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这个社会太黑暗了!(1/2)
林北瞥了她一眼,没搭理,继续向着老李说道:“他们不但闯进我家,而且,还动手打我。
我当时都吓坏了,还以为这两个人是什么雌雄大盗之类的,想入室抢劫,那我肯定要反抗啊。
他动手的同时,我就反击了。
我这绝对算是正当防卫。”
林北讲述着,着重提到了几个关键点。
闯入!
打人!
同时!
反击!
有这几个关键点结合起来,这不就妥妥的正当防卫么?
跟罗大状打交道这么久了,林北多少也学了点法律常识。
要是自己完全不懂法,怎么跟这些贱人斗?
林北话音刚落,林桂英又叫起来了:“什么正当防卫,你说的什么屁话!
你打人你还有理了?
你还打的是老人!
你也不怕天打雷劈!”
“呵呵......”
林北冷笑。
跟这种老闭灯,讲道理显然是没用的。
因为他们压根儿就没准备跟你讲道理。
而且,还会在不讲理这方面,靠着自己丰富的经验和堪比城墙拐角处的厚脸皮,立于不败之地。
所以, 林北也就不在这方面浪费唾沫星子。
直接是拿出了手机。
“我家客厅装着监控呢,这里完整记录了所有经过。”
说着,林北打开连接监控的APP,找到刚才那段视频,调出来,拿给老李看。
老李接过手机查看起来。
而林桂英这会儿有些傻眼了。
不是,你这小畜生怎么还有监控?
诡计多端!
果然不是什么好鸟!
很快,老李看完监控。
脸色变得有些怪异。
看向林桂英和李福奎。
合着,这俩人就是之前那个高空抛物案的嫌疑人的父母啊。
所以,他们两个其实是来找林北调解的?
可......
老李表示,他当警察这么多年了,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喊打喊杀的调解方式。
“你们是李东强的父母?”
老李开口。
“没错!”
林桂英大声道,“我儿子小强,就是被这个小畜生陷害了,他还要让我儿子去坐牢,你说这不是害人么这!
我们过来,就是想让他别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
老李瞥了她一眼,道:“哦,你们儿子的那个案子我知道,就是我经办的。
这个案子,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不存在什么陷害不陷害的,就是你们儿子,高空抛物,触犯刑法。”
“啊这......”
林桂英尴尬了。
这时李福奎故意摆出一副难受的样子,捂着肚子走过来,道:“警察同志啊,不管怎么样,小强都是我们的儿子,那我们做父母的,肯定不希望看到自己儿子去坐牢。
我看你的年纪,应该也是当爹的了,你肯定能理解我们的想法。
我们过来找他,也是想商量一下。
我承认,可能我们态度有点激动了,可是抛开这些不谈,难道他一个年轻大小伙,就能动手打我一个老人家吗?
我现在感觉头晕气短,呼吸不上来,我觉得可能被他打出毛病来了。
这种人,简直无法无天啊!”
老李撇了撇嘴。
心想,你们这俩货啊,你说你们惹谁不好非惹林北,但凡惹的是别人,或许还真被你们拿捏了,可是不好意思,林北可不是好惹的。
老李道:“我刚才看了视频,你说他打你?”
“没错,他一脚踢在我的肚子上,差点把我踢得背过气去。”
李福奎连忙点头。
老李问道:“那你知不知道什么叫正当防卫?”
“啊?
那是啥?”
李福奎显然不懂。
老李又道:“那你知不知道什么叫非法入侵住宅?”
“不懂。”
李福奎再次摇头。
“刑,你不懂,我给你说说。”
老李解释起来: “在我过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这是人家的住宅,非请勿入,没有得到主人的允许,你们是不能进来的,即便是进来了,主人让你们出去,你们就得离开。”
“因为这是人家的住宅,他的权利是不受侵犯的。”
“你们强行闯入,已经是侵犯了他的住宅权,这就涉嫌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罪,如果罪名成立的话,你们或许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老李略作停顿,接着道:“至于你刚才说,他打你?”
“监控拍得很清楚,他打你的时候,正是你要打他。”
“是你动手在先。”
“并且,他打你的时机正是你即将打到他的时候。”
“你还拿着椅子,这就是有凶器。”
“还喊着什么‘打死你’之类的。”
“再者,他的反击也没有超出比较限度。”
“这些因素结合起来,这个就叫做正当防卫,我说的直白一点,他打你,不犯法。”
老李话音刚落,李福奎整个人都不好了。
“啥!?
啥玩意儿?”
“打人还能不犯法?
你这是什么警察!”
“该不会你跟他是一伙的吧,你是不是收黑钱了你!?”
李福奎大叫起来。
林桂英也嚷嚷道:“没错!
你怎么你能一直向着这个打人的说话!?
凭什么我们家小强,就是扔了个垃圾,就被你们抓进去了,而这个人,他打人,你们居然说他不犯法!
这是什么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