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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傻子的命就不是命了?(2/4)

当年52岁的她,在镇上一家服装厂上班,两班倒,那半个月刚好是夜班。

晚上八点去上班,早上八点回来,12个小时。

她晚上给儿子做好饭,盯着韩小龙吃完去上班,走的时候大概是七点出头。

12号早上回来,她并没有看见韩小龙。

但也没多想。

韩小龙傻,但精力旺盛,有的时候天不亮就跑出去玩,一玩就是一天。

倒也没什么危险。

他是傻子,很少有人会跟一个傻子过不去。

而且村子里,乃至于附近的村庄都知道他,去不了。

所以罗丽美安心的补觉。

结果睡到下午两点多,起床做饭,出门找韩小龙的时候,才发现韩小龙不在村子里。

问了一圈儿,没人见到。

她到处找,到处问,但是都没人看见。

也去附近的村庄找了,依旧没有发现。

关键什么时候走丢的都不知道。

当时罗丽美没有主意,想报警,然后村里有人说什么报警要失踪48个小时,警察才会立案。

再加上当时找到了晚上,还有人说派出所下班了。

还有说没事儿,说不定跑到哪儿去了,总会回来的。

罗丽美小学没毕业,见识不多,周围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搞得她自己也没了主意,最后就准备再等等。

她愣是还去上班了。

因为少上一天班,扣一百块钱。

她叮嘱邻居帮自己盯着,看看韩小龙晚上会不会回来了,回来了就让他别瞎跑了。

忐忑的过了一夜,第二天一早罗丽美就匆匆回家,问了邻居才知道韩小龙依旧没回来。

这才跑去派出所报警。

因此刘杰才做出了死亡时间是11号晚上的推测。

可能是十点之后。

当时乡下没什么娱乐活动,很多人都是早早上床睡觉。

八九点村里路上就没什么人了。

尸检的结果也基本印证了这一点。

比如胃袋里的食物残渣,就是11号晚上韩小龙吃的饭。

沈新拿起尸检报告。

韩小龙身上有多处挫伤,推测生前和凶手发生过扭打。

然后左颞部向上3公分处,有2公分创口,深达颅骨外板。

见线性颅骨骨折,颅骨凹陷,边缘呈不规则状。

简单一句话,就是左边太阳穴上面一些的地方,被人用石头砸了。

法医推测就是石头之类的物体。

其次,通过体内器官硅藻等信息,确认被害人有生前溺水特征。

所以韩小龙是头部遭受重击,深度昏迷之后,又被扔进水井里溺亡而死。

沈新继续往后翻。

下面就是调查报告了。

乌坝村有217户,户籍人口有841人。

并无外来人口。

案发之后,刘杰等人立刻做出推测,是村里人作案。

原因很简单,村里这口井位置比较别扭。

整个乌村,南边临河道。

河道东西走向,绕村在村子西南角折向北面。

所以村子三面有主要道路,交汇在村子中间,北面有监控,东面通往大德村。

西面有水泥桥过河。

而这口井,就在东面这条水泥路,距离村口80米,然后道路北面30米的位置。

之所以别扭,是因为原本这一片是空地。

后来批了宅基地,新盖的房子把井给挡在了后面。

所以如果正常走水泥路,并不能直接看见水井。

刘杰就推测,外来人不一定知道这口井的位置,只有村里人知道。

只有村里人杀了韩小龙之后,才会想到抛尸在井里。

他们对水井附近,还有盖着水井的水泥板进行了详细的检查。

发现了拖曳痕迹,也发现了脚印。

可对方在离开的时候,有意的蹭掉了地上脚印。

而在水泥板上,采集到了极少的血迹。

但经过检验,发现是韩小龙的血。

推测凶手是在搬开水泥板的时候踏上去的。

11号晚上,韩小龙被扔进水井里,一直到14号上午,才发现尸体。

尸体浸泡接60个小时,所以并未在尸体的身上提取到有用的凶手信息。

看卷宗,刘杰的办案思路很明确。

查韩小龙的活动轨迹,查他和村民的关系,是否有过矛盾。

然后用最笨的办法,把村里八百多人,有一个算一个,全部摸排一遍,确认他们是否有作案时间。

这是最笨的办法,但无疑也是最有用的办法。

可惜,耗费大量精力,调查一个多月时间,并没有锁定凶手。

有筛选出几个嫌疑人,但最后都一一排除了。

最后,找凶器,找第一案发现场。

凶器这块儿。

刘杰一开始就尝试把水井抽干了,在水井底下寻找砸死韩小龙的石头。

他推测凶手可能顺手把石头也丢进了井里。

可惜并没有发现符合伤口,边缘有棱角的石头。

从骨折来推测,砸死韩小龙的石头是有棱角的那种。

又在村子里到处找,扩大范围,依旧没有发现带血的石头。

又推测丢进了河道里。

还派人下河摸,可一条河,找一块石头,真就是大海捞针。

然后第一现场,以水井为中心点,方圆两百米进行细致搜索,还真发现了。

就在水井东南方,在水泥路南面,两间房屋中间。

在地上发现了血迹。

但是呢,东面的房屋闲置,没人住。

西面这间剩一对老人,反复询问,说隐约听见有人的声音,但是没出门看,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而对现场进行仔细搜查,也未提取到有用的线索。

至此,第一阶段调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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