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页 回目录 收藏 下一章

第136章 忍界震动!(2/2)

堂堂水影,早已被带土的写轮眼控制。

没想到这名叛出砂隐的天才傀儡师,最后会栽在木叶忍者的手里,连三代目风影人傀儡,也被宇智波止水破坏。

那张脸的左半部很光滑,但右半部却有一道道的纹路,那是移植柱间细胞的痕迹。

斑当初看中了长门漩涡一族的体质,在年幼的后者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其进行了移植手术,使长门成为了轮回眼的容器。

所以佩恩决定,对这一族降下神罚。

“带土和大蛇丸、蝎等人对木叶发起的这场袭击,让木叶认为这一切都是晓的所为。

木叶已经向雨隐宣战,并集结了数千忍者大军。”

到时候,佩恩将亲自出手解决宇智波断,甚至也包括止水、富岳……只要是宇智波,统统都得死。

“让木叶的人尽管来吧,来多少,就让他们死多少。

在这雨隐村,我是无敌的。”

雷之国,云影村。

宇智波斑这家伙,连自己的族人都搞不定么。

他不由得想起了当年,自己随二代土影一起访问木叶,却和宇智波斑发生冲突,被对方轻易打败的屈辱往事。

这次木叶进攻雨隐,宇智波一族必定参战。

佩恩的袖子里伸出一根黑棒,径直捅向飞来的带土。

“那便是我等待的时机。”

他们并不知道。

这四名宇智波的万花筒强者,更是被各个忍村的忍者反复讨论、分析。

带土顿时双脚离地,整个人完全被轮回眼的力量控制住,向着佩恩飞了过去。

佩恩看完之后,一向面无表情的他,也罕见地露出一抹冷笑。

一阵脚步传来,宇智波的人这就到了。

佩恩这样说着,抬起了一只手。

“说到这场战争,宇智波一族应该不会放过立功的机会,肯定会参战吧?

真是期待宇智波和长门的对决呢。”

小南回过头,看着出现在她眼前的面具男,冷声讽刺:“事到如今,还戴着那副骗人的面具吗,宇智波带土。”

万象天引。

雾隐忍者顿时蠢蠢欲动起来。

随着带土嘴角上扬,露出一抹嘲笑—— 带土回讽了一句,倒也没继续藏着掖着,摘下面具露出了真容。

提到了断和宇智波一族的最新情况、木叶对雨隐的具体作战计划、以及木叶对中忍考试的安排,甚至还包括了宇智波泉这名参赛者的情报。

然而。

在他看来。

“很简单,等我抽取了你的记忆,自然就能知道一切真相。”

万花筒写轮眼,虽然远不如他的轮回眼,但似乎也不容小觑,一下子就让晓损失了两名正式成员。

如今这个容器不听话了,带土当然要回收斑的眼睛。

佩恩好几次听到这个名字,这一刻,终于对断产生了足够的兴趣。

嗡。

“看来不是很顺利呢。”

等候在这里的绝,看到带土的表情后,开口说了一句。

随着一股黑色查克拉出现在佩恩手心,一道强大的吸力瞬间散发而出,作用在了带土身上。

他这次去木叶。

那样他就有机会,趁机接近长门的本体,并夺回轮回眼了。

“不过,倒是有一个好消息。

团藏被废了,是宇智波断所为,后者还顺势取代团藏,成为了新的火影辅佐。”

小南又说道。

佩恩后来干掉了半藏,但团藏一直躲在木叶不出来,让他始终找不到机会下手,无法为弥彦实现完整的复仇。

“宇智波太强势了,断、止水、富岳…这一族高手辈出,砂隐必须避其锋芒。”

千代感慨。

那是一张二十岁出头的脸庞。

雾隐之所以变成现在这个鬼样子,也是带土为了给琳复仇,而做出的报复。

言语之间,尽显神的自信。

“这是宇智波一族印发的通缉令。

那个在我们面前一直以斑之名自居的男人,真名叫宇智波带土,他从头到尾都在欺骗我们。”

闻言。

看到上面的内容,小南的脸色逐渐惊讶,整个人愣在了原地。

“别急,等雨隐和木叶先打起来,我们只需隔岸观火。

等时机合适的时候,我会出手取回轮回眼。”

没想到,那个总是装得神秘兮兮的宇智波斑,原来只是一个小丑。

带土、断、止水、富岳。

佩恩眉头皱起。

“宇智波……”

是收集尾兽,制造出大规模杀伤力的尾兽兵器,用它来让这个世界感受痛苦。

但最终的意图,还是为了在痛苦中孕育出和平。

小南从未放弃对带土的怀疑,现在果然得到了验证。

“立刻做好准备,我要带队前往木叶参加中忍考试。”

不仅是四大忍村。

之所以说取回,是因为长门的那对轮回眼,本就是属于宇智波斑的。

罗砂本以为砂隐在他的治理下,经过这几年的发展,已经羽翼渐丰,拥有了和木叶掰手腕的资格。

就在这时。

经过一番激烈的商议,风影罗砂做出决定,砂隐先按兵不动,观察局势。

是的。

整个忍界,几乎都在议论从木叶传出的事情,而被人们提到最多的,就是宇智波这三个字。

还真是麻烦的一族啊。

斑那种不可一世的傲慢,以及强大无比的力量,让大野木至今仍然记忆犹新。

“干得好,萨姆伊!”

正这样想着。

“你曾说,给予开启轮回眼之人正确的引导,是你们组织自古以来肩负的使命。

万花筒写轮眼那可怕的瞳术、能操纵尾兽的强大瞳力、还有那被誉为神之力的须佐能乎。

都让无数忍者产生了深深的忌惮和畏惧。

木叶的宇智波。

如日中天。

(本章完)
上一页 回目录 收藏 下一章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