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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1章 迷踪之于绝地 (四十二)(1/3)

第2381章 迷踪之于绝地 (四十二) "不,不行吗?

"金发少年看着萨博:"即使只是在你家门口看一眼也行,至少请让我知道你住在哪里。

我也说过了,那项链是我母亲的遗物,现在虽然典当给你了,但总有一天我还是要把它赎回来的,我可不能就这样任它消失在陌生人的手里啊。

" 道理好像是这样没错。

"那个......

你是笨蛋吗?

"萨博于是吐槽道。

"哈?

" "你刚才进去的那种当铺啊,就是属于当出去的东西不保证能赎回来的那种......

"萨博的额角冒出一滴冷汗:"虽然正规的单据还是会给你,但那该死的老板拿了你的项链,肯定会在半个月之内瞬间卖掉来赚一笔......

而且是赚一大笔差价吧。

然后项链就永远流失在大不列颠的市场里,再也赎不回来了。

" "怎、怎么可以这样!

明明有单据的!

单据不是有法律效力的吗?!

" "有个鬼。

"萨博掏出一张单据,那是他之前典当那批武器后得到的单据:"你看,最下面用最小的字写的一行,就是说当铺老板有权随意处置典当的物品,即使日后赎不回来,他们也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你要是看都不看傻乎乎地签下了同样的单据,你母亲的遗物百分之一百会永久消失在人海之中。

" 捧着萨博那张单据看了又看,金发少年甚是震惊。

他差点就以低价把母亲的遗物贱卖出去,而且是卖出去就赎不回来的那种。

"怪不得萨博大哥刚才那么生气......

" "不......

那家伙给的钱也实在太少,我是为那个而生气。

"萨博却说。

他后他叹道:"也罢......

项链你是打算日后赎回来的,对吧?

让你跟去我家看一眼......

也并非不可。

而且我是大不列颠东天骑士团的骑士,你想找我大可以去东天骑士团找,我没有躲藏的必要。

" "萨博大哥竟然是大不列颠的骑士?

明明是兽人?

而且今天为什么不去上班......

" "其中有很多的缘由啦......

"灰兔人青年是可以一一解释的,但解释起来估计很麻烦,他懒得去说。

"是因为受了伤的原因吗?

"对方倒是目光锐利,很轻松地就透过萨博穿着的短袖衬衣,看到了兔子胸前隐约露出的绷带。

"算是工伤休假吧,大概。

"兔子简短地回答了一句,开始走动起来:"跟我来吧。

别嫌我家中太简陋就好。

" "嘿嘿。

"金发少年笑着跟上。

萨博其实离家并不远,走过两个街区,很快就回道自己的公寓里。

虽然那名少年说他只在外面看一眼就好,但把对方拒之门外好像还是有点不妥,萨博决定还是打开门请对方进去坐。

那只是个小孩而已,而且看来也没有多大的力气,也不是坏人......

应该没有问题吧?

兔子开门请对方进去的瞬间,还是犹豫了一下。

"那么,打扰了。

"金发少年行了个礼就走进屋内,而且刚进去的时候就"哇"的一声低哼起来。

萨博红着脸跟进去,顺手带上门。

他的家里可谓家徒四壁,十分寒酸,被别人看到这个家还是挺羞耻的。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但我就是穷,求别取笑我了。

" "不,"金发少年却说:"总觉得......

好漂亮。

" 他正在注视着窗边阳台上的那几株蓝玫瑰。

那种叫做芳烃的淡蓝色玫瑰一年四季都会开花,虽然现在不是花朵盛放得最灿烂的时期,蓝玫瑰也仍然有一两个花蕾在绽放或者正在绽放,确实有它独有的魅力。

"漂亮吗。

"萨博低声说:"那就好。

" 那是他母亲最珍视的蓝蔷薇,好不容易才从幽暗地域带过种植到公寓的阳台上去。

虽然只有这区区的几株,虽然它们还没能完全适应大不列颠阴冷潮湿的环境,但萨博的母亲在生前还是每天花上很多的时间精心地照料这些花儿,让蔷薇坚强地存活下来了。

一旦在泥土里安稳地扎根,这种蔷薇的生命力就变得极其顽强。

尽管萨博已经很久没有给花儿浇水除虫了,它还是一如既往地、坚韧不拔地挺立着,竟然还开出了这么美丽的花儿。

总觉得很让人伤感。

萨博的眼眶突然湿润了。

"额。

萨博大哥?

"那名神秘的少年似乎也察觉到了兔子眼眶里隐约闪烁的泪光。

"别在意,沙子吹进眼里而已。

"兔子转过头去擦了擦眼睛。

"所以这里只有萨博大哥你一个人住吗?

"金发少年这时候才四下打量着萨博的家,"总觉得东西都摆放得很随便的样子......

大哥你应该是一个人住,没有女朋友吧?

" "你看我的样子像是会有女朋友吗?

"灰兔人青年苦笑道:"本来是和我母亲一起住的,可是母亲已经在一年前走了。

目前这公寓里就只有我一个人住。

" "果然吗......

"好像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推测是正确的,那名少年低叹道。

"总觉得我好像是被同情了,你这种反应让人很不爽耶......

"兔子搔了搔头:"好了。

我家你也看过了,住址你也知道了,除非你是打算坐下来喝杯茶再走,否则还是在今天天黑之前赶快找到落脚的旅馆吧。

" 对方沉默了一下,突然从怀里掏出之前那枚金币:"萨博大哥,我有个请求。

这枚金币果然还是还给你的好,但......

你可以让我住在这里吗?

" "哈?!

" "真的,只要一个星期就好。

这枚金币就算是住在这里所需的租金好了,而且即使睡沙发,我也不介意。

等风头过去了......

几个星期之后,嗯......

我会想办法再回来,用十个金币赎回我的项链,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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