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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三章 遗嘱(3/4)

“知道吗?

肖恩!”



特丽莎说道:“你的假期申请已经批下来了。”



“刚刚吗?”



肖恩说着话,与特丽莎两个人便进入了电梯。

“是的!”



特丽莎说道:“你的心理医生,已经写好了一份报告,我看见它就放在局长的办公桌上。

综合你这一段时间的表现,得到了优良的评价。

不过局长还是批准了你的假期!”



肖恩也明白,自己干死这么多人,就算是评价优良,也需要放假一段时间,这就是一个制度问题,以人为本嘛!

说道:“多久?”



“就像你说的那样,近一个月,到九月二十四号!”



特丽莎说道。

“那足够我快活了!”



肖恩说道。

两个人出了电梯,朝着那辆特丽莎专用的黑色吉普车走去。

肖恩说道:“从什么时间开始放?

今天?”



“是的!

下班之后!”



特丽莎说道。

“哈哈哈!”



肖恩笑道:“不放心哪!

那你们可就辛苦了!”



“得了肖恩,你回来之前这个案子我们肯定能破!”



特丽莎瞥了一眼他,然后打开车门钻进了副驾驶。

肖恩绕到车的另一面,进入了驾驶室,点着火,说道:“我会在纽约给你们带些,价值一块钱以上的小礼物!”



“那就谢谢了!”



特丽莎再次瞥了他一眼。

纽约,梅斯律师事务所。。。。。。

梅斯,一个当地的金牌大律师。

他甚至是哈佛大学终身法学教授,曾因成功办理辛普森案、拳王案、五角大楼秘密文件案、总统弹劾案等著名案件而被誉为“美国历史上最成功的刑事辩护律师之一”



在辛普森以谋杀罪起诉后,他聘请了以梅斯为首的律师团为自己辩护,最终无罪释放,但梅斯认为,世界上没有一个法官认为辛普森是无罪的,该案胜诉的关键在于警方违反了法律程序。

梅斯在办理该案中发现,警方没有搜查令就爬过墙头擅自提取了证物――手套,而且伪造了另一证物:他们在辛普森的袜子上倒上了被害人的血迹。

尽管其他证据足以证明辛普森有罪,但“警方伪造证据”

成为辩方律师的突破口。

陪审团有理由相信,如果有一个证据是伪造的,其他证据的可信度也值得怀疑 正如如果你在一碗面里发现了一条虫子,你就不会再去找其他虫子,而是要把这碗面全部倒掉。

当证据的取得违反了法律规定,该证据是无效的。

陪审团认为警方的所作所为是不可原谅的。

那维斯为什么要给坏人辩护?

他说了一个在美国法律界很有影响力的名言,一个公正的司法制度,不仅应该对好人有利,也应该对最坏的人有利。

他坚信,美国司法制度的核心在于,任何人都有权对强加于自己的控告提出异议。

试想,如果美国的制度变成有罪的人、可耻的人、或至少是在那些有权有势的人看来是这样的人,都被剥夺了受辩护的权利,那会是怎样的情景!

“决定一个被告是否应被认定有罪,应受到惩罚,司法机关必须提供证据,而被告应享有辩护机会。”



梅斯接触过很多大人物,金融大亨,政客,当然,也包括不少底层人员,乞丐,毒*品吸食者,杀人犯,抢劫犯。

他甚至自信到,只要这个人坐在他面前十秒钟,自己就能大概的看出对方曾经犯过什么样的罪行。

并且从没失过手。

不过今天,他却失手了。

来的人是一个高大的老者。

已经坐在自己的对面,十分钟了。

他仍然没看出对方有一丝一毫,犯过案的迹象。

他整个面部如同刀削斧砍般的刚毅。

他甚至从这张脸上看见了在天神绘画展上某位天神的样子。

不过细想想,却又不同。

老者很平静,留着一头黑白相间的短发,穿着一套黑色的合体的西装,梅斯能够分辨,那并不是什么名牌,但一定是量身定制。

红白相间格子的领带,一丝不苟的扎在领子上,显得是那样的精确无误。

老者的眼睛是黑色的,不过却给人一种灰蒙蒙的感觉,令人觉得公正无比,但这种公正,是近乎冷酷无情般的公正。

金峰觉得,一个人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其他的人也要给与公正的对待,尤其是在办理一些特殊事情的时候,一但宣布对方有罪,那么你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来执行死刑。

不能因为别人瞪了你一眼,又或者吐在你鞋子上了一口痰,就要置人于死地。

他认为,这样是疯狂的,是失去理智的,更是危险的。

“瑞士银行,艾克斯户头中有一笔钱,我要让你在我死后,将其中的百分之五留给我的儿子,他是。。。。。。

剩下的百分之九十五,留给我的妻子,黛米,她是。。。。”



金峰静静地说着,他知道自己会死,但是并不是现在,也许是十年以后,又或者是二十年以后,不过真要是二十年以后的话,自己那就是一个近九十岁的老人了,也许那时候自己已经走不动路了吧。

金峰认为,一个人如果够睿智的话,就不会选择在自己老的牙齿掉光,头脑糊涂时立遗嘱,一定要在他还有充分的行为能力,和思考能力的时候,立下遗嘱。

向自己的故乡中国,他认为那里什么都好!

不过只有一点却很不好,甚至说是有点糟糕。

那就是立遗嘱的时间。

因为他很早就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家乡的很多富豪们,只是在快死了的时候,才会立下遗嘱,不过很多时候,人都已经糊涂了,因此在这个人死后,就会对家庭财产产生很多的纠纷。

儿子和儿子打,女儿和女儿打,女儿和儿子打!

总之只要是这个人的后代,都会为了争夺他的遗产继承权,而不念及骨肉亲情般的相互争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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