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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妻女备酒(1/3)

当军队有了辎重,行军度就大幅慢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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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时可以一个昼夜急行军三百余里,除了杵恚峰军卒中有近半下阶修士,脚力远普通人外,那百辆长宽马车也可载运体力不支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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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到三万套兵甲后,归路则变得十分漫长,预计需要三日时间才能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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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乌梵就没有空余时间将魄甲剩余部位都雕出龙鳞。

距离“龙鳞布甲,血自起涌”

的破境时间又延长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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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亏乌梵并不执着于短期内实力的飙升。

这次能亲赴大平葬甲冢前,让他的内心受益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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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要想变得真正强大,一颗强大的内心比之修途境界还要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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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大修,同时又是一峰之主的刘老汉没有与队伍同行,他早早就抛开队伍返还大平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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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要亲自带领三千军卒前来起甲,本就是要表明对先烈的敬意,至于返途,他就不需要浪费时间,相比来说此时他尽早赶回大平城统领杵恚峰更为急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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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意气被压下,不代表着所有的江湖修士都变得老老实实,不造成一丝一毫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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戍守大平城的主责,始终要由杵恚峰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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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登山大典已经只剩下二十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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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肆山上,赵旭已经往上攀了二百多丈,途中凭借着天生的机警才躲过几只凶琴猛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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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玄修三阶的实力,只身在厄肆山上存活了这些时日,除却部分运气外,更重要的还是他恶狼般的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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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来天的时间里,他就像是头山林中的野狼,捕杀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当做食物,一旦感觉到有越三阶的凶猛异类接近,他就不管不顾地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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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最终被他找到了一条插着大平山海旗的山道,那是大平探索厄肆山开辟出来相对安全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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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大平军一直没有停止对厄肆山的探索。”

出身大秦赵阀的他,对大平军与厄肆山相关的事宜也都有着大概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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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他之所以不顾一切地逃进厄肆山,一时由于心中的狠戾冲动上了头,再者就是他知道厄肆山上虽然充满危险,但只要找到大平军开辟出的安全区域,就能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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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自己起了赵疯狼名号的赵旭在冷静的时候,就会表现出过常人的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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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选了棵大树,栖身其上,不再朝着厄肆山上面走,他心里明白,只有等开山大典过后,数以万计的江湖修士上了山,他在跟着往上登才会相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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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鸟有兔子,近处还有果树,小爷就在此安营扎寨。

那两个不中用的,如果我有五阶境界,这时候早就登上一千丈,遇上些机遇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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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看来,两个仆人就是太过瞻前顾后,最后送了死,也让人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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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肆山三百丈以下,基本人人都可以达到,这里即便有机缘奇物,也早就被人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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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往上,寻得好处的机会就越大,因为从古至今能够涉足高出的人会更少,被得走的机缘也会少。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再次产生出的对于修士有裨益的存在也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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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赵旭无声无息躺在树杈上休息的时候,忽然传来一声鸟叫,“啾啾”

,是幼鸟,可声音却很不同,虽然不大,却有着极强的穿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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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旭坐起身朝声音来处打量着,终于看到有只通体鲜红的鸟从上往下滚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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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比鸡稍小些的幼鸟好不容易停住身体,站起来蹦跶两下,接着展开赤色双翅拍打,离地才不到半丈,就又掉落在地上,朝着下面滚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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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只正在学飞的充满灵性的小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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