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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一个瘢痕人(2/3)

“娘胎里带来的。

后来想去除,结果没去掉,遇到了江湖庸医,害死人,没有去掉胎记,反而留下疤痕。

后来,那个庸医被人打死。”

肖鑫颜说。

其实,这事就是肖鑫颜所为,召集一帮游手好闲之徒,将庸医谋害致死,他装作无事之人,此案一直未破,成为悬案,让枣阳县令很是郁闷。

解释了瘢痕之后,肖鑫颜开始动手动脚起来,曲思乐心想早晚是他的人,你情我愿,你有情我有意,自然而然,水到渠成,无可厚非。

肖鑫颜说话动听,让人心动。

俘虏小姐芳心不在话下。

很快就言谈甚欢,气氛十分融洽。

曲思乐在情不自禁的时候,咬了一口那瘢痕,疼的肖鑫颜咬住被子,不敢大叫,然后听到外面像是有老鼠打架的声音,又发出吱吱吱的声音,他就离开曲思乐的房间。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就这样,他们约会了三次。

因曲思乐知道肖鑫颜会来,窗户也就没上插销,方便他翻窗进出。

到第四次的时候,大概是过了七天。

当晚他在外作案,盗窃,随身带着尖刀。

作案成功后,就想再去曲思乐那里享受一番。

天黑的伸手不见五指,到处都黑黢黢的,不见一点灯光,好在肖鑫颜对这里环境比较熟悉,轻车熟路,就像摸黑回到自己的家一样,他麻利地溜进了曲思乐的房间,发现曲思乐的床多了一个人。

“这还了得!”

肖鑫颜心里骂道,“真是活见鬼!

还没结婚就开始出轨。

以后要是结了婚,那不给我戴绿帽稳妥妥的了?

如果嫁给我,也一定嫁给我,真秀才肯定不要他,是完整的就不要,何况被我破了身子,属于二手的,更不会要。

那么,只有我要,我要了,给我戴绿帽,那么,这早晚是个祸害。

这样的女人太可恶。”

想到这里,他就恶向胆边生,操起尖刀,手起刀落,将“狗男女”

的头颅割下来,然后跳窗而逃,将尖刀扔到了河里。

次日一早,邻居张王氏发现曲思乐的父母都没起床,感到很奇怪,因为约好了要去赶集。

曲思乐的妈说话算话,从不食言,答应的事一定会做到。

这次爽约,算是第一次。

张王氏不甘心,还是觉得不正常,就去敲门。

敲了半天,没人应答。

她觉得敲错了,又想了想,看了看,到石榴树跟前,喊道:“曲思乐,曲思乐。”

这个时候,曲思乐还在睡觉,真是春眠不觉晓。

一不小心,天就亮了。

有人答:“谁?

曲思乐还在睡觉。”

那人一边回答,一边开门,吱呀一声,出来一个老妇,她问:“你找谁?”

张王氏见问,连忙回答道:“我是曲思乐的邻居,约好了老姐子今天去赶集买布,到这个时候,还没见动静。

这不着急吗,就过来问问,哎,你是谁啊?”

“我,我是曲思乐的远房亲戚,是她姨妈。

这次来看看姐姐,就住在她家。

刚才听到有人在喊,就出来看看。

我也不知道姐姐为啥还没起床,这不正常,她平时都是天麻麻亮就起床的。”

曲思乐的姨妈说。

“是很奇怪,你在哪个房间睡觉?”

张王氏问。

“我在我姐姐和姐夫的房间里睡觉,我姐姐和姐夫到了我外甥女曲思乐的房间里睡觉。

曲思乐睡在阁楼的那个小房间里。”

曲思乐的姨妈说。

“那你不去你曲思乐的房间看看,如果还在睡就催一催,如果没再睡了,也催快点,去晚了买不到或者买到不好的。”

张王氏问。

“说的是,我这就去。”

她姨妈说着,然后到了她姐姐和姐夫住的房间,也就是曲思乐的房间。

过了一会儿,只听“哎呀——”

一声,只听“嘭咚——”

一个物体落地的声响。

从屋里跌跌撞撞跑出来她姨妈,看样子刚才碰到的就是她的头,她摸着头出来,脸吓的像纸一样白。

说:“快,快,快,头,头,头。”

“你慢点说,慢点说,怎么了?”

张王氏问。

曲思乐站在旁边了,她已经醒了,看到她姨妈变疯了一般,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姨妈,像是在盯着陌生人一般。

“我姐和我的姐夫人头落地了。

血流满地,这个怎么办?

太吓人了。

太吓人了,这个地方竟然这么狠毒的人。

凶手太狠了,太狠了!”

她姨妈说,上气不接下气。

张王氏一听,腿都软了,挪不动步子,她也怕见血。

就催道:“曲思乐,曲思乐,傻站着干啥?

快,快,快去报官。”

“怎么报?”

曲思乐强忍着悲痛,心里在流血,还没尽孝,就撒手人寰,还没长大,就要独自面对很多考验了。

她想到了地保,于是去找地保,地保又通知里正,一行人,到了案发现场。

县衙接到通告,看到呈文,吴世诚惊出一身冷汗,两个人头落地。

这还了得,怎么说,境内有不法之徒,需要严惩,抓住后决不轻饶。

他立马赶赴现场,将涉案的所有人都抓进监狱。

因为这个案子发生在刚刚庆祝秀才考中的人数遥遥领先全国的时候,如果有了这样的案子,对全县有着不可估量的恶劣影响。

开始审讯。

县令问:“案发的房间是谁的?”

“是曲思乐的。”

里正言道。

“床是谁的?”

“也是曲思乐的。”

里正回答。

“现场来看,罪犯没有翻找值钱的东西,没有拿走钱,也没拿走珠宝玉石,玛瑙翡翠,家里的摆设还是整整齐齐。

看样子,凶犯不是为财而来,也不是为色而来,到底是为了什么?

真是老俩口死于非命啊!

死在自己家里,死在自己家里的案子,倒还是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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