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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雁门关大话杨德政。(3/4)

今后要是在军伍上没有什么建树,这辈子估计也要止步于马步军都指挥使一职了。”

李重诲干巴巴的笑道:“说来惭愧,下臣一直想为太后效力,可是苦苦等不到机会。”

“嗯!”

乞答哈尔故作深沉的道:“你的机会来了。”

“什么机会?”

李重诲眼中闪过一道喜色。

乞答哈尔说道:“别说本将军不提拔你,这一次攻克雁门关,就是一个机会。”

李重诲也是一个聪明人,一听乞答哈尔这话,心里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李重诲权衡了一下雁门关和乞答部的兵力,发现乞答部的兵力明显的占有绝大的优势。

他也是一个有抱负的人。

他不认为,在乞答部兵力占有绝对优势的情况下,他自己会输给杨业。

而且,现在雁门关内的人困马乏的,战斗力比之前,恐怕更弱。

这确实是一个机会。

李重诲眼睛在发亮,他郑重的对乞答哈尔施礼,道:“下臣多谢大将军栽培。”

乞答哈尔满意的点了点头。

和聪明人说话,就是这么省事儿。

有些事不需要明说,他就会懂你的意思。

“哲古捏,你去,点两万乞答部的勇士给李将军。

此番攻克雁门关的战斗,由李将军全权指挥。”

名叫哲古捏的乞答部勇士明显不服,想要反驳,却被乞答哈尔用眼神给制止了。

哲古捏按照乞答哈尔的命令去点兵马。

乞答哈尔拍着李重诲的肩膀,郑重道:“李将军,攻克雁门关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本大将军在这里帮你掠阵,敢有怯阵不前者,定斩不饶。”

