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对冲(3)(2/2)
二人谈论起圣安学校的一些杰出学生如费学清、罗文、姜薇可等,时时莞尔。
忽然北宫灵雨想起某件事,颇有些腼腆地问道:“校长,您这次邀请郑炜了吗?”
“郑炜?”李森笑了起来,点头道:“当然。
他可是我们圣安中学97届和你并列的最优秀的学生了!
我已经托美国的学生联系到了他,不过,虽然收到了邀请函,但他没有表示回国的意愿。”
“哦。”北宫灵雨若有所思地应了一声。
李森却审视地看了她一眼,谨慎地问道:“怎么,北董和郑炜有交情?”
北宫灵雨摇了摇头说:“不,只是当年我们是竞争对手,所以对他还有些印象。
听说他在美国挺不错的,就问问罢了。”
李森释然,笑道:“是混得挺不错。
他去年创建了思雨金融公司,在华尔街崭露头角,被誉为华尔街新天才。”
思雨?
不会是……
北宫灵雨脸上不由微微发热起来,这时另一个清晰而鲜明的影子倏地浮起,瞬间斩断了女皇的些微遐思。
虽然如此,但在送走李森后,她的心底还是微微泛起涟漪,当年的事情又一次浮上心湖。
郑炜是她同班同学,也是第一个向她递情书的男子,虽然没有接受,虽然并不代表她对他感情与任何一名同学不同,但女孩的那段记忆却至今犹未彻底忘却,就算此刻她的内心已经被另一个男人完全占据。
记得当年,她是圣安中学最杰出的女生,而他是圣安中学最杰出的男生。
三年六个学期当中,他拿了三个第一,而她同样拿了三个。
二人看似平分秋色,但在最后的高考郑炜却被北宫灵雨拉下了整整二十分!
二十分,横亘在二人之间几乎有上百人!
虽然郑炜还是如愿以偿地考上了清华大学,但他接到通知单的那一刻,浑身哆嗦,泪下如雨!
为何郑炜的成绩会突然下降?
圣安的老师百思不得其解。
其实很简单,只是因为郑炜在高考之前的一个月曾经向北宫灵雨示爱,但被严拒。
爱上北宫灵雨的男孩子很多,倾城倾国的佳人对血气方刚的少年吸引力之大不言而喻。
但胆敢示爱的人却少之又少,只因佳人实在是过于出色,加之气质贵秀绝伦、清冷脱俗,一向拒人千里之外。
郑炜是一个自信的人,从小到大均如此。
当然,他并非盲目自信,一直以来他都是最优秀的:家世如此,学习如此,体育如此,甚至他还是一名相当出色的小提琴演奏者。
自信,如一道严实的堤坝维持着他的世界观。
进入高中时代后,在第一次摸底考试中,他败给了北宫灵雨,为此他曾经在双休日将自己关在房内整整四十八小时,不吃不喝。
此后郑炜在学习上更刻苦,高中三年甚至连除夕之夜也耗在书桌上。
然而北宫灵雨天赋不在其下,自小底子打得极厚,高中时代厚积薄发,在二人竞赛中丝毫不落下风。
三年下来,二人暗中交手互有胜负,相互间倒也颇有些惺惺相惜的意味。
然而随着高考的即将来临,郑炜却陷入了某个泥潭。
他爱上了对手。
爱上了那个虽然年纪较自己小上三岁,但却日渐显现绝代风华气质的对手。
自此他关注她的每一言一行,甚至发展到暗中追踪的地步。
终于,他出手了。
在思索整整三天后,自信满满的他捧着一封贮满心血的情书等候在图书馆北宫灵雨的“专座”旁。
然而年仅十六岁的北宫灵雨生平第一次接到情书,几乎像被灼伤了般撒手丢得老远,几步退开,甚至连拆开看看的意思都没有。
“我就那么不堪?”
十九岁的半大青年痛苦不堪地凝视着心目中的女神,颤抖着道。
“对不起,以后请不要打扰我。”北宫灵雨冷冰冰地说。
但女孩甚至不敢直视他火一般的眼睛,心尖儿貌似已经飞上云霄,飘飘荡荡,漂浮难定。
这个男人对她来说一直只是对手而已,今天的突袭让她惊骇莫名。
青年逼视着她,但她却倏地转过娇躯,只留下弧线美好的香背:“如果你再不走,我……我叫人了!”
“对不起,我……我以后不会……”青年绝望地呢喃着。
一分钟后,当北宫灵雨转身时,青年已经消失,地上储积着一滩泪渍。
虽然并没有接受的意思,但那一刻她的心中竟然油然生出一抹淡淡失落。
毕竟与对手惺惺相惜已久,如果做普通朋友,还是未尝不可的。
正是因为这一丝失落,她才没有彻底忘却他,在提起同学的时候无意中想起他,第一个递情书给自己的男孩子。
北宫灵雨是一个相对孤僻的女孩,朋友极少,更没有异性朋友,或许这也是她失落的最大原委吧?
当然,对于北宫灵雨来说,只是失去一个结交普通异性朋友的机会,而对郑炜来说,却不啻于遭遇堤坝倒塌的灭顶之灾!
失恋的青年同时也失去了自信,溃坝的结果是之后的一个月几乎天天晚上都在买醉,然后被朋友拖回宿舍。
虽然凭借着之前深厚的底子,郑炜最终还是考上了清华,但他却绝望地远走他乡,前往美国求学……
如今分别十载,他应该有了自己的爱人吧?
就像自己一样。
北宫灵雨想到此刻站在门外的那根笨笨木头和昨晚的十全大补汤,心头不由自主地浮现一片晴朗的碧空,嘴角沁出一抹甜甜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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