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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遇见(1/2)

第114章 遇见 姑苏市,国际机场。

一架跨洋而来的飞机从天空中降落,滑行了几分钟后,终于停了下来,随着舱门打开,舷梯放下,旅客们开始下机。

刘馨儿和父亲也走出了舱门,虽然他们已经十余年没有回来了,可当他们真的踏上这块熟悉的土地时,无论是刘馨儿还是她的父亲都是眼眶微红,感触良多,这里是祖国啊!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的深沉”

她想起了以前曾看过的一首诗,对于每一位身处异国他乡的人来说,无论他们走多远,祖国永远被他们所魂牵梦萦着。

两人出了机场,出站口并没有人来接他们。

出国十几年了,相隔着大洋,身处两岸,他们早就和亲戚们断了交往。

唯一有联系的就是刘馨儿的亲叔叔,可他的这位叔叔身体不是太好,又无儿无女,所以也没办法来接他们。

叫了辆出租车,没多久他们就来到了叔叔所在的小区。

临下车前,刘馨儿忽然张口对父亲说道:“爸!

我想去个地方!

你先去叔叔家吧!

等会我再过来找你们。”

“馨儿,你.”

父亲先是不解的望着女儿,再然后他明白过来,女儿肯定又想起了以前的事,十几年了,女儿怎么还是放不下。

他此时有些后悔,也许不该带女儿回来的,可一直婚姻就这么拖着也不是个办法啊。

这位老父亲心里陷入了纠结,既担心女儿,又想让女儿能早点成家过上幸福的日子。

“爸!

你放心!

我没事的,我就去我的高中学校看看。

咱们这次回来的急也没给叔叔买东西,正好等会我去找几家店给叔叔买点东西。”

刘馨儿明白父亲的担心,她已经不是以前的小女孩了,即便心里还没彻底放下,但也不会那么伤害自己了。

父亲虽还是有些担心,可看着女儿脸上的坚定,他终于点了点头。

别看女儿平时性格柔软,但她认定的事,那就一定要做的,不然她也不会十几年都还单身。

“混蛋小子!”

父亲在心里骂了一句,他骂的是那个耽误自己女儿十几年的那个混蛋。

在看着自己父亲走进小区之后,刘馨儿才开口对出租车司机说道。

“师傅!

去创新高中。”

创新高中就是刘馨儿和苗明杰的母校,和苗明杰一样,刘馨儿记忆最深刻的地方也是高中母校,当然还有那间小平房。

几十分钟后,出租车在创新高中的校门口停下。

下车后刘馨儿望着面前的母校,很陌生也很熟悉,陌生的是环境,熟悉的是记忆。

因为是春节期间,校门口很冷清,大门也是紧锁着,所以刘馨儿想进去看看都不能,她只能尽量踮起脚尖,去看这所记忆中母校,找寻从前的影子。

良久 “往事莫沉吟。

身闲时序好,且登临。

旧游无处不堪寻。

无寻处,惟有少年心。”

刘馨儿低声呢喃了一句词,这是她高中时候学的,当时对这首词意还不能完全理解,现在.

她感触很深。

时隔多年归来,她还能找到曾经的旧迹,但无处可寻的,是她青春年少时的心境。

“明杰,你在哪儿?

现在还好吗?

对不起,我可能坚持不下去了,我不能再这么自私了”

刘馨儿最后看了一眼母校,然后转身,想要彻底离开了,这次既然回来了,那就如父母所愿吧,找一个平凡普通人度过余生,人有时候不能只为自己活着。

在她挥手招出租车的时候,忽然在路对面看到了一家小书店,虽然门店有些老旧,可让刘馨儿有些欣喜。

以前她上高中的时候,经常到这家书店买书,没想到这家书店还在。

刘馨儿放下了招车的手,走过了马路,来到了这家小书店。

因为学生放假,书店里除了老板外,只有她一个顾客,老板也不是以前的那位了,不过看样貌有些熟悉,想来应该是以前那位老板的儿子吧。

其实每所学校附近都会有一家老书店,就比如振华中学的那家青春书屋,父传子,子传孙,老书店承载了一代又一代学生们的记忆,见证了时光的变迁。

看到刘馨儿进来,老板热情的起身招呼。

“您想买什么书?”

刘馨儿闻言一怔,她就是想进来看看,倒还真没想着买书。

她抿了抿嘴唇,声音有些低落的说道:“青春小说吧!”

“那您可来对了,别看我这门店小,要说青春小说那可是最全的。

上年最火的三本青春小说我这里都有,还都是珍藏版,一般的书店您还真找不着。

您是三本都要,还是要哪一本?”

“随便拿一本吧!”

刘馨儿说道,青春小说许多年她没有看过了。

她又刚回国,自然不知道这三本最火的青春小说叫什么名字。

这时候老板才明白过来,原来这位不知道。

他眼珠一转,那就拿一本最贵的。

“那我给您推荐这本《最好的我们》,这可是被称为最懂青春的文学作家弘文写的第一本书,也是受到好评最多的。”

老板从书架上抽出一本绝对称不上精品包装的书递给刘馨儿。

“最好的我们。”

“我能在这里看会吗?”

这个书名让刘馨儿很喜欢,熟悉的书店,对面是自己的母校,还有青春小说,仿佛就和以前一样.

她暂时不想走了。

“可以!

当然可以!”

书店虽然不大,店内也有几个小椅子在的,这是专门给顾客看书准备的。

刘馨儿坐到了椅子上,打开了老板推荐的这本《最好的我们》 “当时的他是最好的他,后来的我是最好的我。

可是最好的我们之间,隔了一整个青春。

怎么奔跑也跨不过的青春,只好伸出手道别。”

刚打开第一页,刘馨儿就看到了这句序言。

“结局是伤感的嘛!”

看到这序刘馨儿有些犹豫,很少有人愿意看结局不好的青春小说,大家都想故事的最后是圆满的。

所以她没有从第一章开始看,而是直接翻到了最后,选择先看结局,如果结局不好的话,那就没必要再看了。

然而最后一章却让刘馨儿看的入了迷,也深深的把她代入了进去。

很快这一章看完,刘馨儿虽不知道前面的剧情,可凭着最后一章还有刚刚的序言,已经知道了一个大概的故事脉络。

小说应该是讲的女主人公耿耿和她的高中同桌余淮,带着懵懂青涩的好感度过了三年的高中,结果高考过后耿耿喜欢的那名男孩子竟然消失了,多年以后相遇,她依然是她,而他却变了模样,不过当初的那份美好两人都还记得.

最终在女主人公耿耿的努力下,两人重拾记忆,一起携手度余生。

她又往前翻了几章,从男主人公余淮消失后的情节开始往后看,看着看着刘馨儿的心又被刺痛了起来,这段情节让她深深的代入了进去。

因为经历,所以懂的。

“唉这也就是小说啊.

作者可以给书中的他们一个美好的结局,甚至他们约定的那颗树都还在。

可现实不是小说啊,就像我和明杰树.

家..”

刘馨儿在心里感慨着,最后她想到耿耿和余淮约定的那颗树,这让她涌起了一个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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