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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 刘盈:没有人比我更懂胸口乐!(1/2)

第270章 刘盈:没有人比我更懂胸口乐!

听到张良的调侃,刘盈有些不自在的挠了挠头,脸色发窘。

不过张良并不打算深究,毕竟在他看来,贵族享受舞乐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但那是一种私人行为,而在公众场合上,还是庄严肃穆的好。

而他不深究的另一个理由,则是想起了身在荥阳的刘邦……

上梁不正的前提下,要想让下梁不歪,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老师你别岔开话题!”

刘盈不满的嘟囔了一句,旋即接着说道:“人民喜欢娱乐,这是一种天性,强行压抑,只能适得其反!”

“尤其是拥有鱼盐之利的齐国,沃野千里,多文彩布帛鱼盐。这临淄城,在昔日的时候,也是海岱之间的一颗明珠!”

“秦蜀之丹漆旄羽,江汉之皮革骨象,吴越之楠梓竹箭,燕赵之鱼盐旃裘,魏韩之漆丝絺纻,这里应有尽有。”

“于是齐人鼓瑟吹笙,蹴鞠六博,优哉游哉。”

“一朝被秦人统治,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做,就连喝口酒都要偷偷摸摸!”

“这种生活,换了谁,谁能受得了?”

“秦灭亡,就在于他们太过于傲慢了,不尊重百姓的生活方式,总是试着改变对方,让对方变成自己想要的模样。”

“但最终,人民却用自己的双手,彻底埋葬了他二世三世乃至于万世的梦想!”

刘盈说完,脑海中想起了很多,但最终却什么也没有说,只是默默注视着张良。

而在蹴鞠场上,随着一声哨响,下半场的比赛正式开始。

于是,蹴鞠场上,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欢呼浪潮。

张良环目四顾,看到的一张张有老有小,有胖有瘦,但却脸孔涨红,或高声怒骂,或喜笑颜开的脸庞。

“这一幕,我称之为面包与马戏。”

刘盈凑在张良身边,用低沉且冷漠的声音说道。

马戏,自然是这种齐人普遍很喜欢的蹴鞠,而面包,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是煎饼……

关中麦熟,府库漫溢。

但关中之人大多还是喜欢吃稻米或是粟米这样的粒食。

毕竟,要改变人的饮食习惯,不是一件朝夕之间就能完成的事情。

但齐地不同。

这里,穷!

在被楚军蹂躏,以及田横等人的疯狂扩军后,平民百姓连口粮都无法保证,自然就没有了挑挑拣拣的坏毛病。

所以将小麦研磨成粉,用水调和,做成煎饼配着酱菜食用,就成了他们无奈之下的选择。

但,真香定律无处不在。

齐人已经从最初的抵触,变成了偶尔的尝试,接着变成了一天一顿……

只可惜现在温度不高,之前种植的大葱要么早就冻死,要么已经吃完了,否则的话……

煎饼卷大葱这个标签,刘盈说什么也要给齐人贴上!

嗯,其实煎饼这种吃食,能很快被齐人接受的另外一个原因,则在于相比于煮一锅米饭,摊煎饼所用的燃料,要少接近七成。

毕竟,摊煎饼,只需要准备一个铁鏊或者一块石板。

一把秸秆点着,趁着火焰加热炊具的时候,将准备好的面团摊开,十几秒钟的时间,一张煎饼就做熟了。

基本上火焰只需要维持个三五分钟,一家人的一顿的食物就有了。

而煮米饭,则少说需要半个小时的中大火!

相比之下,哪个省的多,不言而喻。

嗯,刘盈在穿越之前,其实挺讨厌有些短视频博主,跑到非洲教当地人煮面条的。

就那种植被稀疏的地方,煮一锅面条用的燃料,恐怕够他们做一个星期饭了!

何不食肉糜了属于是!

张良回看一眼只有自己一半多身高的刘盈,突然之间对他产生了一种陌生感。

这才和自己分离了多久啊?

这个小家伙就已经成长到了这种地步了吗?

恐怖如斯!

不过,我徒弟有大帝之姿!

张良满是骄傲的默默点头,尤其是看了看自己高举着双手,大声欢呼的傻儿子,更是咬起了后槽牙。

还是晚上吧,等到大家都睡着了之后再说。

孩子大了,大白天的大庭广众之下揍他,太伤自尊了……

太阳微斜的时候,蹴鞠比赛结束。

莒县田氏通过后半场的发力,终于五比四反超了高密宴氏,获得了进入总决赛的资格。

于是,散场的人流大多分成两个方向。

其中一波,自然是欢欢喜喜的去蹴鞠场周边的博彩点领取奖金,而另一波,则咬牙切齿的绕到了蹴鞠场的南侧,准备堵住高密宴氏代表队,面对面的和他们交流一下……

嗯,跤流。

对此,刘盈表示完全不在乎,他跟在张良身后,从专属的贵宾通道离开,同时不停地算着,自己这次进帐多少。

其实赚钱神马的他并不是太在意,他开博彩点的原因,在于相较于很多黑赌场,他这边还是有底线的,不至于让人卖儿卖女,卖房卖地的去下注。

赌输了的,还可以就近转个身去隔壁报名,参与基建工程还债……

而这,才是他最希望见到的一幕。

强行征发,或是摊派徭役,就会让刚刚归附的齐人心中产生对立情绪。

但要是他们主动或是半主动的报名,则这种情绪就会降到最低。

至于博彩点的收入,刘盈也不打算全部收入囊中。

他的计划,是从齐地征辟一些儒生,创办大汉公学齐国分部。

这些钱,除了给这些儒生发工资之外,全部用于买教材盖学校等公益事业。

如果在后世的话,这叫做合理避税。

但在这个年代,这是收拢人心的好方法。

古人虽然有时候很是愚昧,但并不意味着他们傻,知识改变命运这个道理,几千年前他们就知道了。

但真的就像是儒生们所说的那样。

天不生夫子,万古如长夜。

在孔夫子开始广招门徒之前,学习这种事情,无论是诗词歌赋,亦或是骑马、嗯,是驾车射箭,都是只局限在血缘贵族这一阶层之间的。

而在此之后,‘士’这一阶层,开始不局限于血脉传承。

很多商人或是平民,也开始成为了士大夫的一员。

其实孔老夫子也不像后世很多人理解的那样,是一个古板的道学先生。

这老头,其实有意思的很!

比如他和孔门十哲之一的宰我有一段对话,大意是宰我说,服丧三年太长了,所以一年就行了。

老夫子说:丧期不到三年就吃稻米,穿锦缎,对你来说心安吗?

宰我说:安。

于是,一句话绝杀了老夫子……

不过老头在宰我走后,很是嘀嘀咕咕的阴阳怪气了宰我一顿……

还有,子见南子,子路不说。孔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

南子,是当时有名的一个交际花。

子路见到老夫子从娱乐会所中走出,鄙视的眼光逼得自家老师反复发誓。

天厌之!天厌之!

老师向学生发誓,啧啧啧……刘盈盯着走在自己面前的张良,微微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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