没有这个文件你再搜索也照样回答你:没有要在此视图中显示的项目!

只好和大家打打哈哈了。

那是大二的上学期,我和小雨的关系刚刚开始发展。

不要以为大家比较熟了就容易发展,有位恋爱专家对我说过,越是熟悉的人越是不容易来电,尤其是象我和小雨这种欺负与被欺负的熟法。

大家应该看出来了,我也不是个木呐的人,于是我打蛇顺杆上:主要因为到现在没有人送我刮胡刀呀。

对于每一个商店提供的刮胡刀,我一律以没有特色宣判它们死刑,谁知道下次什么时候才能再和小雨上街呀,这一次我得先逛够了!

也许是初中时候我的行为给小雨留下了太多的心理阴影吧,当我通过另一个我们的初中同学婉转的表达了我的意思后,小雨断然的回绝了我,正常。

于是我开始了室友们为我制订的第二号方案,开始有意无意的加强了和小雨的接触。

她上图书馆,我就到图书馆,她上阶梯教室我就到阶梯教室,她上食堂我就去吃饭,她打水我就帮她拎瓶子。

熟也有熟的好处,就是有更多相处的机会。

我可以组织中学同学搞一些校友会,再组织老乡搞一些老乡会,组织同一届的搞同年会,组织爱唱歌的搞歌友会,就差组织一批老鼠搞老鼠会了。

李白的故事大家都知道吧,渐渐的小雨这根铁杵被我磨成了一根绣花针,开始默认了我这个“男朋友”。

这是谁呀?

不知道我昨晚失恋了吗?

不知道失恋最大吗?

不知道今天是星期天吗?

我真想对楼下叫我的人大骂:你丫找抽呢!

要不是太困太累另外关键是太懒,我想我一定会骂出声的,现在当然是在被子里小声哼哼就算了。

不会就……没关系的,我教你吧。

(危险呀,差点把不会就好办了说出来了,看来人一定要镇定呀。)

对不起,是我太那个了,对不起,我不该强那个你的,你没打我一耳光就不错了,是我不对……我还在这里一个劲的道歉时,我听到了一句打死谁我也不信的话:你的胡子扎到我了啦!

那是一把刀,一把刮胡刀,准确的说,是一把老式的刮胡刀,样子就象剃头用的剃刀,平时是合着的,用的时候打开,在式样上就象一把普通的水果刀。

它和水果刀的区别在于它的头是平的,而且比水果刀锋利的多。

最让人难忘的是它的刀把,是用牛角做的,在两侧有象牙的贴面,上面刻着一些装饰花纹,花纹刻的如此之好,使整把刀看起来更象是一把工艺品而不是日用品。

我小心的打开刀,可以看得出来刀已经很久没有磨过了,尽管还是十分的锋利。

我又合上刀,睁大眼睛在刀的尾部仔细地找,找到了,那儿刻了两行字,刀在情在,刀亡情亡。

就是这把刀!

当然,小雨的那句话我从没对别人说过,所以她还是排在校园清纯排行榜的第一位。

嘴?



好主意呀,既可得到**上的快感,又能从精神层次上确定我和小雨的关系,真是好主意呀,谁说的谁说的?

九个人的宿舍有八个“我”字回答,何其壮观!

交友不慎呀……

对于敲定这个词,我们宿舍的那帮损友有自己的定义。

既然用敲这个字,那我们就要从“敲”这个字的字面上对其进行分析,推敲?

小雨又不是门,否决!

敲打?

这是谁说的?

我来敲打敲打你!

敲图章?

欸,有点意思了,用什么代替图章呢?

手印?

你以为你是杨白老?

头?

你以为小雨是观世音?

嘴?

你以为……(一片沉默)

经过二天的跳舞恶补,终于来到了周末。

这二天我过的是什么日子呀。

一直没闹明白,跳舞嘛,不就是找个借口让平时需要在众目睽睽下保持距离的一对男女能搂成一团吗?

为什么还要有三步一搂四步一搂的区别呢?

搂还只能平面搂不能立体搂,一旦你的脚立体搂了她的脚,就会有“啊,你又踩我脚了!”的惨叫呢?

这不是又要做什么又要立什么吗?

所以我至今对此运动保持敬而远之的状态,非不能也,实不为也。

还好我是有备而来,一计不成又生一计:那我给你两个答案:一是愿意,二是很愿意!

呵呵,这才是真正的隐藏的必杀技,可以算得上是秘奥义了。

当然,即便我已经在嘴和脸上两害相较取其轻了,但小雨还是受不了,一甩手,走了!

是吗?

你会吗?

没听你说过呀?

打定主意就要执行,在八个不良分子的百般设计下,我这个男主角被安排在周末舞会这个场景里完成这一幕,而这时,可怜的女主角还不知道她已经被阴谋陷害了,不知小雨那天有没有打喷嚏……

果然,小雨这下慌了手脚:那……那……那就算愿意吧!

那时的我还只能算一个不成熟的傻瓜(其实现在也好不到哪去),在爱情上更是个菜鸟,虽然在上课发呆的时候幻想过n种和我的公主认识的方法,但在实际中的经验是零。

男人和女人其实在幻想浪漫时是有相当大的共同点的。

女人总是幻想她的白马王子某一天会在某个关键时刻出现在自己面前,而男人总是幻想某一天会在某个关键时刻英雄救美。

我自然也不能免俗。

只是那时我的幻想对象不是小雨,而是我们校里的校花。

只是当校花被校外的某个至今我也没见过的老板给独占以后,我才在不良室友的诱导下对小雨产生了某种当时只能算好感而绝不能算爱情的感觉,毕竟小雨当时也是我们的系花,而且清纯指数在全校是高居榜首的。

昨天晚上我先走了,是你……

这个这个,你没听说过的事还多着呢,就这样吧,周末我到你宿舍下边叫你,88。

我对小雨说出了我现在依然认为是极具杀伤力的七个字:做我女朋友好吗?

说实话,这是我在接受了n多学哥的教训后总结归纳出的七字真言。

杀伤等级s级,暴强。

我唯一有印象的就是在十点多钟的时候,终于开始放一些所谓可以两步一搂的曲子了,灯光也如我所愿的暗了,真是月黑风高吻人夜呀。

我拉着小雨混迹在一片相互搂抱着的男女中间,两个人的距离最近的为零,(手),最远的为十公分,(眼)。

在黑色中,小雨的眼睛好亮,真应了那句话,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好,那我们去买一把吧。

打铁要趁热,我四顾无人,不是没有人,是没有人注意,一低头,就吻在了小雨的……脸上!

呵,有没有观众失望呀?

什么,要吻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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