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页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第二百四十二章 订婚(2/3)

我和我儿子这一次到省城开表彰大会。

省厅的领导,一下子就奖励给我儿子一套京城的房子。

并且还是一个高档小区的房子。

这一套房子价值一百多万。

并且将来还可能升值,会更值钱的。

’ 这事李易也没有给刘晓云说过。

虽然刘晓云知道李易可能会去省城开表彰大会。

可她也想不到,李易一下子会得到这么大的一个奖励。

这下,还真把刘晓云给震住了。

怎么说,刘晓云也算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

她的父母也只是普通的中学老师。

虽然相对来说,比李易的家庭条件要好一些。

可实际上只能算是普通的家庭。

‘李易已经是一个百万富翁了!

’刘晓云心里禁不住就又激动了一下。

怎么说,女人也都是比较现实的。

没有那一个女人真的不想嫁给有钱人。

这都是很正常的,毕竟,人都是生活在现实之中,总是要考虑现实中的问题。

可就算是这样,刘晓云也不能表示出自己特别想嫁给李易。

毕竟,一个女孩子怎么可能直接在自己未来的丈母娘面前表现的太贪财了呢!

想到这里,刘晓云就又笑了一下说,‘阿姨,是这样。

不管李易有没有钱,我都是比较喜欢他的。

可是我和他的事情,总也不能不和我爸妈说吧!

等我回去跟他们商量一下,看看他们有什么想法再说。

’ ‘好,那你回去吧!

不过,要尽快呀!

再过几天,你们可就要去上大学了。

要是不赶紧把你们的婚事定了,我们双方的父母也不放心不是。

’李芸又看着刘晓云说道。

‘行,我回去跟我父母说这事。

’刘晓云又马上答应了。

就这样,李芸和刘晓云商量好后,就让李易把刘晓云给送走了。

在李易送刘晓云回去的时候,他也并没有问老妈跟刘晓云说了什么事。

刘晓云也不说这事。

看来,两人对于这事也都是心知肚明了。

李易把刘晓云送走之后,就又回到了家里。

当李易回到家时,李芸就在客厅里面坐着。

李易马上就看着老妈问道,‘老妈,你跟刘晓云说什么了。

是不是问她愿意不愿意跟我在一起。

’ 李芸听了儿子的话,就抬头看着他笑道,‘哈哈,当然是这事了。

你猜刘晓云是怎么说的。

’ ‘还能怎么说,她肯定是直接答应了。

她要是不愿意跟我,今天就不会到我们家里来。

’李易可以肯定,刘晓云现在绝对是对自己有意思,要不然,她今天也不会莫名其妙到他的家里来。

‘错,人家刘晓云可没有直接答应。

人家说要回家跟父母商量一下。

’李芸这样说道。

‘这又有什么区别,她不只不过是不好意思罢了。

’李易仍然自信地认识,刘晓云是因为不好意思直接承认才这样说的。

‘你也别这么自信。

谁知道人家刘晓云是怎么想的。

我已经跟她说了,要她跟自己的家人说一下。

如果她家里愿意的话,我们可以在你们上大学前,就把婚事给定了。

’李芸这样说道。

李芸这本来也是好心。

可她之前并没有对李易说要跟刘晓云定婚的事情。

现在一说,可让李易有些不高兴了。

毕竟李易还没有想着要跟刘晓云定婚呢!

李易之所以还不愿意跟刘晓云订婚,是因为他感觉,他去了清华大学后,不知道还会遇到什么人。

现在要是把婚定了,那不是说自己这一辈子就一定要娶刘晓云了。

要说,李易之前也确实很想娶刘晓云这样一个美女的。

那是因为李易之前不知道自己能够考上清华大学。

对于一个可能连普通大学都都不上的男人来说,能娶到刘晓云这样的女孩,当然是求之不得的事情。

可是李易现在已经是今非昔比了。

他是全省的高考状元,马上就要到清华大学上学了。

还有,他已经在京城拥有了一套房子,也算是有钱人了。

一个男人的想法有时候是跟他的钱财和地位相关的。

在没有一定实力的时候,男人根本不敢有非分之想。

能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那已经是很幸运的事情了。

可是当一个男人有了钱的时候,可就不一样了。

他心里就会想的更多了。

他也不会在意自己是不是已经拥有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了。

当然,李易并不是那种花心大萝卜。

他现在这样想,完全是因为他考虑到感情这种事情,是谁也控制不了的。

谁知道,谁会在什么时候,碰到一些有可能发生婚外情的事情。

那一个男人也不敢肯定,他这一辈子绝对就不会发生婚外情。

李易也一样,他感觉自己刚刚开始新人生,就让一个女朋友给拴住的话,也是有些不方便的。

‘妈,你怎么这样,我和刘晓云才刚刚开始谈恋爱,你怎么就要让我们订婚呢!

你感觉这合适吗!

我看人家刘晓云也肯定不会答应的,你这进展速度是不是太快了。

’李易有些不高兴地看着老妈说道。

‘儿子,你怎么能这么说。

我可是全都在为你着想呢!

你看人家刘晓云长的多漂亮。

你说你现在不敢把她抓在手里,那要是上了大学,谁知道她会遇到什么样的人呢!

京城可是藏龙卧虎之地,有钱人多的是。

要是那个有钱的公子哥看上刘晓云了,你说是不是有可能让人家把刘晓云给撬走了。

你要知道,你和刘晓云不是在一个大学上学。
上一页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