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第七十四章(3/3)
陈凯的好人缘正这场盛大的婚礼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许多兄弟看到他结婚,都非常捧场,新娘子的头纱被掀开后,司仪说一句什么,兄弟们正底下捧哏一句什么,整个婚礼现场的氛围热热闹闹,所有人都笑声不断。
“陈凯这个人是真的会做人。”
闻言,连奚转首看向王子皓。
总是穿着白大衣、毒舌不断的王医生,此刻举着酒杯,远远望着舞台上的那对璧人。
察觉到连奚的视线,他也回过头:“你不觉得?”
过了几秒,连奚:“觉得。”
王子皓:“待人以诚,就会得到更多的回应。
道理谁都懂,就是过不好这一生。
我看你也和我差不多。”
连奚无语地喝了口红酒,瞥着王医生绯红的脸颊,心道:至少我酒量比你好,还不会明知道自己不能喝酒也要硬着头皮去喝!
一个小时后。
寒冷萧瑟的秋风并不会因为一场欢笑幸福的婚礼,就减少几分杀人的威力。
站在酒店门口,连奚面无表情地扶着王子皓的胳膊。
每当王子皓要把自己的脑袋搭到连奚肩上,连奚就会极其无情地推到一边:不是因为情分不够,而是因为太、臭、了!
喝醉酒的人,嘴里呼出的气都是浑浊的臭味!
送完一波波的客人,陈凯终于走到连奚这边。
看着喝得酩酊大醉的王医生,再看看连奚,陈凯露出尴尬的神情:“那个,我这边有些事,连奚,要是可以的话,你能送他回家么?”
连奚愣了愣:“我不知道他家住哪儿。”
陈凯干笑道:“我知道。”
连奚:“……”
“说实话,他朋友也很少,今天婚礼上来的,据我所知,他就只认识你一个。”
“……”
既然话都说到这般地步,连奚深深叹了口气,无奈地承担起送醉鬼回家的任务。
所幸王医生喝醉酒后不吵不闹,就是呼噜大睡。
连奚打了个车,把人送回家,扔上床。
半个小时后,他终于离开了王子皓租住的公寓。
下了楼,连奚站在楼下,深呼吸,再缓缓吐出。
以后他再也不要送醉鬼回家!
一边走向公寓小区的门口,连奚一边拿着手机,给自己打车。
说起来,苏骄好像也是个会喝酒的人。
有次苏骄和同学聚会吃饭,回家后满身酒臭,倒头就睡。
但是捩臣不会喝酒。
脚步微微顿了顿,连奚的眼前浮现起男人俊美冷淡的眉眼。
明媚灿烂的阳光下,黑无常目光怀疑地盯着一杯红酒,稍稍尝了一口,便嫌恶地推开:“啧,什么味道,过期发酸的也能喝么。”
……嗯,捩臣不会喝酒。
正想着,手机嗡嗡震动,想一条新的微信消息。
【陈凯:好兄弟,送酒鬼到家了么。】
【连奚:送回去了,我在回家的路上。】
【陈凯:[双手合十]多谢啦,回头请你吃饭。】
清澈的瞳孔里倒映着闪烁不断的荧幕文字,连奚将手指按在输入框上正要打字,一股微凉的冷风从他身后吹过,拂起他额边的一缕头发。
【没事,不用客……】
“气”
字停在输入法的选择栏里还没打出去,连奚倏地停下脚步。
他缓缓回头,看向身后。
寂静辽阔的月夜下,公寓小区里空荡荡的,不见住客行走。
道路两旁的行道树被晚风吹过,发出沙沙声响。
一墙之隔的小区外人行道上,还可以听到晚上夜跑的人有规律的脚步声。
然而,这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远,如同隔了一层朦胧的水幕,浑浑浊浊,再也听不见了。
黑暗中,一个高大的黑色人影踩着小区的鹅卵石小道上,低着头,一步步地走着。
他似乎也要去小区大门口,于是与连奚同路,慢慢的,走向了连奚。
“哒哒——”
“哒哒——”
连奚神色平静地握着手机,淡漠地注视着这个黑衣男人越走越近。
他的手不由自主地按住了手腕上的青铜铃铛。
男人低着头,细碎的头发遮挡住他的眉眼,只能看到一张极薄的唇,唇色淡而浅,唇形姣好,下颔线条流畅。
高挺削瘦的鼻梁被光影笼罩,在脸颊的另一侧落了一片淡淡的阴影。
一步步,他走到连奚的身边,绕开了连奚,又继续走向小区大门。
走过了几米后,他突然停下脚步,回头。
“你认识我?”
男人微微抬首,额前的发缓缓滑开,露出一双细长高挑的桃花眼。
没想到这人竟然长得格外好看,连奚微微怔住,他垂了眼睑,平静道:“不认识。”
男人笑了,薄唇勾起,明亮的眼底满是冰冷的笑意:“我认识你。”
连奚心头一紧。
“不过我很好奇,我又不是鬼,你为什么看我看那么久,既然你并不知道我是谁的话。”
听到“我又不是鬼”
五个字,连奚身体顿住,仿佛突然明白了什么,刷的抬头看向对方。
男人低哑地笑着:“至少在你看来,你分辨不清我到底是不是鬼吧?”
双眸渐渐眯起,连奚冷静道:“是。”
“那你为什么看我。”
“有时候,人类比鬼还恐怖。”
“哦?
说来听听。”
“你如果是鬼,我并不怕。
但你看上去……像个变态杀人狂。”
似乎完全没想到这个答案,男人俊美的脸庞上全是愕然。
过了几秒,他癫狂地大笑起来,笑得眼角的眼泪都流了出来,骤然,笑声停止,尖锐冰冷的目光直直射向连奚。
“那不如认识一下好了。
我姓蒋。”
连奚:“玄修?”
男人恶劣地扬起嘴角:“不是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