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如何定性?(2/2)
当然,说起来简单,真正实践起来,却并不容易。
因为出手时机很不好把握。
出手早了,晚了,都不行。
对方要打你,还没打,你就先打了对方,这叫故意伤害。
对方打了你,完事儿之后,你也打了对方,这叫互殴。
只有在对方打你的那一刻,你出于自保,反击对方,这才是正当防卫。
并且,正当防卫也不能超出必要限度。
就好比,对方握着拳头来打你,你却抄起一把西瓜刀来“自卫”
,结果把对方砍死了......
这显然已经超出必要限度,这就不是正当防卫。
起步就是防卫过当,甚至故意杀人。
林北这次的处理,显然是非常合理的。
不管出手时机还是力度,都完美符合正当防卫的范畴。
所以,他一点都不担心。
警察给出正当防卫的定心也就罢了。
如果和稀泥的话......
呵呵!
“那我就只好请出罗大状了。”
林北这样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