李重诲刚才还有点担心指挥不动乞答部的兵马,有了乞答哈尔这句话,顿时信心十足。

两万乞答部的兵马早已准备就绪了。

哲古捏过去只是传达了一下命令,各级的将校就全都汇聚在了一起,到了李重诲面前,等候李重诲军令。

大权在握的李重诲觉得自己颇具气势,平日里那些见着自己趾高气扬的辽国贵族们,此刻全在自己面前低眉顺耳的听令,他觉得倍有面子。

当然了,李重诲也不是废物一枚。

他自幼熟读兵书,对兵法也颇具心得。

面对雁门关的防守,李重诲有条不紊的开始布置进攻的步骤。

辽人擅长于马战,也擅长奔袭战,唯独不擅长攻城战。

所以,对于雁门关的进攻方略,李重诲有自己的想法。

首先,第一梯队,送死的炮灰梯队,以燕云十六州临时抽调的辽地汉民组成的仆从军为主。

第二梯队,以攻城凿、云梯、攻城弩等器械军队为主。

第三梯队,才是真正的攻城主力,他们会借助着前两个梯队的助力,大大缩减攻城所用的时间和攻城的损伤。

这个计划虽然算不上高明,却中规中矩。

…… 雁门关上。

民夫们正在往城关上运送石头、滚木、礌石、铁蒺藜、金汁等等军用物资。

火山军的军卒们,抱着自己的兵器,靠在城墙上歇息。

由于关内兵力不足,所以火山军的军卒们几乎十二个时辰都在待命,即便是要休息,也只能在自己的岗位上稍微眯一会儿眼。

杨延昭带着杨贵,身披着重甲,在城头上来回巡逻,顺便鼓舞一下士气。

杨延昭和火山军的军卒们亲如一家,所以每到一处,基本上都会停留下来,和军中的将士们聊一聊家长里短的。

杨延昭就像是一个大家长,火山军的军卒们就像是这个家庭里的成员。

他们在闲暇的时候,很乐意自家的大家长分享一下自己的趣事。

城墙上,唯有一处,老杨是不会去的。

那就是北门城门楼子那一处。

北门城门楼子,是直面辽军最猛烈攻击的一处,也是军事任务最重的一处,更是死亡率最高的一处。

守在这里的人,是杨延昭最倚重,最亲近的一群人。

杨延昭不需要和他们交代什么,也不需要鼓舞他们的士气。

他们都是杨家的府兵、家将、曲部。

就像是杨延昭身体不可割舍的一部分。

战场,对于他们来说,早就见怪不怪了。

尸山血海的,对他们来说已经成为了家常便饭。

一个个像是地痞流氓一样,毫无形象的在北门城门楼子上横七竖八的躺了一地。

有些常年镇守在雁门关的火山军军卒们喜欢往他们这边靠,因为从这些地痞流氓一样的家伙嘴里,能听到许多的趣事。

“葛叔,您再给咱们讲讲大少爷的事儿呗?”

一个十七岁的小家伙,瘦瘦弱弱的,扛着比他自己还高的大枪,凑到了一个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呼呼大睡的邋遢汉子身边,低声喊道。

邋遢汉子睁开眼,瞧了一眼十七岁的小家伙,哼哼了一声,又闭上了眼睛。

十七岁的小家伙贼兮兮的把手伸进了怀里,掏出了一块枯叶包裹,在邋遢汉子面前晃了晃。

邋遢汉子耸动了一下鼻头,猛然间坐起,伸手抢夺枯叶包裹。

“可以啊你,咱们都断粮三天了,你居然能弄到肉。”

邋遢汉子撕开了枯叶包裹,里面露出了一块烧的黑乎乎的肉块。

他也不嫌弃,抓起来就往嘴里塞。

身旁的其他的汉子们闻见味了,起身来讨要,全被他打跑了。

十七岁的小家伙憨厚的挠了挠头,笑道:“咱们兄弟在西北待了也三四年了,平日里就靠灌着黄鼠狼打牙祭。

时间长了也就摸索出了一些窍门。

就是咱们手艺不好,总是把肉烤糊了。”

邋遢汉子边吃边道:“数九寒天的,又被辽贼围困着,能吃一口肉就不容易。

再说了,咱们都是厮杀汉,又不是读书人,不娇气。”

十七岁的小家伙期盼的说道:“您快给我们讲一讲七少爷的事儿吧。”

邋遢的汉子吃光了枯叶包裹里面的肉,意犹未尽的嘬了嘬油腻的手指,憨笑道:“你们这群小家伙,又不是读书人,怎么净是喜欢听读书人的事儿。”

十七岁的小家伙挠了挠头,嘿嘿笑道:“咱们不是喜欢听读书人的事儿,咱们是喜欢听大少爷的事儿。

大少爷的事儿,可比那些读书人的事儿好听多了。”

邋遢的汉子随手拉过了一个羊皮袄,靠在了城墙上,说道:“罢了,谁让我老汉贪嘴,吃了你们的东西,就给你们讲一讲七爷的事儿。”

十七岁的小家伙顿时激动的向身后招了招手,顿时从一侧的墙壁后,涌出了十几个和他年龄相仿的小家伙。

邋遢汉子苦笑着摇头,伸手指着十七岁的小家伙,“二狗子……你呀你呀……真有你的……”

二狗子就是十七岁小家伙的名字。

对,你没有听错,就是他的名字。

别看这个小家伙贼兮兮的,其实是一个很固执的人。

当初征兵登记的时候,人家将官看他可冷,想给他起一个名字。

可这个家伙愣是梗着脖子不让。

说什么名字是爹妈给的,打死也不能变。

天大地大,孝道最大。

在孝道面前,王法也得让步。

所以,将官就把二狗子这个名字给他登记上了。

见到了邋遢汉子老葛埋怨,二狗子也不害怕,还笑嘻嘻的凑到老葛面前问,“葛叔,你之前说到大少爷在长乐坊作诗,汴京城里的人都跑去看,后来呢?”

老葛哭笑不得的瞪了二狗子一眼,说道:“后来……后来可就更厉害了。

从那以后,大少爷就有了一个雅号,叫小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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