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页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第68章五行特性,解决弊端未来划归大变动?(4/6)

所以他以原来的任务为由,推辞不去,两次拒绝了来自宗室的调令。

第三次,他等来了纪梦君和童金。

“纪大人。”

骆观秀通过星螺回应,“我有要务在身,发现了一处秘密宝藏地,在探索准备中,若成功则可能会为我朝带回一件珍宝材料,恕我无法抽身。”

纪梦君和童金也没多说什么,直奔城主府而来。

当骆观秀看到纪梦君和童金降临的时候,心中一个咯噔。

但他仍旧没想过,这两人是来杀自己的,于是笑脸相迎,打算糊弄一番。

结果—— “嗯?”

骆观秀往前飞了千米,却突然打了个寒颤。

回头一看,他发现自己竟然不知道何时已经元魂出窍,肉身还在台阶上站着。

“引魂出窍?

她是来杀我的!”

骆观秀气急败坏,立刻就要返回自己的肉身。

然而纪梦君却已经开始跳起了《皇舞》。

她的肢体没有任何动作,但识海中命魂却随之舞动。

皇舞,又称灵魂之舞!

六小舞中,它的威力排名第一!

脱胎于六大舞中的终极之法,纪梦君现在是拥有顶级圆满层次的灵魂舞技!

针对灵魂的秘技都有同一个特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无视道场规则。

骆观秀的元魂在反应过来的那一瞬间,并未有实质性的反应。

因为他的元魂紧随着纪梦君的身体开始舞动。

“为什么!

为什么要杀我!”

骆观秀怒吼着。

但他的命魂却完全挣脱不了。

他在灵魂出窍失了先手的状态下,纪梦君至少可以控他十个呼吸的时间!

如此充裕的时间,足够童金打爆他的肉身了!

“嘭!”

纪梦君和童金都没有回应,或者说骆观秀的肉身被打爆,就是最好的回应了。

“我是陛下封的...”

骆观秀还想说什么,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他脸上露出一丝惨笑。

明白了,什么都明白了。

“嘭!”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骆观秀带着无穷的悔恨,陷入了彻底的虚无中。

“嗡”

当骆观秀的命魂和肉身都消失时,纪梦君袖子中的圣旨亮起一道光芒。

还运于朝!

骆观秀先前从大周这里获得的国朝气运洗礼,全部都被回收。

童金和纪梦君,无言的站立。

半个时辰后,一群身穿金甲手持长枪,带着覆盖式头盔强者从领主府各地飞了出来。

“禀大人,一切已经办妥。”

“走。”

高效!

快速!

大周在追杀方外妖人的过程中,就有这么人数极少,但效率极高的强者,突然的出现在各地。

牟定邦、蓝仲吉、骆观秀…很多强者在这场动乱中消失,他们将出现在官方的阵亡名单上。

没人会知道死亡的细节。

就连执行者们,也都会在事后接受礼修的忘忧法。

他们所在的家族,也会随着一品强者的死亡,而逐渐的衰落。

时间流逝,九星火狱中,赵兴已经飞行了三天。

在九星火狱中,除了永恒的黑暗,就只有偶尔穿梭在黑暗中的火焰锁链。

规则锁链会锁住任何一个进入到这里面的生命。

赵兴只能够凭借着火焰锁链的游动,来判断方位。

“真是要命,关在这种地方,寂静无比,还要被火焰规则锁链锁住,简直是种折磨。

“ “要不是为了灵气,真不想来这鬼地方。”

赵兴嘀咕着。

他又飞了很久,才找到另一处龙井地点。

同样是一块漂泊的微型陆地,和之前的别无二致。

“花了一个月时间,此时应该是大治四年的四月份了。”

龙族的地方大还是其次,主要是龙狱之中前进的效率不高,只能通过规则火焰判断。

能够辨认,都是因为变身,再加上龙皇法典的增幅效果。

当然,也是因为龙井分布得本来就远。

按照第一口的规模,一口龙井,就能够维持很多龙族罪犯最低的生命特征了。

关押又不是来享福的,当然只要不死就成。

“哗哗”

赵兴扯开龙井上的锁链,这一次的锁链扯动难度也变大了一些。

他完全是变身五爪金龙的形态,再用爪子缠绕,肩负在身上,才能拖得动那巨大的锁链。

"

嗡”

当锁链被扯开,第二口龙井依旧如第一口龙井一样喷发,只是力度没那么大了。

“变!”

赵兴变回人形,尔后快速施展纯元土壤。

“我吸!”

和之前如出一辙,赵兴先是捕捉逸散出来的灵气,尽量不浪费一丁点。

尔后再跳进龙井之中,发动玄黄析元术进行提纯。

“哗啦哗啦”

灵气化作液体,滴入到土壤中,被赵兴储存起来。

由于灵气的属行不相同,赵兴为了不使得自己的纯元土壤太过畸形发展,所以先将灵气提纯、储存起来。

“五行讲究均衡,若是我的地脉过强,而其余属行过弱,就好像桶子只有一根板在无限增长,甚至会干扰到其余属行。”

“这次又获得了1吨水行灵液,258.

52公斤的士行灵液,其余属行都是十位数,加起来也没到一百公斤。”

“先存起来。”

赵兴没有立刻吸收,按照这个探索效率,他还得计算一下时间够不够用。

时间流逝,自从赵兴进入九星火狱,已经过去了两年零四个月。

九星火狱的平原入口,龙王尹休再次睁开眼睛。

见赵兴没有出来,他就遵从当初赵兴下的命令,飞离了火狱平原,返回到了古汀王城。

尹休依旧能够感应到龙皇法典的方位,并且在不断移动。
上一页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