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第297章 第296:交涉(1/2)

第297章 第296:“交涉”

从派出所出来之后,李晗就带着张明爽和另一个人来到了“受害者”

所在的医院。

“李总,您确定可行吗?”

张明爽紧张的说,“那个孩子可是被打得两处骨折和一处骨裂哦?

这么恶劣的行为,不处罚很难息事宁人啊……”

“放心,交给我就是。”

李晗淡淡的回道。

“我知道他是您的学生,这样,我们就给他记个大过怎么样?

保证不会开除他!”

张明爽一脸的惊慌失措。

“他是体育特长生,如果记过就别想保送大学了!”

李晗焦躁的说,“你怕个屁啊,我来只是借用你的校长身份,让你当我的传话筒而已,我都安排好了!”

说着,他转向现场的第三个人:“我跟伱介绍一下,这位是号称‘法外狂徒’的律师刘夏。”

“您好。”

这位律师高高瘦瘦的,戴着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弱不禁风,但身上却有一股说不出的淡然气质,就好像一切尽在他的掌控中,“情况我都了解过了,放心吧,我保证这孩子无罪释放,你只需要配合我和李总就行了。”

“那就好那就好……”

张明爽顿时松了口气,“不愧是李总,这种人都请得到。”

“没什么难的,他只是按分钟收费而已。”

李晗耸了耸肩。

而刘夏则是笑着说:“我主要是和李总在性格上比较合得来,否则就算出得起律师费,这案子我也不一定会接。”

三个人一起来到了“受害者”

的病房,推开了房门。

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这会躺在床上,腿部、胳膊都打上了石膏吊在半空中,脸上也贴着几片纱布,显然伤得不轻。

两名五十左右的中年夫妇守在他的病床边上。

“您好,打扰了。”

张明爽赔笑道,“我是市二中的校长,张明爽……”

张明爽的话还没说完,那两个家长就气愤的上前来,围着张明爽一顿输出:“你们学校是怎么回事!?

教出来的都是些什么学生!?”

“这种人和黑社会有什么区别,把我们家孩子打成这样!

我告诉你,这事你们不给我们一个交代,我们就闹得全市都知道!”

趁着他们输出张明爽的时候,李晗就在边上查看起了这三人的大数据来。

他已经提前从警方那边得知了,受伤的这位“大孩子”

叫肖楠,今年二十一岁,是北常市师范学院的学生,他们家就住在事发球场附近。

肖楠的母亲是个尖嘴猴腮的女人,叫朱敏,自己办了一所驾校;肖楠的父亲则是个瘦弱阴柔的男子叫肖国政,是个古筝老师。

他们家是古筝世家,肖楠也是以弹古筝为业。

“是是是!

我们就是来解决这个问题的嘛……”

张明爽擦着汗说。

“说吧!”

朱敏气势凌人的看着张明爽,“我们家孩子这种情况,医生说未来可能都不能再打篮球了!

你们要怎么负责!?”

“有什么关系,他又不是篮球特长生……”

李晗在边上小声嘀咕道。

结果肖国政的听觉似乎异常灵敏,居然听到了他这声碎碎念:“你说什么!?

你的意思是我儿子以后残疾也无所谓是吗?!

太过分了,我要告到法院去!

让那个臭小子坐牢!”

“哎,您冷静一点!

别急着下定论嘛!”

张明爽连忙回道,“我们今天不是来吵架的,是来和解的!

这位是那名学生的班主任,李老师……”

“他这是和解的态度吗!?”

肖国政瞪着李晗说。

“绝对是和解的态度。”

李晗笑眯眯的回道,“不然我早就一口痰吐你儿子脸上了。”

“你态度挺拽的嘛,啊?”

肖国政插着腰冷声道,“一个小小的老师你拽什么?

嗯?

开的什么车啊?

要不咱俩把车开出来碰碰看?”

“我开的是劳斯莱斯幻影,您开的是什么车?”

李晗饶有兴趣的笑着问。

“你一个老师开得起劳斯莱斯幻影!?”

肖国政惊愕的看着他。

“介绍一下,这位是我们学校的校董,老师只是兼职。”

张明爽微微笑着介绍道,显得底气足了很多,整个人瞬间就不慌了。

“那、那……”

肖国政支吾了一下,气愤的质问道:“你说吧!?

这事怎么办?”

“行了,张校长,我来吧。”

李晗挥了挥手,示意张明爽后退,“解决办法就是,你签下和解书,医药费由我们学校出,然后这件事就当没发生过,双方都不追究了。”

“什么!?

就这样就完事了吗?

那我儿子万一未来留下什么后遗症怎么办?!”

朱敏的声音瞬间抬高了八个调,尖锐得有些刺耳,“不行!

坚决不行!

我们要走法律程序!”

“李总,接下来就交给我吧。”

刘夏示意李晗不要多说,然后主动上前,“您好朱女士,我是李总的代理律师,接下来将由我和二位交涉。”

“律师?

好,你告诉我,他的学生把我们家孩子打成这样,是不是违法?”

朱敏指着病床上的肖楠气愤的问。

“如果事实仅如您所说的那样,那自然是违法的。”

刘夏淡淡的笑道,“但是事实并不是这么简单,据我了解呢,是您的儿子先对现场的一名女性展开了骚扰,然后这位李总的学生上前阻拦,且是您的儿子一方先出手的,我们李总的学生呢,完全是正当防卫。”

“你有证据吗?!

信口开河!

我儿子才不是那种人!”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